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個稅彙算清繳正在進行中(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很多在21年有年終獎的朋友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彙算時,發現「工資薪金」 欄次有一行「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提示語,如下。
這一提示存在,是因為法規規定: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個人可重新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也即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併)計算個稅,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稅」的方式計算個稅。不同的計稅方法,將影響應交個稅的結果,那麼哪種計稅方式更優呢?我們可以利用個稅APP的算法,分別選擇兩種方式,看最終的「應補(退)稅額」 結果哪個最優則對應選擇哪種方式。操作如下:
(1)點擊「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提示語進入選擇界面,先選擇第一種方式:「全部併入綜合所得計稅」--「確定」 --「返回」(如下圖1、圖2);
(2)點擊「下一步」(圖3),認真閱讀彈出的對話框,確認是否已完整準確填報收入及有關扣除項目等,如無問題點擊「繼續」(圖4);
(3)可看到在小編的例子中(圖5),若選擇第一種「併入綜合所得」的方式,最終「應 補 稅額(元)」為1萬多元(註:如計算結果為退稅,下方文字顯示為「應 退 稅額(元)」,請務必認真閱讀,以免比較有誤);繼續「返回」原來頁面,重新選擇計稅方式,如圖6;
(4)重新選擇第二種「單獨計稅」的方式(圖7),重複以上操作,最終計算的「應 補 稅額(元)」為0元(圖8);經比較,在小編的例子中,選擇第二種「單獨計稅」方式更優。
Tips:如顯示為「應補稅額」,則選擇「應補稅額」最少的方式;如顯示為「應退稅額」,則選擇「應退稅額」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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