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瞅你咋地……」因為互相瞪眼,鄭州的吳某酒後與同小區的黃某發生「口水戰」,進而演變為拳腳相爭,最終導致不僅雙雙受傷,吳某還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4月16日,在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吳某履行了全部2.3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款。

案情:「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這次代價有點大
2019年5月底一天傍晚,吳某和幾名朋友酒後返回住所途中,在小區綠化帶旁碰到同小區的黃某。
因此前在業主群中有過摩擦,在錯身「擦肩」而過時,兩人互相瞪了幾眼。吳某此後便開始罵罵咧咧,並阻擋黃某通過,兩人進而發生口角。
眼見自己「落了下風」,吳某趁着酒勁,直接衝上去打了黃某,黃某隨後進行反擊,兩人由此發生廝打,直至吳某的朋友和附近群眾將兩人拉開。經鑒定,黃某腰部所受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吳某所受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後惠濟區檢察院以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惠濟法院提起公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黃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惠濟區法院經審理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一次性賠償黃某各種損失共計2.3萬餘元。
由於判決生效後,吳某並未主動履行,今年2月,黃某向惠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多番勸說, 他主動還錢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由於正處疫情期間,執行法官吳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通過電話、短訊等與其線上溝通,督促其主動履行。但吳某始終以未找到工作、正在家賦閑和生活拮据等為由推脫。執行法官也沒能發現吳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隨後,執行法官一方面以情暖心,講明吳某和黃某以後還要在同一小區居住,要多互敬互諒,共同維護好鄰裡間的和諧,逞強「鬥氣」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以法析理,告知其如繼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則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對其今後生活、出行和找工作都會帶來一定不便,情節嚴重時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執行法官的勸說下,吳某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當即表示願意主動履行。隨後,經過近一周籌措,吳某將全部執行款送到法院。4月16日,申請執行人黃某到惠濟法院領取全部執行款並寫下結案申請。
提醒:文明上酒桌 酒後莫衝動
隨着餐飲服務等娛樂場所的陸續營業,市民們「擼串」「嗨歌」等休閑消費活動也有所增多,一些前段時間為了防疫宅在家中,一直沒機會「過一把酒癮」的市民也開始選擇「放飛自我」、聚餐喝酒。
為此,提醒大家,文明飲酒莫貪杯,不勸隨意適度好,酒後禁駕要記牢,平安到家最重要;酒後遇事莫衝動,三思後行麻煩少。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曹亞蘋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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