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林業廳轉發國家林業局關於林地管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雲林林政〔2015〕54號
各州市林業局,滇中產業新區林業局,相關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為加強林地保護管理,進一步規範林地審核審批程序和建設項目臨時佔用林地行為,明確內容和職責,強化臨時佔用林地的管理,國家林業局印發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範》,制定了《使用林地申請表》和《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式樣,下發了《加強臨時佔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現一併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落實意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切實保護好優質林地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建設項目限制使用單位面積蓄積量高的林地。結合我省實際,"單位面積蓄積量高的林地"是指蓄積量超過同類立地條件林分的平均水平50%以上的林地。
二、規範使用林地現狀圖管理
建設單位在提交使用林地申請材料時,應同時提供項目擬使用林地現狀圖(一式二份)。有審核審批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審批同意使用林地的,應在使用林地現狀圖上加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公章,並隨審核審批文件逐級返還下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用地單位,以備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執行情況檢查。
三、強化林地可行性報告與查驗表質量監督
建立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製不良信譽記錄製度。承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製的林勘單位必須嚴把林地現狀調查關、報告編製關,並對其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省林業廳將建立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製不良信譽記錄製度,定期公布因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存在弄虛作假、質量低下等問題的設計單位。對出具虛假報告或查驗表,導致審核審批部門作出錯誤許可,給林權者、公共利益和公私財產造成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報告編製或查驗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責任。
四、規範臨時佔用林地管理
各地要切實按照《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臨時佔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臨時佔用林地的範圍和條件,對用地期滿後不具備恢復被使用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的探礦、露天開礦、挖砂、採石、取土等建設項目,不得辦理臨時佔用林地手續,應當按規定申請辦理佔用林地手續。申請臨時佔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提交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方案或者與林地權利人簽訂的臨時佔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協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臨時佔用林地項目的監管力度,建立臨時佔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驗收制度,嚴格落實臨時佔用林地期滿後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責任,對臨時佔用期滿後拒不歸還、未依法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或修建永久性建(構)築物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各地審批的臨時佔用和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佔用林地項目,必須按規定及時錄入全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系統,並同時將批准文件抄送省林業廳。
附件:1.《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公示》式樣
2.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臨時佔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
3.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
管理規範》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
驗表》的通知
雲南省林業廳(印章)
2015年9月29日
附件1:
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公示
XXX項目因建設需要佔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XXX單位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XXX
三、擬使用林地的用途:XXX
四、項目建設地點:XXX
五、擬使用林地的範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範圍為:XXX;面積為XX公頃(或畝)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活立木蓄積X立方米,主要樹種為XX。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根據XX縣(市、區)人民政府於X年X月X日核發的第XX號林權證(或者XX縣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權證明)確認,擬使用林地屬於XXX所有、 XXX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本項目的林地林木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用將由XXX單位與林權權利人分別簽訂補償協議(或者由XX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XX標準組織兌現補償)。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XX縣(市、區)林業局XXX科(股)反映。電話:XXX。
XX縣(市、區)林業局(印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