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土地證:
1、這樣的房子其實是不能過戶的,不能過戶的意思就是不能到國家有關單位登記,這也就是說在法律上,這個房子是不屬於你的,房子也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房產交易是非常危險的,大家一定要慎重。
2、如果是房屋拆遷,會根據你房屋大小進行補償的,應該沒有什麼影響。如果是劃撥土地,可能房屋補償款會比較低。但是,這間房子在市場上交易價格也會比其他商品房低。
3、沒有土地證,就不能到銀行做抵押貸款,因為抵押貸款必須要有兩證齊全才行。房子你用來自己住,是沒有問題的。
土地證有什麼用
1、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2、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房產證
土地證辦理流程
一、土地證辦理所需材料
1、辦理房產證的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查驗原件)。3、發票複印件。4、分戶圖。5、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6、商品房買賣契約(乙方契約正本)。7、維修基金髮票原件。8、契稅發票原件。9、抵押登記申請表。10、主債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產抵押合同。11、抵押權人(貸款銀行)授權委託書。12、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件複印件,查驗原件)。
二、土地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2、房屋分層分戶圖;3、購房發票;4、辦理土地證的圖。
土地證過戶費用
一、土地證過戶費用都有些什麼
繳納的土地證過戶費用:契稅1.5%,印花稅5‰,如果是從中介買房,需付給中介代理費1%,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律師費評估費等。領取房產證以後辦理土地證.如果土地是劃撥的,還要繳納土地轉讓金(當地政府確定的地價的3%),若土地是轉讓的,就不須繳納,此外都是零星費用。
土地證過戶辦理
一、辦理土地證過戶具體手續是:
帶購房合同房產證和雙方的身份證到房管局(或房產交易中心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那裡提供社會化服務,流程的每一個環節都有提示,十分方便。房產證被大廳收去以後付房款.然後繳納契稅(一般是房價的1.5%)和印花稅(0.05%).領取房產證以後辦理土地證.如果土地是劃撥的,還要繳納土地轉讓金(當地政府確定的地價的3%),若土地是轉讓的,就不須繳納.此外都是零星費用.應交土地證過戶費用為:契稅1.5%,印花稅千分之五,如果是從中介買房,需付給中介代理費2.5%,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律師費評估費等。收費標準為20萬以下(含20萬)2800塊錢,20萬以上每多一萬多加五十塊錢。
土地證查詢
土地使用權證查詢方法
因為土地使用權證一般是由我們的縣級國土資源局頒發的,也由於種種的原因我們國家不能做到上網可以查詢查詢,因為要做到網上查詢系統要投入很大一筆資金,也要出於安全性的考慮,所以我們到目前為止還是無法在網上建成土地使用權證登記查詢系統,當然很大的原因是現在我們一般的縣級財政暫時還沒有這個財力,所以想查詢的話我們還是要去發證機關國土資源局查詢,但是我們當然還可以委託我們的律師去國土資源局幫助查詢的。所以說土地使用權證查詢可以說很不方便,但是我們可以委託律師去,也是方便的。
土地證
土地證和房產證
房產證及土地證的作用
(一)、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1、房產證首先起到房管部門登記行為已經正確完成的證明作用;2、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房屋權屬依據房管部門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工作人員擅自更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所有登記機關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放記載與登記簿內容相同的房產證。
其實我國有的城市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經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所有證」兩證合一了,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兩證合一, 統稱為《房地產權證》。
現在辦理土地證。你需要了解你的房產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你拿房產證到你所轄土地所去辦理土地證(前提是開發商已理完土地出讓手續)。如果是集體土地,你是辦不了土地證的,因為土地屬於村委會,或者是單位的。
現在的商品房大部分是沒有土地證的,都是開發商辦理的集體土地證。
購買商品房的消費者辦理土地證,首先要求開發商提供大土地證,購房者購買該開發商的商品房後,再由開發商統一到土地所在區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分戶登記。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註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以上就是小編了解到的土地證事宜(想了解更多房產事宜,請持續關注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