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會辦理事宜】
1,辦理慈善基金會主要需要參考什麼具體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規?
主要參考2004年出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以及2016年最新出台的《慈善組織認定方法》。這兩部法規嚴格規定了慈善基金會設立的准入制度,以及慈善組織認定的相應流程條件。
2,慈善基金會申請需要多長的時間?
從民政部門給出的辦理時間是兩個月的時間,但是因為辦理過程中,涉及到較多材料,因此很多申請人用了三到四個月都沒有完成慈善基金會辦理工作。深入了解相應的辦理細節是必須要的。
3,辦理慈善基金會需要提供什麼具體的申請材料?
這裡不說多的,光是一個章程可能就會讓很多申請人束手無策。章程裏面需要涵蓋的內容有公益基金會成立的目的,設立的宗旨,相應的財產管理制度,慈善基金會的架構形式,支出和收入的報告編製制度等等。其次還需要提供原始基金的驗資報告,能夠正常開展工作的專項專職人員名單,沒有違法法律法規的理事和會長的相關簡歷等等。這些材料是慈善基金會辦理過程中所必須的,同時也是現在比較難優化好的材料。
4,慈善基金會辦理需要注意什麼具體的細節?
不要在申請的過程中弄虛作假,因為民政部對於這一塊是非常嚴格的。一旦發現材料弄虛作假,將會將數據錄入到誠信系統裏面。還要注意的一點是,慈善基金會辦理還要滿足一些其它的條件,包括固定的辦公地點,擁有具備開展慈善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同級別的慈善基金會是由不同級別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公開募資和私下募資也有區別。
在這個災難頻發的時期,總會有需要人站出來,因此辦理慈善基金會就是最好的貢獻資金力量的形式。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製、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和負責人。
成立慈善基金會所需手續:
註冊省級基金會比較困難,政府資源、背景和公信力這樣的軟實力比實際規定的條條框框更重要。在民政部註冊全國性的基金會更是如此。地方性市級非公募基金會相對容易,尤其是去年以來很多城市都開始實行直接登記制度。
根據《慈善法》規定,現在註冊都是非公募基金會,兩年後滿足條件可以申請公募資格,即可以向公眾公開募款。
業務範圍和周期:《慈善法》規定的業務方向有:
1)扶貧、濟困;
2)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
3)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
4)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
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成立一家慈善基金會,一般是4-8個月,視各地民政局辦事流程和效率而定。北京的流程稍顯複雜,大概需要1-2年時間。
具體步驟:首先提出申請,按照要求提交可行性報告(初審)。這個過程需要與當地民政局有頻繁的溝通,包括業務範圍,出資人,法人,秘書長,理事會治理等。一般需要兩三個月,可行性報告通過後,需要驗資,起始資金注入基金會臨時賬戶。會計師事務所驗資之後,需要召開第一次理事會,通過章程等決議,提交一大堆材料,最後就是審批了,通過後領取登記證書。
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着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準備註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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