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變更又稱為土地變性,比較典型的是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那麼土地性質變更要多少錢?找那個部門?申請需要哪些材料呢?
土地性質變更找那個部門?
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政府土地部門會徵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性質變更要多少錢?
如果土地使用性質由城市規劃控制,要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通常是這樣的:
1、所取得的土地為出讓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政府土地部門會徵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2、所取得土地為劃撥土地,按現行規定,則應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拍賣方式取得,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的金額還得看所在的地區的地價等等。
土地性質變更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及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1、土地勘測定界報告書、變更地籍調查表原件(限宗地界址發生變化的提供);
2、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轉讓成交確認書複印件(限招標、拍賣、掛牌轉讓土地變更登記提供);
4、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出讓合同變更協議原件、出讓紅線圖原件、土地出讓金繳付憑據複印件(限出讓合同變更或劃撥轉出讓的土地變更登記提供);
5、土地轉讓合同原件、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複印件、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根據不同情況區別提供)。
(四)規劃建設材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規劃紅線圖等複印件(限在建工程整體轉讓的提供)。
(五)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證明材料(根據不同情況區別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需查驗原件);
2、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拆遷還房協議、繼承公證書、房改房售(購)房合同等複印件;
(六)企業改制的相關文件、土地資產處置的批准文件、項目投資估價報告書、土地轉讓審批文件、土地使用者名稱變更材料、土地座落變更證明材料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提供)。
(七)完稅憑證或緩、免稅材料、《土地登記納稅鑒定信息交換表》(單套房屋交易不需要提供)。
(八)特殊情況經審查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單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複印件(除身份證外)均需註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原件存我單位」,並加蓋存放單位的鮮章。
另外: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應當符合以下程序和審批手續:
1、農用地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用地單位須先向國土、規劃、建設部門徵詢擬用農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項規劃;
2、進行和編製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
3、用地單位持建設部門辦法的《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
4、用地單位憑國土資源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並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5、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6、國土資源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土地審批文件,逐級報有權政府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