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Lisa的「冤案」說起:在泰國喝酒時,有件事兒你最好別去干

2022年07月05日15:42:32 熱門 1144

最近泰國沒啥大事兒,於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新聞,就趁機搶了版位。

比如,地球上的天字第一號泰國女明星Lisa,前段日子代言了一款威士忌。廣告圖被她的泰國粉絲團發到了網上,結果引來了泰國「酒類管制委員會」的調查。

有些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沒弄清咋回事,便一鍵三連地鼓噪——「Lisa出事兒了!Lisa被查了!Lisa要吃官司了!」。

Lisa的粉絲,自然不甘示弱,引經據典,奮起反擊,「查的是貼酒照的人,不是拍廣告的她!」、「泰國的法律,你也曉得嗎?」……

這一來二去,活生生把這個小烏龍,給拱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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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明星八卦都是人民群眾法制教育的宣傳隊。Lisa的事兒,讓人們想起了那條幾乎被世人遺忘的泰國法律。

這條法律,說起來還真的挺奇葩——

那就是:在泰國,酒桌上自拍,還不打碼,是犯法的!

真要被警察盯上了,那確實是要被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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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人,其實是喜歡喝酒的。

泰民族,本質上是一個歡樂、自由、熱愛狂歡、崇尚享樂主義的「外向型民族」。

「享樂」,那肯定離不開酒。所以,泰國人其實挺愛喝,也挺會喝。

他們從不把「喝酒」和「談生意」混為一談,喝酒喝的就是開心,不是決心。所以泰人酒量一般,但是酒風酒品,飲者初心,私以為比中、日、韓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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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泰國又有一個很擰巴的地方——它是一個佛教國家。

佛教別的地方都隨緣,唯獨和酒過不去。見人喝酒就不爽,長年堅持不懈地要求泰國官方出台各種五花八門的禁酒令

泰國歷屆政府,不管偏左偏右,是紅是黃,為了彰顯自身佛國正統,也不得不跟着一塊兒戒酒戒色。

於是乎,泰國形成了一組巨大的矛盾:民眾嗜酒,政府禁酒。

明明社會生活極度開放,卻又堅持着各種稀奇古怪,令人費解的「限酒法令」。

明明外頭喝得七葷八素,電視里卻在滾動播放「喝酒下地獄」的公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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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從1972年開始,泰國就頒佈了「限時禁酒令」。

全泰國境內,所有正經賣酒的地方,都只有在中午11:00—14:00,以及傍晚之後,午夜之前的17:00—24:00這兩段時間,才能賣酒。

上午和午夜禁酒的原因是:正經人大清早,大半夜的喝什麼酒?

聽起來其實還蠻有道理……那麼下午為啥也禁酒呢?

原因是:下午兩點到五點,是學校放學的時間,擔心孩子一下課就跑去喝酒了……

至於各種佛教節日、王室紀念日、選舉日,更是直接全天禁酒,理由都不用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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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實際上,這個規定在泰國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超市和便利店,的確嚴格落實了。

但是一般餐廳、小賣部什麼的,有時候會偷偷放水。你下午三點在店裡點一杯啤酒,多半是給的。

再說了,怕過點了沒酒喝,人家不會多買幾瓶囤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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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泰國又出台了一條新法規——《泰王國酒精飲料管制法》。

其中第32條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泰國公共媒體上發佈酒類廣告、不得展示酒類飲料的商標、名稱、形象。

違規者,處以一年以下監禁,或50萬泰銖(約十萬人民幣)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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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播放動畫時的神打碼

在這條法律規定之下,泰國所有酒類廣告均屬違法,甚至電視節目當中的酒、煙、槍也要打碼。那意思就是,但凡讓你看見了酒,就會勾引你難以自拔地想去喝。實乃 「魯迅白胳膊聯想法」在酒精管制領域的完美應用。

也不知,是多麼貪杯如命的酒鬼,才能想出這一招來。

再後來,網絡時代來臨,社交軟件興起,泰國酒精管制委員會將這一法規的應用範圍,拓展到一切網絡空間的信息發佈。

禁止一切線上售酒的交易,禁止一切電商的酒類廣告,禁止在個人社交頁面發佈明顯的酒類照片。

只要你是發在網上貼出一張「喝酒自拍」,有廣告嫌疑,或者起到了廣泛影響,那麼你就是「公開傳播酒類商標與形象」,在客觀上犯了「引誘人飲酒造孽」的罪惡。

不一定罰你。

但是一旦真要罰你,就算有一百個嘴,你也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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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國發生了一場大規模的「網絡名人酒照清剿行動」,引發了泰國社會的轟動。

那一年7月23日,一條「性感啤酒妹促銷短視頻」在泰國走紅。三名衣着清涼的酒吧女店員,在視頻中宣傳店裡的優惠活動,結果被警方逮捕。

以前呢,說歸說,但是當真被抓起來的,還真不多見。於是這個事情一下子火了。

按照泰國法規,這三個網紅啤酒妹被抓也不算冤,因為這明擺着就是酒類廣告。

但是接下來,事情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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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網民並不服氣,一邊抨擊泰國「網上禁酒照」法律虛偽,一邊故意在網上上傳各種被P過的、被遮擋商標的酒類照片,嘲諷挑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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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警方也不含糊,直接傳喚了一批「上傳酒照」的泰國明星,訓誡一番,以此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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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還說:「很多人之所以愛上喝酒,是因為看到了明星的這些酒廣告,所以明星、網紅做這樣的事影響極壞,同時也歡迎廣大民眾舉報,舉報者將可以分得1/4的罰款作為獎勵……」

最後,被傳喚的明星沒有到警局應訊,不過都刪除了照片,交了罰款。

警方得了面子,敲打了網民,實現了「普法威懾」的目的,便也沒有再為難這些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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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時起,關注泰國的人都開始知道:在泰國,不能隨便上傳喝酒的照片。

許多外文媒體,也紛紛對此做了報道,請了各種泰國專家、警官、專業人士來解讀。

泰國旅遊局曾經解釋,這一法律「不適用於外國遊客」,但是泰國警方、泰國導遊還是勸戒大家——在泰國喝酒,最好別拍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要去以身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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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後,很多年沒有再出現「酒照違法」的事情——直到Lisa上了熱搜。

嚴格說來,Lisa確實沒有問題,因為這個威士忌廣告又不是在泰國境內拍攝的,Lisa本人及其所屬公司、經紀團隊也沒有故意在泰國境內傳播。所以再怎麼罰,也罰不到她頭上。

倒是她的粉絲團,明知泰國忌諱這個,還到處傳,這不是給自己愛豆找事嘛,趕緊回去自罰三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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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式「禁酒」,管用嗎?不知道。

根據世衛的數據,每個泰國人年均飲酒量,在2010年約在6升左右,比同一時期的歐盟國家11升的平均值少了一半。

但是,歐洲人都是老酒鬼,下班回家倒上一杯威士忌漱漱口的民族,你跟他比,這不是跟西門慶比貞潔嘛。

而且,儘管泰國政府各種花式禁酒,可泰國人的平均飲酒量,還是在逐年上升,到2018年已經漲到了每人每年8.3升,居亞洲第四,比中國和蒙古還高。

這個禁酒,似乎禁了個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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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時代的泰國花式喝酒

作用是一回事,合理性是另一回事。

一個國家,是否有權力阻礙別人喝酒的自由呢?

一個國家,通過不讓發照片的方式,阻止人們喝酒,從邏輯上是否成立,從實踐上是否可行,這個問題,相當艱深,見仁見智,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事情。

所以,這個問題,留給大家自行解讀,自由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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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總結一下:泰國「飲酒照片禁令」,確有其事,但是執行並不嚴格,絕大多數情況下,你不會因為在朋友圈發了一組《今晚不醉不歸圖》而鋃鐺入獄。

但是,人家畢竟有這個法律,為了不惹上無妄之災,咱又何必去觸這個霉頭呢?

一些住在泰國,平時喜歡發一些酒類廣告的同胞,最好也留神點。喝酒拍照的時候,最好別拍到酒瓶子(杯子里的可以假裝烏龍茶)。

酒這個東西,小喝怡情,大喝傷身,自己偷偷喝就是了,不值得大張旗鼓地宣揚。

再說了,悄悄地喝,才更香嘛。(編輯: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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