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攻破南京後,城中婦女飽受凌辱荼毒,看事件親歷者的真實講述

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1864.7.19.)正午,清軍吉字營統帥曾國荃一聲令下:點火!一聲驚天巨響,炸塌了天京(今南京)太平門城牆一段約20餘丈,充任先鋒的朱洪章部400多士兵因過於靠近引爆點, 亦被炸得血肉橫飛,後面各營的勇丁聒噪着踏屍而過,乘機沿豁口沖入城中。一場激烈的巷戰隨即展開。城中太平軍糧食斷絕已久,個個餓得面無人色,哪裡是如狼似虎且殺紅眼的清軍之對手?城中屍骸狼藉,血流成河。戰至當日午後約3時許,天京九門皆被清軍攻破,太平天國宣告滅亡。

清軍圍困南京已經整整3個年頭,期間經歷無數惡戰,死傷慘重,如今好不容易破城攻入南京,即開始了瘋狂的燒殺淫掠。清軍欠餉已久,將帥遂默許士兵搶掠財物以為彌補 ,清軍到處搜殺搶掠,搶完即縱火燒屋,清軍攻到哪,大火就燒到哪。戰至傍晚時分,全城已經陷入到一片火海之中。清軍將士除了用火作為進攻的武器外,還用火作為滅跡的手段。據記載,無論是天國王府、官衙還是民宅,大肆搶掠一番後,即付之一炬,將犯罪證據消除殆盡,旋即一走了之。所以清軍攻陷南京後,天天搶劫,日日縱火,烈焰連燒近10天 ,一直到24日天降大雨,才將大火完全澆滅。經此浩劫,自古繁華的南京城已經變作人間地獄(太平軍攻南京時也曾大肆燒殺,給南京造成了比較大的破壞)。

在這場浩劫中,受辱最甚的還是婦女,清軍官兵在燒、殺、搶的同時還肆意凌辱、擄掠婦女。事件的親歷者、目擊者趙烈文(曾氏兄弟的幕僚)在《能靜居日記》中如實記載說:清軍士兵隨意闖入民宅姦淫婦女,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大街上「拽曳(強搶)婦女,哀號之聲不忍聞」。

《湘鄉縣誌》記載 ,金陵城破後少女黃淑華被清軍士兵強擄回湖南,她曾經對人講述自己的悲慘遭遇時說:

「今歲六月,官軍復金陵,余(我)方慶出水火而登衽席矣。孰意克城之二日,則有亂兵至,殺二兄於庭,乃入括(搜括)諸室。一壯者索得余(我),挈以出,弟牽其衣,母跪而哀之。彼怒曰:『從賊者殺無赦,主帥令也』!遂殺母與弟。長嫂至,又殺之,掠余行。而仲嫂(二嫂)則不知何往。余時悲痛哭詈,求速死。彼大笑曰:『余汝愛,不汝殺也(我喜歡你,不會殺你)』。遂系(捆綁)余其居,旋遷於舟,溯江而上 」 。


和黃淑華一同被強擄船哉運往湖南的還有另外兩個南京姑娘,一個姓金,一個姓張,金姑娘途中乘人不備,投江而死。因此,清軍士兵不敢對黃淑華威逼太過,故而幸運地保住了貞潔之 身。船到湘鄉,黃淑華將偷偷將不幸遭遇寫成兩份,一份秘藏在貼身之處,另一份則貼在客棧的牆壁上,並在旁題詩表示自己必死的決心。次日,性格剛烈的黃淑華設計殺死了那殺害家人、強擄自己的申姓清兵和另一個同行兵匪,報了血海深仇,隨後她也懸樑自盡。

由此可見,趙烈文在日記中所說的沿街屍體十之八九皆老者,其餘為未滿兩三歲的幼兒,「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 的現象完全是清軍肆無忌憚地搶劫財物、強擄婦女時造成的人間慘劇,大約是40歲以下的青壯年婦女多被這些亦兵亦匪的兇徒搶走了,其中可能就包括黃淑華那位失聯的「仲嫂」 ,這些女人逃出魔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那些老年人大約是為了救護自己的女兒或兒媳被清軍所殺,那些嬰幼兒則很可能因其母被清兵所擄時難分難捨而慘遭殺戮。

清軍攻入南京後對於燒殺搶掠的對象幾乎是不加甄別、不分青紅皂白的,擁護太平天國的人格殺勿論,即使對反對太平天國、擁護清軍的人也很少受到庇護,很少能幸免於難,黃淑華就反感太平天國,擁護官兵,照樣被荼毒,屬於同樣情況者仍大有人在。史載。南京被攻破1個月零8天後,城中仍一片混亂, 清軍仍在不依不饒地燒殺劫掠,甚至掘地三尺搜尋財物,「城內各軍尚紛亂不止,兵勇互相掠奪,時有(火併)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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