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崗的工會情結

劉少奇不同意公開發表高崗的文章,是因為他不但贊同鄧子恢的觀點,而且對此有更深刻的認識。


  1951年五六月間,劉少奇認真研究了雙方文章的論點,撰寫了8000多字的長篇讀書筆記,準備在召開四中全會時與高崗文章、鄧子恢文章一併討論。
  作為全國總工會名譽主席和黨中央負責工會工作的劉少奇,在這篇讀書筆記中沒有局限於高崗文章、鄧子恢文章在工會有無具體立場問題上的爭論,而是從研究國營工廠內部的公私矛盾入手,認為:
  在國營工廠內部雖然沒有階級矛盾了,但仍然存在着「國營工廠管理機關與工人群眾之間的矛盾,就是國營工廠內部的公私矛盾。這種矛盾與資本家工廠中的階級對抗完全不同,它是一種在根本上非敵對的、可以和解也應該調和的矛盾。

但它是一種不容否認的、客觀存在的、真正的矛盾,是在長時期內要我們來認真地加以調整和處理的矛盾。」這種矛盾的存在,決定了工會工作的必要。「

因此,在目前的國營工廠中以及在將來社會主義的長時期內,工會還是必要的。工會工作者與國營工廠管理人員,在保護工人階級和全體人民整個利益的問題上,他們的出發點,他們所站立的地位與立場,是或者應該是相同的、一致的。

在這些關涉工人階級基本利益的問題上,他們有共同的、一致的立場和出發點,但是,在處理有關雙方的各種個別的日常的問題時,他們又各自有自己的出發點,各自站在自己的同對方相矛盾的地位與立場上來協議和調處這些問題,以致各自代表自己的一方面來簽訂合同等。」(15)


  劉少奇的這篇文章還只是個人的讀書筆記,當時並未發表,後來由於毛澤東的表態,這篇文章也沒有拿到四中全會上去討論,所以當時並未就這篇文章引起爭議。

但與劉少奇有着相同見解的李立三的報告,卻成了被批判的靶子。
  10月2日,全國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黨組書記李立三寫了《關於在工會工作中發生爭論的問題的意見向毛主席的報告》。李立三在報告中說:


  我覺得公私關係問題,不僅在目前公營企業中,而且在將來社會主義時期各種對內政策問題上也還是一個主要問題,否認「公私兼顧」的原則可以運用到公營企業中的意見,可能是不妥當的。
  雖然李立三的意見與劉少奇的意見基本一致,也就是說二人都贊成鄧子恢的觀點,但毛澤東對此並不同意。

看到李立三的報告後,毛澤東尖銳地批評李立三和全總黨組在工會工作中有嚴重錯誤,嚴厲地否定了李立三的意見。


  毛澤東表態後,中共中央即在1951年11月成立了由劉少奇、李富春、彭真、賴若愚、李立三、劉寧一組成的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幹事會,負責指導全總黨組工作。


  12月13日,成立不久的黨組幹事會領導召開了全總黨組擴大會議,開始對李立三進行批判。
  12月20日,主持會議的李富春在《在工會工作問題上的分歧》的結論報告中,認為李立三在工會工作上「有三個最主要的錯誤」:
  一是「把工會變成完全狹隘的經濟主義的組織」;二是「否定了黨對工會的領導」;三是「領導方法是主觀的,形式的,事務主義的,甚至於家長制度的」。
  12月22日,會議通過了《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擴大會關於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決議中提出:
  李立三同志在工會工作上所犯的錯誤,是嚴重的原則錯誤。他的狹隘的經濟主義、否認黨的領導、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乃是表現了社會民主黨的傾向。這種社會民主黨的傾向是完全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是對於職工運動和我們黨的事業極其有害的。


  這場關於工會工作方針的爭論,最終以李立三被解除全國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黨組書記職務而宣告結束。這不但在客觀上意味着高崗在這場爭論中的「勝利」,同時也使高崗看到了毛澤東與劉少奇在工作中對某些問題的分歧。


  縱觀高崗在入京前圍繞着富農問題、工會問題以及互助合作等問題與劉少奇發生的分歧,不難看出,劉、高之間的分歧不管誰對誰錯,在當時還都屬於工作中的不同認識問題。

但是,由於毛澤東在這些爭論的過程中基本上是贊成高崗的意見,所以,高崗在東北局內部也說了一些貶低劉少奇威信、抬高自己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