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圖蟲創意
芥末堆訊 1月26日,針對「饒毅舉報裴鋼學術造假」事件,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發文回應稱已經調查過裴鋼論文未發現造假,對饒毅的舉報不再調查。1月21日,饒毅發文舉報裴鋼論文涉嫌學術造假,之後又在22號至24號連發三文,補充舉報內容,反擊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分子結構實驗室首席研究員張曙光和論文第一作者凌堃等人。1月25日,裴鋼回應稱「饒毅應拿出實質性證據」。
深夜發文舉報裴鋼論文造假
1月21日晚,科技部發文通報了對網絡反映的南開大學曹雪濤院士、中科院裴鋼院士、中科院上海藥物所耿美玉研究員、首都醫科大學饒毅教授、武漢大學李紅良教授等的相關論文涉嫌造假問題的調查處理結果。
通報顯示,曹雪濤、李紅良、耿美玉的論文,經調查未發現有造假,但存在圖片誤用,裴鋼和饒毅的論文經調查未發現有造假。
通報發出2個小時之後,饒毅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饒議科學」發佈文章《正式舉報林-裴 (1999) 論文涉嫌學術不端》,舉報文章是1999年發表於《美國科學院院刊》的Ling K, Wang P, Zhao J, Wu Y-L, Cheng Z-J, Wu, G-X, Hu W, Ma L and Pei G (1999) Five transmembrane domains appear sufficient for a G protein-coupled receptor: Functional five-transmembrane domain chemokine receptor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USA 96:7922-7927.
圖源:「饒議科學」微信公眾號
裴鋼是這篇文章的通訊作者,3位第一作者分別是凌堃(梅奧醫學中心生化與分子生物學系副教授)、趙簡(上海科技大學免疫化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平(同濟大學醫學院教授)。饒毅21日發文時將論文簡稱「為林-裴(1999)」,在22日發佈的文章中已更正為「凌-裴(1999)」。
在文章中,饒毅指出「凌-裴(1999)」的發現「CXCR4和CCR5兩個GPCRs可以只要五重跨膜就能夠起功能」,在論文發表21年之後,沒有被任何實驗室重複,裴鋼實驗室也沒有發表重複自己工作的論文。
「一個重要突破是否能夠重複,是驗證其可靠性的關鍵。」饒毅質疑裴鋼實驗室論文造假。
饒毅建議中國科學院道德委員會請第三方重複「凌-裴(1999)」論文,如果實驗結果能被第三方嚴格重複,自己將公開道歉;如果「凌-裴(1999)」論文是錯誤的,那麼應該按國際慣例,由裴鋼致信《美國科學院院刊》提出撤銷論文。
有意思的是,中科院第六屆道德建設委員會的主任正是裴鋼。
第二天中午,饒毅又發文向中科院第六屆道德建設委員會補充幾點建議:重複實驗必須嚴格用「凌-裴(1999)」論文描述的同樣變異的基因;重複的實驗是「凌-裴(1999)」的圖3、圖4、圖5(號稱五重跨膜的突變蛋白功能與正常的蛋白質幾乎一模一樣),需要重複的是兩個突變基因的三個實驗,一共六個實驗;如果不能重複,是有人造假還是有無意之失,需要進行專門調查;自己不反對邀請/諮詢諾貝爾獎得主調查裴鋼實驗室論文。
「回懟」張曙光,稱其實驗結果與裴鋼相反
1月22日,中科院主管的科學網發表《張曙光VS饒毅:關於裴鋼被質疑論文的爭鳴》一文,公開了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分子結構實驗室首席研究員張曙光致饒毅的信件的中文譯件,信件中,張曙光稱饒毅對裴鋼的指控是錯誤的。
張曙光表示自己2020年發表在Cell子刊iScience(Cell Press)的論文「Non-full-length Water-Soluble CXCR4QTY and CCR5QTY Chemokine Receptors: Implication for Overlooked Truncated but Functional Membrane Receptors」 證實了「凌-裴(1999)」的結果。
面對張曙光的質疑,饒毅1月23日在「饒議科學」發佈文章《實驗是檢驗張曙光pk裴鋼對錯的唯一標準》,並附上給張曙光的回信,稱張曙光的論文如果可信,其實驗結果則正好否定了「凌-裴(1999)」的結果,也就是說它並不能重複「凌-裴(1999)」的結果。
文章指出,張曙光的論文結果顯示,截短的(非七重跨膜)受體不能介導25nM配體引起的細胞內鈣濃度升高。而凌-裴(1999)的則聲稱五重跨膜受體可以與全長的正常受體一樣介導10nM的配體引起的細胞內鈣濃度升高。這兩種結果截然相反。
饒毅還表示,嚴格說來,張曙光的實驗並未使用同樣的蛋白質分子,所以並未嚴格重複「凌-裴(1999)」的實驗。「應該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進行重複實驗,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凌-裴(1999)』的結果到底能否重複。」
「反擊」凌堃:不要幫倒忙
1月24日,「凌-裴(1999)」論文的第一作者之一凌堃,在知乎發佈「給饒毅教授的回復+補充回復」,稱對饒毅的指控,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科院上海生化細胞所先後組織了獨立的專家組和工作組進行了嚴肅的審查,「我們也按照專家們的要求提供了所有支持材料,科技部公布的最後結論也正是基於這些嚴謹獨立的專家組對所有數據的認可。」
凌堃在文章中還附上了提供給專家組的含有第三方實驗室重複GPCR截短體仍具有功能實驗結果的文獻目錄,共計12篇。
隨後,饒毅在公眾號發文《樹欲靜而風不止:勸裴鋼的學生凌堃不要幫倒忙》,分析了凌堃寄來的12篇文章,在給凌堃的回信中,饒毅寫道,「認真讀過這12篇文獻後,正常的看法應該是:凌堃-裴鋼於1999年『發現』的所謂五重跨膜可以與正常全長七重跨膜的GPCR受體一樣傳遞信號的結果,二十二年來從未被嚴格的重複實驗所驗證過。」
饒毅還指出,凌堃列舉的文章中並不能證明「凌-裴(1999)」的結果能夠重複,其中還有一些文章是否定「凌-裴(1999)」實驗結果的。
在文章中,饒毅附上了自己2019年12月發給上海生化細胞所調查委員會的郵件,「事實上,我實驗室早就用過裴鋼實驗室的試劑,但不能重複這一結果,而且我早就告訴裴鋼本人了。」饒毅還稱自己並未受到中國科學院負責調查的專家組的詢問,自己將舉報草稿交給腦計劃專家組僅兩天後(2019年12月1日)就已經出了調查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事件發酵後,關於「如何看待饒毅正式舉報裴鋼院士涉嫌學術不端」等相關話題的討論一度成為知乎科學榜第一和第二名;科學網等平台相關文章的評論區下網友紛紛評論「真理越辯越明」「科學不辨不明」「支持理性辯論等」。
中科院:不再調查
據財新網消息,1月25號,裴鋼通過發給財新網記者的短訊對此事進行回應,稱「眾所周知科研打假和舉報學術不端都應該遵紀守法。舉報者舉證,作為網絡打假和學術不端公開舉報人有法理責任和義務提供 2019 年網絡舉報時持有的學術造假實證和這次公開實名舉報學術不端的實質證據。」
裴鋼補充,所謂實證應該是可以在法庭上舉證的實質證據,「也可以是科技部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機制經過嚴肅調查已經認定的證據材料或查證線索,如果有的話。」
1月26日,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在官網發佈了關於饒毅舉報裴鋼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處理意見,指出饒毅舉報中所涉及的論文與2019年11月在網絡上質疑裴鋼院士的論文為同一篇論文,1月21日,科技部網站上發佈的《有關論文涉嫌造假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已明確說明該論文經調查未發現有造假,對饒毅的舉報不再進行調查。
圖源:中科院網站
隨後,科學網發文《「饒毅舉報」事件塵埃落定:未發現裴鋼造假》,報道上述處理意見,文中提到,中科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科學報》採訪時介紹,1月25日上午,學部道德委專門召開會議討論此事,依據相關規定,裴鋼本人進行了迴避,討論最終得出不再進行調查的結果並公布。
該負責人還透露了之前的調查經過:2019年11月29日饒毅發出舉報信後,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隨後組建了由多位知名專家組成的調查組。2020年1月在聯合工作機制框架下開展專項調查,組成人員以院外專家為主,另外還組織了同領域專家到場提供諮詢意見。
2020年3月起,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和中科院學術委員會聯合組織學術評議,由專家無記名投票形成的評議意見認為「現有證據表明,裴鋼所涉論文不存在學術不端行為」;2020年6月聯合工作機制組織複核專家組開展現場複核評議,9月複核專家組全體會議討論後形成複核意見,認為「對裴鋼相關論文的調查程序合規、事實證據確實。論文結論可重複,未發現造假。」
上述負責人呼籲,廣大科技工作者要分清正常的學術質疑和學術不端舉報的界限,專業性的學術質疑應通過學術渠道反映;歡迎社會各界對中國科學院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共促中國科技界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