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大家閱讀「景德鎮南河公安」頭條號。如果您喜歡本文章,還可點擊右上角關注我的頭條號,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薦。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圖源:視覺中國)
台媒稱,台灣應對大陸台胞居住證措施逐漸清晰,以申報登記製為基本原則,並納入舉報機制,以協助台當局取得申辦居住證的台胞名單。台胞申辦居住證不會有立即除籍問題,但如連續申辦兩次以上,朝除籍方向研究。
據台灣《中國時報》9月17日報道,相關人士透露,台當局擬在台灣地區立法機構新會期修改條例以及推出相關配套措施進行應對,包含居住證的性質界定、申報制、持有時間、權利限制與概括條款等方面都將是修改的方向。由於取得申領居住證者信息有一定難度,大陸也不會配合,所以會有「吹哨者」等舉報機制,未申報已申辦居住證的台商,超過一定期限(如一個月)將課以罰款。
報道稱,持有居住證者沒有立即除籍問題,所以因戶籍產生的勞健保權利不受影響。但台當局目前思考的方向是,居住證效期一次五年,如果有台胞連續申辦兩次以上,幾等同快放棄台灣生活,擬予除籍。在權利限制方面,請領居住證者,代表符合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資格,服公職權須限縮,包含不能報考公職、擔任台當局重要職務,如政務官與民意代表,或禁止其任職機敏職務與軍職等。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6日表示,針對申領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尚不會有立即被取消戶籍的問題,目前仍以申報登記制並強化配套措施,作為政策的主要方向。
另據台灣《旺報》9月17日報道,對於居住證,其實上上策就是淡化處理,現在民進黨一下子要求申報,可能還鼓勵台胞相互舉報,反倒大陸相應不理,如果台當局對自己的制度有信心,為何要把居住證的政治意涵無限上綱?
來源 | 參考消息網
轉自 | 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