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寧鏡誠
「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豪不畏懼。」
——卡爾·馬克思
照片上的這位名叫「陶靜」的女孩,想必很多讀者都沒有聽說過。誰又能想到,這樣一個面容姣好、正值妙齡的女孩竟然是因為替男友販毒才被抓獲。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審訊期間,20歲的陶靜始終拒絕供出男友的藏身之所,直到被槍決那天都沒有鬆口。生命最後一天,她留給母親一張紙條。
陶靜的這一決定到底是為愛獻身還是另有隱情?
陶靜其實是個苦孩子。
1971年,她出生於雲南瑞麗,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一家人的日子雖談不上富裕,但也算是和睦。
可惜好景不長,因為陶靜的父親長相英俊,又喜歡沾花惹草,所以不久之後就有了外遇。
陶靜的母親得知消息後傷心欲絕,兩人決定離婚。就這樣,陶靜的哥哥被判給父親撫養,只剩下陶靜和體弱多病的母親相依為命。
受到家庭因素的影響,陶靜自打記事起就特別懂事,個性獨立且要強。讀初中時,她的學習成績很不錯。可惜到了高中,因為經常逃課的原因,加上在校外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社會青年,陶靜無心讀書,成績一落千丈。
轉眼間到了高考放榜的時候,陶靜落榜了。
一無學歷,二無背景的陶靜看着卧病在床的母親,就這樣踏入了社會的洪流之中。
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髮廊做洗頭妹,工作熬人不說,掙得還不多,只夠糊口。
和很多處於青春期的女孩一樣,陶靜無數次幻想能有一個「白馬王子」出現,可以帶着自己脫離苦海。
一次偶然的機會,陶靜結識了前來洗髮的緬甸華僑楊博。
楊博不僅長相清秀,出手大方,為人還彬彬有禮,沒有半點輕薄。兩人初次見面時,楊博稱自己來雲南這邊做點生意,掙了些小錢。
後來,楊博經常光顧陶靜所在的髮廊,每次來還會帶些小禮物。一來二去,從小缺乏溫暖的陶靜就這樣掉入了愛情的旋渦。
此時的陶靜不知道的是,這終究是一場沒有結局的愛情。
兩人在一起之後,也過了幾天神仙美眷的日子。楊博告訴陶靜,不如就先別做洗頭妹了,因為這份工作掙得少還不好聽,傳出去自己都沒面子。
左右權衡之下,陶靜決定辭去工作。她這樣做不是沒有原因,因為兩人在一起的這段日子揮金如土,她掙得那點工資確實是九牛一毛。
每到深夜,陶靜看着躺在身旁的楊博,心裏都洋溢着幸福和對未來的憧憬。她只想做個相夫教子的女人,照顧好家庭和母親,能滿足這些,她就已經知足了。
可是日子一長,陶靜發覺楊博有點不對勁。
首先,楊博自稱是做生意的,可是他一沒有店面,二沒有貨品,他做的是什麼生意?
其次,楊博偶爾會消失一段時間,陶靜問他幹什麼去了,楊博就推脫說有應酬。
女人的第六感告訴陶靜,這裏面有蹊蹺。
一次談話中,陶靜問楊博到底是做什麼生意?楊博抬頭看了一眼陶靜,緩緩說了兩個字「毒品」。
這個詞傳到陶靜耳中,猶如五雷轟頂。
原來,緊鄰雲南瑞麗的緬甸撣邦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洛因生產基地。一些不法分子為了高額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將海洛因從緬甸運到中國內地,賺取暴利。
讀者可能不知道,緬甸撣邦屬高寒山區,巒高箐深,山多水乏,土地貧瘠。一年分旱、雨兩個季節,旱季難得下一滴雨水,雨季則大雨傾盆,長期生活在這裡的緬甸佤族人的生活十分艱苦。
19世紀初,英國殖民者不僅將戰火撒在這片土地上,同時撒下的還有罌粟。
雖然這裡土地貧瘠,但土質氣候卻都很適合種植罌粟。就這樣,撣邦80%的耕地便開出了艷麗誘人之花,罌粟的毒液滲入到緬甸各族人民的生活中。
為了謀取暴利,楊博便選擇鋌而走險,偷偷販毒。
陶靜起初對楊博的行為深惡痛絕,在得知楊博販毒後,她果斷提出了分手。
可惜造化弄人,兩人在藕斷絲連期間,陶靜卻查出自己意外懷孕。即便如此,陶靜還是不能忍受楊博從事販毒的勾當。她獨自去醫院將孩子打掉後,向楊博提出了分手。
如果劇情按照這樣的軌跡發展,陶靜後半輩子或許會做一個老實本分的女人,相夫教子,平穩地度過自己的一生。
可是,陶靜回到家中沒過多久,楊博就回來找她複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左思右想之後,陶靜決定還是跟楊博回去。除此之外,她為了避免意外懷孕,還去醫院放了金屬避孕環。
陶靜跟楊博走的原因我們不得而知,或許是因為家徒四壁讓她感到壓力巨大,她拚命想賺錢讓老母親過上好的日子;也或許是因為過慣了揮金如土的日子,她發現再也離不開楊博。
總之,陶靜的命運就這樣發生了轉變,明知楊博從事販毒的勾當,還決定跟他在一起。
就這樣,陶靜在楊博的勸說下,也開始了第一次販毒。
其實,毒販運輸毒品一般分為兩種途徑,一種是通過貨物藏毒,一種是通過人體藏毒。
人體藏毒時,男性一般主要將避孕套里裝滿毒品,然後吃到肚子里,快到目的地時則吃一些瀉藥將其排出體外。
上述這種方法異常危險,因為胃酸具有較強的腐蝕性,所以很有可能避孕套在途中就會溶解。如果趕上火車晚點,販毒者很有可能因此斃命。
女性則是會用避孕套將毒品包裹起來藏在私處。除此之外,她們也經常用自己的身體藏毒。
貨物藏毒的方式更是千奇百怪。
他們首先用各種型號的車輛底盤、備胎,甚至是在螺絲釘里放入毒品。總之,藏毒的方法種類繁多、想法多樣,只有大家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的事情。
陶靜第一次運毒採用的就是私處藏毒。
楊博帶着陶靜來到撣邦以後,他們拿到貨,然後將毒品做成顆粒狀,放在避孕套內,然後讓陶靜裝入自己的私處,一共200克。
隨後,楊博告訴了陶靜和下家見面的地點、時間以及街頭暗號,陶靜都暗自記下。
因為他們藏匿的方式非常隱蔽,所以陶靜在過安檢的時候並沒有引起警方注意,她一路順利地回到昆明,去指定地點和下家碰頭。
陶靜未曾想到的是,昆明當地的警方已經提前得知消息,並在她準備交易時將其抓獲。
陶靜被抓獲後,因為警方真正的目標並不是她,大家都清楚,陶靜只是被人利用。於是在審訊期間,警方就一直勸說陶靜和警察合作,說出上家楊博的真實姓名和身份。
我們都知道,販毒罪的量刑標準是: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因為陶靜攜帶的海洛因達到200克,而且都是高純度的,所以這個數量上足夠判死刑。
當時陶靜只有20歲,如果她和警方合作,交代出楊博的聯繫方式和隱蔽地點,就算立了大功,大概率可以寬大處理。
沒成想無論警方如何勸說,陶靜就是不說話,隻字不提上家。警方無奈,只得聯繫陶靜的家人,希望家人可以出面,說動她早日交待。
可是陶靜對此仍然無動於衷。
最終法院一審宣判,陶靜因攜帶毒品數量巨大,而且被捕後沒有立功表現,所以被判處死刑。
在一審宣判死刑後,陶靜本來還是有一次機會的,就是等待最後的二審宣判。但是即便是他的哥哥親自跟她說,妹妹,你就把上家供出來,這樣你就有活下去的機會了。
可是陶靜就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一言不發。二審最終宣判維持原判,陶靜被判處死刑。
1991年10月25日,在槍決的前一天,一位好心的女警官又找到陶靜,希望勸說她開口供出楊博的下落。
可是陶靜始終不願意透露楊博的任何信息,只是在臨終前提出了兩個請求:第一個是將身體的金屬避孕環取出來,第二則是見最後見媽媽一面。
警察最後滿足了陶靜的要求,讓醫生將避孕環取下,同時答應她在槍決之前的公判大會上通知陶母,兩人見一面。
第二天很快到來,在家人見面時,哥哥最後勸陶靜說出上家爭取立功。可是陶靜卻平靜地對哥哥說:「我是不會說的,你不要哭,你要真的對我好,我死了以後你就一定要照顧好媽媽。」
一旁的陶母臉色沉重,似乎有千言萬語,但又不知從何說起,就那樣絕望地看着陶靜離開。
就在陶靜快要被警官帶走的時候,媽媽突然伸手抱住了陶靜。此時,從始至終未曾流淚的陶靜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聲嘶力竭地喊了一聲「媽媽」,母女倆抱頭痛哭。
隨着一聲槍響,陶靜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0歲。
據說陶靜在行刑之前還給媽媽寫了一張紙條,上面寫着5個字:「媽媽我愛你。」就在陶靜被槍決幾年之後,悲傷不已的母親就離開了人世。
在此期間,楊博並未按照當初的承諾給陶母寄生活費,因為一旦這樣,相當於是自投羅網。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
有的人說,陶靜這樣做不值得,寧肯犧牲自己的性命也不肯說出楊博的下落,是個痴女;
有的人說,陶靜童年時期缺乏關愛,楊博的出現讓她感受到了溫暖,「士為知己者死」,陶靜也是一個性情中人。
可是,大家恰恰忽略了一點,陶靜還是參與了販毒。
單是這一點,就是不可饒恕的。
我們來看一組數據。公安部禁毒局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1月至11月,225名禁毒民警因公負傷和死亡。其中,因公死亡24人,因公受傷201人,死亡和受傷比例為歷年之最。
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至2012年,在禁毒中犧牲、負傷、意外和過勞死亡的公安執法人員達923人。近4年時間,超過1100名禁毒民警犧牲,平均犧牲年齡41歲。
販毒不但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甚至會影響國家的興亡。
君不見,林則徐當年虎門銷煙到底為哪般?
如果我們深入了解過那些緝毒警察的經歷以及被毒品坑害的老百姓,我們就不會輕而易舉地說出「原諒」。
至於那些販毒的不法分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們的終將是冰冷的鐵門和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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