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二十年(1931)結婚證書
此結婚證書,由遼寧省政府民政廳印發,每份法價現洋一元。此份婚書上印有中國國民黨黨旗(左邊)和中華民國國旗(右邊),這不多見。
青天白日旗,辛亥革命時期制定的第一面旗幟,由興中會會員陸皓東設計。後來由繼承興中會的中國國民黨沿用為黨旗。旗面作藍色,以示青天,青色代表光明純潔、民族和自由;旗中置一射出叉光的白日圖案,白色代表坦白無私、民權和平等;白日的十二道光芒,代表着一年十二個月,一天十二個時辰;也象徵著國家的命脈,隨着時間的前進永存於世界。"青天白日"是中國國民黨黨徽。
中華民國國旗(1912-1949),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象徵之一。辛亥革命部分省份暫用鐵血十八星旗;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時期法定採用五色旗,由趙鳳昌設計,由紅、黃、藍、白、黑五色橫條從上到下依次排列構成。象徵五族共和;國民政府北伐期間五色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在中國境內同時使用;北伐後五色旗被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完全取代。其由孫中山提議,將陸皓東設計之青天白日旗置於紅旗的左上角而成,紅色代表不畏犧牲、民生和博愛。故又稱「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後經國民政府立法定為民國國旗。1928年12月29日,東北易幟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頒行全中國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
此結婚證書左右長約38厘米,上下高約30厘米,採用紙質材料印製。證書粉紅底色的背景中隱隱可見「結婚證書」四個篆字,證書的四角印有「結、婚、證、書「」四個篆字。四個字之間印有嬌艷盛開、雍容華貴的牡丹花圖案。紅囍字印在證書上邊正中央,在其左右兩側分別布置中國國民黨黨旗和中華民國國旗。
此結婚證書採用典型的民國中期結婚證書洋式,創意新穎,樣式精美,印藝高超,看上去令人賞心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