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特許經營、連鎖加盟早已成為家居裝飾業降低成本、快速擴張的途徑,而這種途徑卻最容易成為一塊「絆腳石」。近日,有消費者向《產品可靠性報告》反映,金螳螂家萍鄉店只為自己家裝修了一半,便催交尾款,隨後攜款跑路了。
圖片來源:金螳螂家官網
消費者投訴金螳螂裝飾攜款跑路
去年,江西萍鄉的張女士與金螳螂家萍鄉店簽訂了裝修合同,合同價款是13萬,裝修工作於去年8月1日順利開始,原以為是一場愉快的裝修經歷,沒想到裝修進度到一半,對方便催交尾款,隨後攜款跑路了。張女士說,一開始,對方的服務態度非常好,每天在裝修群裏面更新裝修進度。但是在做完水電、鋪完了瓷磚後,對方要求她把款付到97%,如果不付錢,就直接停工了。張女士當時對這個做法表示無奈,但也想着反正早晚都要付款,就在此時付款了。沒想到,錢款到賬後,對方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轉變。一開始是以張女士家的衣櫃沒有定製完,無法再繼續施工為由暫停裝修。張女士信以為真,以為是自己的問題,便加快定製好了衣櫃,但是衣櫃裝好之後,金螳螂家依然沒有恢復裝修進度。此時,裝修群里詢問無人回應,打電話也沒人接。這段期間,張女士又發現,金螳螂家的裝修材料質量也並非當初承諾的那樣。張女士和家人去金螳螂家萍鄉店的辦公區尋求說法,卻發現公司的管理層早不見蹤影。一些還在公司的員工表示,他們的工資幾個月都未發放。「這是我準備結婚的房子,現在被金螳螂家搞得一團亂,留下了不知道怎麼處理的爛攤子。」張女士很無奈地說。在維權期間,張女士又發現,當地許多業主都與其有相同的遭遇,金螳螂家在裝修伊始承諾給業主各種各樣優惠的活動,比如,加幾千元就能獲得全屋傢具4大件等,以此獲取消費者信任。但是當錢款到賬之後,就杳無音信了。張女士表示,在事情發生後,這些受害業主們集體先向金螳螂家總部反映情況,並尋求當地媒體曝光此事。後來,總部派人前來查看情況,但最後只解決了五戶業主,說是經過總部核實,萍鄉地區只有他們五戶將把錢打入了金螳螂家總部的平台監管賬戶,因此可以退款,而剩下的人總部沒辦法處理。但張女士表示,他們許多人都不知道總部的平台監管賬戶是何物。目前,張女士和其他業主們正在努力維權,維權之路並不順利。
消費者投訴金螳螂家裝飾攜款跑路
張女士所述的「金螳螂家萍鄉店」是金螳螂家數字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的加盟商。企查查顯示,金螳螂家萍鄉店即江西天銘裝飾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06月25,法定代表人為堯君,所屬行業為建築裝飾、裝修和其他建築業,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產品可靠性報告》記者隨即致電萍鄉市「金螳螂家」,語音提示稱對方處於關機狀態。據台海網報道,早在1月6日,台海網記者便來到金螳螂家萍鄉店的辦公地點,並試圖乘電梯前往門店,但是電梯已經被鎖上。房東發佈的提醒顯示,金螳螂家萍鄉店已經在去年底房租到期之後,沒有再續租。《產品可靠性報告》記者又致電金螳螂家總部,詢問了關於監管賬戶的問題,對方回應稱,確實對總部平台監管賬戶只有五家客戶的費用表示不清楚,他們也理解其他客戶的感受,也和客戶溝通過該問題,因總部查不到錢款,他們確實無法解決現有的問題。金螳螂家總部進一步解釋,他們已經對萍鄉店(天銘裝飾)提起訴訟,待法院判決結束,會將追回來的錢款用於解決這些客戶問題,同時,建議消費者也能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加盟商問題不斷 總店不能袖手旁觀
金螳螂家官網顯示,金螳螂家數字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是以「家」為核心的一站式家裝家居電商服務平台。金螳螂成立於1993年1月,是一家以室內裝飾為主體, 融幕牆、傢具、景觀、藝術品、機電設備安裝、智能、廣告等為一體的專業化裝飾集團。曾獲「中國建築裝飾行業上市公司」「連續19年成為中國裝飾百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榮譽。2020年4月,金螳螂家總部向城市合伙人發佈通知,金螳螂家門店從自營轉為加盟,由當地門店100%控股。但自從變更營業模式後,金螳螂家便開始負面風波不斷。根據企查查顯示的信息,記者注意到,蘇州金螳螂裝飾公司共有35條自身風險,691條關聯風險,54條歷史風險。黑貓投訴平台顯示,近年來,金螳螂家多地門店被消費者投訴過。自貢一名消費者投訴自貢金螳螂家裝飾公司使用的膩子粉沒有環保認證,沒有執行標準,是沒有產品批號的劣質材料。南京一名消費者投訴金螳螂家南京原廬山路門店(現奧體店),出現多次質量問題,包括驗收前客廳地磚沒鋪平二次返工,美縫粗糙二次返工,驗收後浴室牆磚不平、廚房洗碗機開孔尺寸錯誤二次上門重新開,安裝客廳吸頂燈半夜掉落等。而此次張女士等業主遭遇的煩心事,又是加盟商惹的禍。從直營轉代理至今,金螳螂家與那個在互聯網家裝概念火爆的2016年保持60家/年開店速度,3年新設179家直營門店,一度成為中國互聯網家裝領域最大的黑馬的形象大相徑庭。關於加盟店跑路的問題,在中消協律師團成員、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主任熊定中看來,總店不能說全無過錯。「例如沒有留足保證金,沒有相關商業模式預防(跑路行為)等兜底措施。至少在法律層面上有和加盟店共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嫌疑,消費者可以追究總部共同侵權責任。」江蘇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也曾表示,消費者選擇連鎖業態的加盟店,是因為捆綁了對總店的「信任利益」。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商標法》規定,當被許可人的產品侵權了,商標許可認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一點也作了確認。這樣一種法律制度應當引入商業業態下的連鎖經營業態,否則,這個連鎖經營的業態就是一個有點病態的經營方式。」總之,加盟商跑路帶來的損失,不能由消費者一肩扛。
來源:產品可靠性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