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齊夢麟,總督府嫡出三公子,羅疏曾送我外號齊小衙內。
在齊府,上有嫡親大哥被父親當家族繼承人重點培養,更有庶出二哥助父親打理人情生意往來。
齊家,做總督的父親是主梁,大哥二哥就是次梁;而我就是梁下享福的小少爺,父親平時什麼事情都依我,我在自由自在的同時,順便哄祖母開心就好。
這樣說來我還真就像是一個無所事事的富貴閑人。
但,即便閑的發慌,我也不會去動歪門邪道的心思來解無聊。
父親雖說對我不嚴厲,也沒逼着我去考功名;但該讀的聖賢書我讀了,只不過讀的沒有看過的畫本子多而已。
別說,畫本子裏面故事還真吸引人,我就特別喜歡裏面英雄人物的俠氣,做夢都想着像畫本子中的人物一樣,去四處行俠仗義去。
然後,然後我就帶着連書,連書帶着足夠的銀票從齊府逃了出來。
在臨汾鳴珂坊花501兩銀子拍下錦囊姑娘的歸攏夜,是我自認為做的第一件俠義之舉;因為我不能眼看着一個年僅18的妙齡女郎去陪一個白髮蒼蒼的老翁。
可我是真的不知道 那所謂的歸攏夜居然是……,哎呀……。
後來想想,那也許就是緣分吧!
因為那次的501兩,我與錦囊羅疏就有了聯繫。
起初,她一身衙役服,我以為她是個男的。
為此我還笑話她娘娘腔,當然也沒少捉弄她。
當時看着她忍着委屈被我欺負,也曾動過惻隱之心。
偶然間得知她是女的,而且所有都知道……。
畢竟欺負過人家么,所以就追在人家屁股後面賠罪,賠着賠着就被人家的主意多給打動了。
第一次聽到她說喜歡的人時,聽到她的描述,我怎麼感覺那都是我。
我以為我們是兩情相悅。
誰知,人家喜歡的是韓慕之。
不過他們註定有緣無分,因為韓慕之不是為愛情放棄所有的人。
而我,可是能做到為了她放棄一切;畢竟做父親接班人撐起齊家的有大哥,為齊家打理人際交往的有二哥,大不了我就帶着羅疏去歸隱。
得知她就是錦囊時,因為作為溫室里養大的齊家公子,以為人與人都是一樣的,不知道出身樂籍多遭別人白眼,口無遮攔放蕩不羈的在她面前瞎說。
結果她把我好一頓數落,甚至還罵我是靠着父親的草包;話趕話,我們決裂了。
但我總要挽回,所以我回家,求父親去臨汾做了一個平陽位副千戶。
不僅如此,還在她辦案有所需要時,極力相助。
即便如此,那時,我也難入她法眼,她看上的依然是腹有詩書胸有大志的韓慕之。
不過韓慕之那是有家室的人,雖說我心疼她被劉婉為難,但劉婉能夠敲醒她讓她離開臨汾,我也很開心。
回太原後,她要找她小時候的家,我就幫忙找。
她要查父母死因,我也幫忙查。
只是沒想到查她父母離世之因會查到我自己家裡。
但,即便如此,我依然願意查,因為我只想要公平。
突發蝗災,又是饑荒,看着她與韓慕之為臨汾百姓憂心,我立馬就想到父親軍中之糧。
軍糧不都是百姓種的么,關鍵時刻拿來救百姓性命有什麼不對。
韓慕之說私動軍糧是死罪,我知道,但父親是山陝總督,軍糧不是一星半點,弄點救臨汾,他還是能幫我補上窟窿的。
可能是我要動軍糧的消息傳的太快了,讓盯着父親的劉巡撫發現了機會。
再加上那個控制了羅疏十幾年的秦熠,因為他自己野心太大做事過於張揚,偏不理解父親停他鹽鐵之引是因為發現朝中有人針對。
居然恩將仇報的跑去與劉巡撫聯手陷害我齊府。
父親說的對,我因為心思單純涉世不深,明明想偷軍糧救臨汾百姓助韓慕之解饑荒之災,結果被人利用成了做事父親貪腐軍糧的證據。
因此,我的大哥,二哥,祖母,都喪生於那場浩劫。
畢竟父親的確與秦熠有過官商勾結,所以即便查清是劉巡撫與秦熠合謀燒軍倉,父親也被流放三千里。
而我,偷軍糧本就是掉腦袋的行為,但皇上念我是為救災民性命,所以判我流放兩千里。
本來我是錦衣玉食的少爺,在父親哥哥相繼出事後,因為生存環境的變化,當時若無羅疏相隨,恐怕等不到欽差,我就已經被劉巡撫或者秦熠給害死了。
是羅疏在在我最難的時候陪着我尋找真相,是韓慕之,在歹人想取我性命時,以臨汾知縣的權力護着我。
就連蔡捕頭徐仵作蔡包子,都在我最困難時期,給予了我極大的幫助。
塵埃落定後,羅疏不僅在獄中與我成婚,還陪着我流放。
甚至,她還用秦五娘留給她的錢財為我疏通關係,不僅讓我在流放之地過得舒舒服服,還能收到父親訊息。
為了日子繼續,為了不坐吃山空,她甚至把我留在家裡,自己組建商隊迎着風雪去經商賺錢。
對羅疏這個娘子,我是真的感激。
不過,小爺我也真是命好,若不是命好,也不會遇到羅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