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廳發佈了《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承訓機構遴選公告》,有意向申報本項目的機構請於2021年10月18日18時前將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以EMS快遞郵寄至山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並將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一起來看公告原文
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承訓機構遴選公告
根據工作計劃,山西省教育廳將啟動實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用兩年時間在全省培養100名左右中小學名校長。現就培養計劃項目承訓機構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
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
(二)基本內容
在全省遴選120名師德高尚、理論功底紮實、研究力強、積極進取、業績顯著的中小學校長,由項目承擔機構進行兩年左右的系統和連續性的重點培養,通過考核,向100名左右具有崇高使命擔當、教育理念先進、專業素養精深、管理風格獨特、社會影響力廣泛的中小學名校長頒發證書,示範引領山西省基礎教育校長隊伍的建設與發展。項目實施期內,由山西省教育廳按照每人每年1.8萬元左右的標準從省級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中向項目承訓機構撥付培養經費。參訓校長研修期間交通費、住宿費由派出單位按差旅費標準承擔。
二、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具有承擔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經驗的教育部直屬的國家級培訓機構或高等院校,共遴選1個。
(二)遴選條件
1.具有五年以上國家級中小學校長培訓示範項目經驗。
2.承擔過省級以上中小學名校長培養工程,效果良好。
3.具有全國專家資源,具有結構合理、培訓經驗豐富的專家團隊和項目管理團隊,首席專家得到業內普遍認可,在全國有一定影響。
4.具備全國培訓基地資源,具有功能配套齊全的自有培訓場所。
5.具備發表學術著作的自有期刊媒介。
6.具備校長網絡研修平台條件,擁有校長學習課程資源1000門以上。
三、申報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本項目的機構認真研讀《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在山西省教育廳網站「公告通知」欄下載),對照培養目標、方式、內容等研製培養方案,制訂項目申報書(見本公告附件),於2021年10月18日18時前將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式3份)以EMS快遞郵寄(不要使用其他快遞公司)至山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濱河西路南段129號、山西省省直機關濱河辦公區B座2023室,郵編:030024),並將申報書電子版(所有內容應與紙質版一致)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教育廳將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各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書進行評審,對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後確定項目承訓機構。
聯 系 人:李鵬
聯繫電話:0351-7676630
山西省教育廳
2021年10月8日
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實施<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晉教師〔2017〕20號)精神,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高尚的教育情懷,深厚的理論素養,科學的教育思想,傑出的辦學才幹,能夠示範引領山西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名校長隊伍。山西省教育廳制定《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實施方案(第二期)》實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按照「系統設計、個性指導、連續培養、學用結合、協同創新」的原則進行系統性和連續性的2年重點培養,通過考核,認定100名左右具有崇高使命擔當、教育理念先進、專業素養精深、管理風格獨特、社會影響力廣泛的名校長,頒發「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證書,示範引領山西基礎教育校長隊伍的建設,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改革發展。
二、培養對象
全省遴選120名小學、初中、普通高中校長。
三、培養時間
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
四、培養形式
按照理論研修與實踐創新相結合、專家引領與自主研修相結合、集中培訓與網絡研修相結合、團隊合作與自主學習相結合等原則,綜合運用問題導向、反思實踐、專家引領、主題研討、學校診斷、名校跟崗、科研課題、深度學習、網絡(工作坊)研修、導師指導、示範提升、協同創新、成果展示等多種培訓形式,做到應然與實然融通、理論與實際結合、基礎與發展統一、理性與實務兼備,突出培訓的前瞻性、時代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組織管理
省教育廳建立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工作組,統籌指導項目實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省直有關單位負責組織培養對象人選推薦,為名校長培養對象提供有關保障等工作。
六、經費保障
名校長培養項目經費按照1.8萬元/人/年標準,從省級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中統籌安排列支。參加研修培訓期間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由派出單位按差旅費標準報銷。
實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學名校長培養計劃是加強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省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廣泛動員,紮實開展好前期工作,並按省教育廳要求配合做好各階段工作。
山西省教育廳
2021年9月30日
來源:山西省教育廳 責編:李琳 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