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案發生在清代雍正年間。藍鼎元當時擔任廣東潮州府潮陽縣的知縣。
這一天,他剛剛來到縣衙大堂坐定,縣衙的大門外就走進兩個女人。一位年輕婦女扶着一位老婆婆,步履蹣跚來到縣衙內門邊,一言不發雙雙跪下,用手展開一張紙舉過頭頂。
藍知縣知道來了告狀的,於是吩咐當班衙役,讓把兩個女人叫進來,告訴她們,找縣太爺告狀,不用跪那麼遠,可以到大堂上來。同時讓書吏去接她們手中的狀紙。
書吏取了女人舉過頭頂的那張紙,看了一眼,回稟縣令說:「是一張白紙。」藍知縣點點頭,說:「兩個婦道人家不懂告狀的規矩,也沒用過狀紙,用白紙寫也沒關係。」

書吏知道藍縣令誤會了自己的意思,趕忙解釋道:「大人,這狀子上沒有寫字,只是一張白紙而已。」
藍知縣一愣,做官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怪事。他讓書吏把狀紙拿過來,親自打開審視。果然這就是一張純粹的白紙,上面一個字也沒有。
他讓衙役把兩位婦人領上大堂,和聲悅色地說:「你們如果有什麼冤情,應該把事情經過原原本本寫下來,怎能拿一張空紙前來告狀?」
婦人們磕了頭,趴在地上。老婆婆回答說:「我們要狀告李阿梅。但是我們自己不識字,又沒錢請人代寫狀紙。李阿梅很霸道,沒人敢幫我們出頭。」
藍知縣當即讓書吏幫他們寫。書吏有點為難,說自己對情況一無所知,藍知縣說:「你把她們的供詞寫下來就行了。」
經過詢問,得知老婆婆姓鄭,現年八十有六。年輕婦人劉氏,是婆婆的兒媳婦,如今守寡。鄭婆婆說:「我兒子名叫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那天服毒尋了短見,是被族人李阿梅逼死的。」
接着又說:「我兒子死時,我和媳婦當即就要告官,李阿梅找來族中的秀才李晨、李尚阻攔。族長李童叔等人出面調停,勸我們不要打官司,商定由李阿梅殯葬死者,騰出兩間房子供我們居住,還答應養活我們一家老小一年時間。」

「但是李阿梅不是好人,過了一段時間,認為事情已經平息,便翻臉不認賬。他現在逼我們搬家,拆掉房瓦和椽子,斷供糧食。我們一家現在風餐露宿,不知能活到幾時。因為走投無路才來告狀,請大老爺給我們做主。」
藍知縣嘆了一口氣,搖頭說道:「人命之事,當初你們就不該答應私了。去年冬天的事情,如今都到了秋天,算算已經過去了九個多月的時間,還告人家什麼呢?」
寡媳劉氏啜泣不止,說:「李阿梅欺負我們孤兒寡母,就是認為我丈夫死去已經很長時間了,就算我們告他逼死人命,也難打贏官司,所以他才敢不守約定。我心裏也明白,丈夫雖然是被威逼服毒,但是當時沒有告官,現在過去了那麼久,哪裡還敢指望讓他抵償人命。」
「只是他言而無信,破壞住房,斷供糧食,我們實在無法忍受。我們找族長、秀才們理論,想要討個公道,然而他們卻互相推脫,一味敷衍。婆婆年已老邁,孩子還在幼年,老爺如果不救救我們,只怕我們必定含冤而死,死後連埋的地方都沒有。」
藍知縣點點頭,問被告李阿梅家居何處,劉氏說:「他住在昆安寨,就在縣城旁邊。」藍知縣當即飛速發下令牌,派衙役拘傳李阿梅到縣衙對質。

沒多久,李阿梅被帶上大堂。面對兩位婦人的指控,他堅持不肯承認,說:「根本沒有這回事!小的和李阿梓是本家,未出五服,我怎麼會逼死他呢?實際上,去年阿梓是暴病身亡,我同情他母親年老,孩子尚幼,於是經常好心幫襯他家。今年災荒,米價暴漲,我家裡青黃不接,自顧不暇,哪還管得了別人啊!」
兩個婦人說他撒謊,李阿梅矢口否認:「貪得無厭的人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施恩行善,無論是誰都要量力而行。我妻子孩子如今也食不果腹,對她們一家自然是愛莫能助,請大人明察體諒。」
問到李阿梓被逼服毒,以及李晨、李尚和李童叔做中私了一事,李阿梅裝出十分驚訝的神情,連連搖頭說:「天啊,這真是無中生有啊。這兩個女人為了求我周濟一二,不知是聽信了哪個訟棍之言,才編出這種聳人聽聞的彌天大謊。大人可將李晨、李尚、李童叔叫來對質,絕無此事。」
聽到這裡,藍知縣也不免滿腹狐疑。他看看鄭氏婆媳,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根本不像奸詐之人,也不可能有錢請得起訟師做局。他再側身去看李阿梅,雖然此人信誓旦旦,口若懸河,但一對眼珠卻滴溜溜轉個不停。頓時他的心裏有了決斷。
對於不老實的人,藍縣令自然有他的辦法。只見他舉起驚堂木,猛地朝案桌一拍,大聲吼道:「大膽李阿梅!你竟敢在本官面前偷奸使滑!我閱人無數,善觀面相,只要聽人開口說上兩句話,是真是假洞若觀火。你心腸好壞,豈是伶牙俐齒所能欺瞞?你別以為本縣到任不久,就可任你耍弄。我不需傳你說的幾位族人,只要找周邊鄰居一問,你為人是否厚道輕易便知,你的所作所為欺騙得了誰呢!」
藍縣令本是試探一下,沒想到擊中了李阿梅的要害。他為人刻薄,愛貪小便宜,在當地也是出了名的,他自己心知肚明,縣太爺當真去調查,誰會說自己一句好話?
看李阿梅不敢爭辯,藍縣令立馬看出端倪,緊接着步步緊逼:「」你是想嘗嘗我的刑罰嗎?有罪坦白,即使罪重也可寬大處理。你若一味詭辯,等我查出實情,先治你個扯謊欺騙官府,四十大板打得你皮開肉綻!然後再據實治罪,抄家拆房,坐牢充軍,那時你悔之莫及,你好自為之吧!」

藍縣令的軟硬兼施,將李阿梅逼得虛汗直冒,嚇得脊背發涼。他躊躇半天,終於不敢再說謊話,而是老老實實交代了事情經過。
原來,李阿梓是他堂兄的兒子,去年十二月,李阿梓家中已經揭不開鍋,找他索要地錢,可他死活不肯給,李阿梓一氣之下,服毒自盡。家族中的讀書人李晨、李尚等勸他代為發喪。他給了鄭氏十二兩銀子,又把從前十五兩銀子的借條,也拿出還給了她,並答應下養老的事情。鄭氏和劉氏便同意不再報官。
一旁的老婆婆鄭氏插嘴爭辯說:「你說的借條肯定是假的,阿梓死了,原本就不識字,那借條不是隨便你偽造嗎?我們也沒有收到銀子。當初約好,兩間房屋折價十二兩銀子,永遠做我家住處,不得收回。現在你卻拆房瓦,下房椽,讓我們婆媳住哪裡呢?而且當時說好的,你養我們一年,現在還少四個月!李阿梅,你真要這樣昧着良心嗎?」
李阿梅攤開雙手,做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說:「那房上的瓦,是鬧風災吹下來的,我暫時收好。你既然這樣說,我現在讓人去蓋好,還給你們居住。按月給你們吃米一石,到臘月過後,就不干我的事了。」
鄭氏、劉氏想了一想,都不再說話,點頭表示同意了。
藍知縣沉吟片刻,說道:「李阿梅你給我聽着,你進了公堂已經說了太多的謊話。先說絕無此事,現在又說李阿梓曾經欠了你的錢,還有借條。你想過沒有,他欠你的錢,還會去找你要地錢嗎?房瓦能被大風吹落不假,房椽也能吹下來?本縣本應施加刑罰讓你吃點苦頭,懲戒你這滿嘴胡言的不仁不義之人,姑念你現已服罪,說出實情,又願意按事先約定補救過失,這樣看來,還不算冥頑不化之人,因此從輕發落。」
驚堂木一拍,藍知縣繼續說道:「責令你五日內修好房屋,繼續供米給鄭氏婆媳。逼死人命的事本縣不再追究,罰銀十五兩抵去你欺瞞本縣的四十大板,銀子交孤兒寡母作生活之用。本縣從輕發落,是為成全你李氏族人親戚之情,不使你們為此事反目成仇。」

對此判決,鄭氏、劉氏極為滿意,李阿梅未受皮肉之苦,內心也很歡喜。於是原告被告全都叩頭,轉身離開了。
(出自《鹿洲公案》)
我是笑古奇今,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別忘了關注和點贊哦,會有更多精彩內容源源不斷推送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