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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法律法規》第一章節中幾個重要的知識點,趕快來看看你都掌握了沒有?
法規第一章重要考點梳理②
考點十三: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2.除新穎性外,外觀設計還應當具備富有美感和適於工業應用兩個條件
習題: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 )。
A.排他性
B.新穎性
C.創造性
D.先進性
E.實用性
【答案】BCE
【解析】選項AD錯誤,授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條件為: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六節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考點十四:商標權
1.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具體權利
2.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只包括財產權,商標設計者的人身權受《著作權法》保護
3.商標專用權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
4.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對象是經過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准註冊的商標,未經核准註冊的商標不受商標法保護
5.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6.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7.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將商標連同企業或者商譽同時轉讓,也可以將商標單獨轉讓
習題:關於商標專用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商標專用權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
B.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
C.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所有人對其設計的商標所享有的權利
D.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將商標連同企業或者商譽同時轉讓,也可以將商標單獨轉讓
E.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
【答案】ABD
【解析】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利。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只包括財產權,商標設計者的人身權受《著作權法》保護。【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六節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考點十五:著作權主體
1.單位作品的著作權完全歸單位所有。如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往往就是單位作品
2.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2)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工作人員創作的職務作品;(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4.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習題:某設計院指派本院工程師張某為建設單位設計住宅樓,設計合同中沒有約定設計圖著作權的歸屬,該設計圖的著作權屬於( )。
A.張某
B.設計院
C.建設單位
D.建設單位和設計院共同所有
【答案】B
【解析】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六節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考點十六:保證方式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該項權利。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習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無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有( )。
A.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B.保證人口頭表示放棄一般保證人的權利
C.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D.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
E.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答案】ACDE
【解析】選項B錯在口頭表示,應為書面表示。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七節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考點十七:抵押物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對於以上第(1)項至第(3)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5)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習題:財產抵押時,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的有( )。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原材料
C.交通運輸工具
D.生產設備
E.正在建造的建築物
【答案】BCD
【解析】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七節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考點十八:留置
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民法典》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後的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但是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滅失或者毀損的,留置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習題:關於留置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留置的標的是不動產
B.不轉移對物的佔有是留置與質押的顯著區別
C.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
D.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只能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
【答案】C
【解析】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拍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方式。【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七節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考點十九:定金
1.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習題:甲施工企業與乙建築材科公司訂立了建築材料買賣合同,合同總價款300萬元,雙方約定定金為80萬元。合同訂立後,甲僅向乙交付了55萬元定金。關於本合同中定金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定金合同自合同訂立時成立
B甲應當補交合同定金5萬元
C.甲應當補交合同定金25萬元
D.定金數額視為變更為55萬元
【答案】D
【解析】A選項錯誤,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B、C選項錯誤,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七節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考點二十: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習題:關於保險主體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被保險人負有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B.投保人可以與被保險人不一致
C.受益人應當是被保險人
D.被保險人不得為兩個以上
【答案】B
【解析】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八節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考點二十一:保險責任範圍
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負責賠償:
(1) 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2)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習題:下對損失和費用中,屬於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範圍的是( )。
A.爆炸造成的施工企業人員傷亡
B.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C.自燃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D.維修保養的費用
【答案】A
【解析】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負責賠償:(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2)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八節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考點二十二:保險期限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用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保險期限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生效日或終止日。
習題:某建設單位與某施工企業簽訂了施工合同,約定開工日期2018年5月10日,並於5月15日與保險公司簽訂了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同年7月20日施工企業將建築材料運至工地。實際開工日期為同年8月10日,該建築工程一切險責任起始日期為( )。
A.2018年5月10日
B.2018年5月15日
C.2018年7月20日
D.2018年8月10日
【答案】C
【解析】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保險期限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保險單明細列表中列明的保險生效日或終止日。【考點來源】第一章第八節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考點二十三: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徵
1.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繼續履行;(8)賠償損失;(9)支付違約金;(10)消除影響、恢複名譽;(11)賠禮道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種類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種類如下:(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4)驅逐出境。
習題:下列責任承擔方式,屬於行政處罰的是( )。
A.拘役
B.罰金
C.停止侵害
D.責令停產停業
【答案】D
【解析】A、B選項屬於刑事責任。C選項屬於民事責任。【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九節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考點二十四: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4.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
習題:施工企業發生的下列事故中,可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是( )。
A.勞務作業人員王某在施工中不慎從樓上墜亡
B.施工企業對裸露地面的鋼筋未採取防護和警示措施,造成路人李某摔成重傷
C.施工企業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標準,造成建築倒塌,砸死砸傷多人
D.勞務作業人員張某在工地食堂下毒,致使勞務作業人員集中中毒
【答案】C
【解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考點來源】第一章第九節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