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張懷水 每經編輯:陳星
汽車消費再度迎來重磅利好!
7月7日,商務部等1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外公布。
當天,國新辦舉行穩定增加汽車消費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商務部副部長盛秋平表示,今年4月以來,受多重因素影響,汽車消費市場下行壓力加大。黨中央、國務院及時作出部署,要求通過政策加力,穩定增加汽車消費。商務部迅速貫徹落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出台了6方面、12條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的政策措施。
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研究員關利欣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汽車消費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關鍵領域,對於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此外,汽車消費也是居民消費升級趨勢下更新換代的重要耐用消費品,能夠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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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使用充電樁為新能源車充電 圖片來源:新華社
加快推進居住社區等充電設施建設
在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促進跨區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
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研究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後延期問題。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
此外,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負責人張雁在吹風會上表示,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是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方便居民生活、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
張雁進一步表示,今年1-5月,各地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增設充電樁8940個。對於新建居住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完整社區建設,指導各地嚴格落實100%配建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並配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規定配建充電設施的行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明確標準方面,住建部修訂、發佈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範,明確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
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在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註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並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盛秋平在吹風會上介紹,企業經銷模式是國際成熟二手車市場的流通主渠道,佔比約為70%。我國二手車市場以「經紀+個人」模式為主,行業「小散弱」問題突出。為此,《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註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
盛秋平進一步指出,由於自然人售賣二手車時,無法作為賣方向收購企業開具銷售發票,為便利群眾售車和企業經營,允許二手車企業作為買方開具發票,即「反向開具發票」,並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此外,《若干措施》指出,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並用於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並用於銷售的二手車不佔用號牌指標。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含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
關利欣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激發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消費潛力,需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汽車流通領域改革,加快推動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促進二手車行業規範化、品牌化、規模化發展,完善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優化汽車消費環境,做好全鏈條促進汽車消費。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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