
CFIC導讀
既然疫情期間矛盾糾紛頻發,相關賠付流程是不是也應該予以規範?
疫情發生後
多個保險公司順勢推出了「隔離險」
但在實際賠付中,卻遭遇難題
此前
小編就曾報道過
上海的沈女士申請隔離津貼時
保險公司幾次三番拒絕賠付,理由是
「這段時間內,上海並沒有中高風險地區」

還有一位王女士
有「解除隔離單」但理賠依舊被拒
這又是因為什麼呢?
「解除隔離單」拿到手後,王女士(化名)整理好相關材料,於4月28日向保險公司遞交了申請,要求按照其購買的「新冠隔離險」相關標準予以賠付。可沒想到,這一訴求卻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
「保險公司說解除隔離單上寫明了『核酸異常』,即可認定我是確診,不符合『隔離險』的理賠條件,必須得按照『醫療險』理賠流程,提供醫學治療證明等文件。」可王女士屬於無癥狀感染者,在方艙隔離點「觀察」了十幾日,出艙時根本沒有所謂的「醫學治療證明」,賠付流程也因此長期停滯。

這段時間
類似這樣購買「新冠」保險
理賠屢遭拒絕的糾紛還有不少
其中,有些是因為
難以出具理賠所需的證明文件
有些則是
保險公司和投保人
對「隔離」「癥狀」等的認知不一
這讓消費者感覺
理賠過程中遭遇「層層加碼」
保險公司在玩文字遊戲
可另一邊
保險公司也十分委屈
聲稱理賠實踐中確實存在種種問題
作為法律相關行業從業者
金鳴近期也接到了身邊不少朋友的求助
在解答朋友疑問的過程中
一個「金點子」在他的腦中誕生出來
既然疫情期間矛盾糾紛頻發
相關賠付流程是不是也應該予以規範?
「只要一杯奶茶錢」「隔離險」理賠有多難?
自2020年疫情以來,越來越多與疫情有關的保險產品走進大眾視野,有的只要「一杯奶茶」的價格,可獲得每天幾百元的隔離津貼,但由於「隔離險」的詳細賠付標準不明確,產生了不少糾紛。為此,上海銀保監局曾提醒消費者務必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中「保什麼」「不保什麼」的相關條款,明確「隔離定義」及責任範圍,謹慎投保。
上海本輪疫情發生後,一些新的問題隨之湧現。有市民自行購買或者單位統一購買了「新冠」感染的醫療險,根據保險公司的宣傳內容及合同約定,被保險人一旦確診新冠,保險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比如「輕症」賠付保額的30%-60%不等,「重症」賠付保額的100%。這就要求,被保險人必須得出具有效證明,例如癥狀類型、出院小結等材料,證明自己感染病毒後的癥狀情況及治療方式,方可申請理賠。
但根據目前本市的相關規定,解除隔離的人員可獲得定點醫院和方艙醫院開具的紙質「解離證明」,或者自行在「隨申辦」上申領電子「解除隔離醫學證明」。不過,無論是哪種證明,上面大都寫有「符合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第九版)》解除隔離管理標準,准予解除集中隔離」的字樣,皆未標明如無癥狀、輕症、重症等癥狀類型,有的證明上也未體現隔離時間,這給申請理賠帶來了一定難度。此外,部分醫療險還明確不賠付「無癥狀感染」。對保險公司來說,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相應的疾病診斷證明,確實無法操作。

「無法操作」的情況並不止一例。金鳴身邊就有朋友曾購買了一種「隔離無憂險」,根據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成為新冠患者的密接,或處於中高風險地區,或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的,可以獲得理賠。可等到其去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稱,前段時間上海並沒有中高風險地區,而且封控期間不屬於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無法理賠。此前一段時間,也有媒體對此類事件予以關注,相關保險公司也以本市的「三區」劃分管理政策、靜默管理政策等無法與「中高風險地區」或者「集中或居家隔離」直接關聯對應為由,拒絕賠付。
疫情好轉,很多人開始申請理賠賠付流程亟待規範
向保險行業的朋友打聽後,金鳴得知,類似情況不少,相關的投訴量也在持續上升。有沒有好的辦法可以解決雙方的困境?一則《關於解決本市「新冠」保險理賠難的相關建議》就此誕生。
對醫療險和重疾險理賠要求的「癥狀類型」或入院出院時間等內容,金鳴建議:市大數據中心、市衛健委等部門可考慮設置開具相關證明的渠道,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方便;或者,考慮向保險公司開放查詢權限或按實際需求提供相關數據,建立起快速理賠通道,減少投保人的奔波。
至於風險地區的認定,金鳴認為:針對常態化防控下的「中高風險地區」和封控狀態下的「三區」管理,名稱不同,但其內涵和本質是一樣的,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可以聯合相關保險公司專題調研,圍繞相關的政策認定形成共識,並制發相應的指導性文件,指導保險公司有序理賠。
「隨着疫情形勢好轉,很多人都已經開始走理賠的流程了,這些矛盾應該予以正視。」金鳴建議,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可以更好發揮監督、協調、組織作用,一方面積極推動與保險從業機構的會商,引導其妥善處理涉疫情保險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避免引發市民對立情緒;另一方面,加強保險從業機構的風險管理,根據投保情況,做好風險模擬,提前制訂應對預案,合理確定理賠條件的認定標準,儘可能使保險「理賠率符合預期」,護航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記者也了解到,6月初,王女士接到了保險公司的電話,相關賠付事宜正在協調解決中。
此事也為廣大消費者提了個醒
購買疫情相關的保險產品時切勿衝動
一定要仔細研讀合同條款
提前明確「保什麼」「不保什麼」
同時,還要事先向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諮詢清楚
理賠時所需的材料清單和相關要求
避免後續產生糾紛
本文來源:上觀新聞
作者: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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