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時代與共和早期時,社會組織形式就呈現出複雜性與多樣化。到公元前5世紀中期,基於共同的職業、信仰或地區,羅馬人組成的社會團體已經十分普遍。在共和國漫長的發展過程中,自願結成的社團協會不斷增多,這些團體常以不同的目的而結成,如行業協會、宗教組織、社交飲酒俱樂部、葬禮社團等。
作為羅馬帝國城市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團體是由自由民或奴隸基於共同行業或對某個神明的特定宗教崇拜而志願組成的。在羅馬,有多種多樣不同的團體、行會。不同職業者可以組成自己的行業協會,比如橄欖油製造者、鞋匠、馬車夫、木材商人協會等。
此外,還有行政和祭司團體,包括祭司助手、初級行政官、書記員和傳令官團體等。這些團體可以看作大社會的微觀縮影,它們渴求歡樂和情誼。
一
每個社團都有管理層,管理者每次任期一年,議事廳是大家碰面相聚的地方。這樣,社團就為那些通常被排除在國家官職之外的人們提供了機會,他們可以在社團中成為管理者,對社團成員施加某些控制措施。
同時,捐贈者定期給社團捐獻錢財或其他物品,就像某些庇護人支持特定的城市一樣。這種約定使得貴族有機會成為捐贈者,社團則可以用擁護、支持捐贈者、庇護人作為答謝。社團不僅有助於城市貧民形成自己的社會關係層,而且調節了普通民眾與少數貴族群體之間的關係。
帝國時期,各種不同類型的團體比之前發展得更興旺。對於各個不同階層的人來說,這些社團構成了帝國時期城市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特徵。在較高的層次上,古代的祭祀團體保有重要的功能,負責多種活動,後來由奧古斯都重組,作為宗教與社會改革的一部分。
那些為執政官服務的官員包括執束桿侍從、執政官懲罰人的官吏、抄寫書記員和信使,這些人構成了一個向上流動的重要階層,他們相對來說有教養、有抱負,無疑,他們組成的各種不同的團體以及他們的私密宴會都可以加強他們的地位感和彼此間的社會聯繫。奧古斯都整肅這些團體的等級問題,試圖重新組織羅馬的地域性社團,以便它們能有序地組織節慶、比賽和宴會。
二
在羅馬城外,奧古斯塔爾自奧古斯都時代以來發展迅速,可猜想是得到了皇帝的支持。這些團體的成員一般都是富人,主要是被釋奴,他們被挑選出來組成團體,負責與皇帝崇拜有關的儀式。他們需要通過公共捐贈來證明自己是合適的人選,而且被期許在比賽、公共宴會、雕像和神廟捐贈等活動中繼續展示出他們的公共精神。作為回報,他們可以在社會中獲得受到認可的地位,尤其對於富有的被釋奴來說,他們不能競選執政官或擔任其他官職,因而更加渴望通過此種方式獲得認可。
「儘管他們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與皇帝崇拜相關的儀式,但是該團體為富有的被釋奴——受出身和地位所限不能擔任城市官職——提供了樹立公共威望的機會。奧古斯塔爾常作為捐贈者資助城市娛樂活動、建造公共工程,也因而獲得了與城市官員和祭司幾乎等同的各種特權。」
奧古斯塔爾組織蓬勃發展,似乎在那不勒斯灣附近的城市展現出特別的活力,該地區以經濟繁榮、向希臘和東方文化開放、崇尚休閑的生活方式而出名,因而被釋奴在這裡比較容易獲得成功,對追求地位的自由民來說也有不少機會。
這個團體可以通過忠誠、奉獻和保護來幫助皇帝鞏固其統治地位;而且在經常發生動蕩的地區,該組織的存在可以起到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作用。
還有一類年輕男子的組織。從共和時期就存在的年輕男子組織承襲了希臘化時代青年團體的形式,這些組織可能從很早的時候就受到希臘和伊特魯利亞的影響。不過,在意大利,這樣的組織相對運動和健身,似乎對打獵、騎馬和軍事訓練表現出更大的興趣。奧古斯都發展了這些傳統,同時使其更加標準化。
三
在羅馬城,年輕的騎士帶頭引路,受到鼓勵定期在馬爾斯廣場騎馬,列成騎兵中隊行進,在所謂的古代馬背表演中展示騎術。年輕男子團體逐漸受到各個城市和羅馬化的西部行省的認可,這些組織為當地貴族和富有階層的子嗣們共同訓練遊戲提供了機會,使得他們能參加許多城市祭儀,並能幫助他們準備好開始軍事或政治生涯。
這些年輕男子團體同樣被鼓勵向公眾展示他們的技能,不同城鎮的代表隊之間會在劇院或大劇場進行打獵或角斗比賽。
對於其他的、不受官方嚴格控制的組織,奧古斯都及後來的皇帝們都持懷疑和謹慎的態度。奧古斯都似乎重新恢復了凱撒的法令,即「解散行會,那些成立已久的和為了守法成立的行會除外」。
一般來說,所有行會為了繼續存在下去,都需要尋求獲得元老或皇帝的認可。宗教、社交或葬禮性質的社團通常都會獲得批准,因為日常生活離不開這些方面。當然也有許多社團雖然未獲得正式批准,但是也存在着,尤其是在各個行省中。這樣的團體自然會出現些問題。提比略擔心一些外來的祭儀,尤其是猶太人的儀式和組織。
在意大利城鎮和西部行省,工匠、石板商人、木材工人等組成的各種行會可以組成消防隊滅火,解決古代城市的窮苦人家的煩惱。不過當小普林尼問圖拉真在發生火災後,工匠行會是否能在尼科米底亞成立,圖拉真的回答非常謹慎,他認為這樣的行會活動經常擾亂行省秩序,不論何時人們聚在一起,他們都會成為一種政治性組織;他建議要鼓勵財產所有者負責滅火設備,臨時召集滅火人員。
下層群眾組織有各種不同的目的,不過,即使是行業協會也不是主要考慮其成員的經濟利益的。它們與現代社會的工會不同,因為其成員主要都是僱主,而非僱員。中央政府和某些特定行會在關鍵領域建立有限的聯繫。皇帝和相關官員對穀物供應和麵包價格的擔心使得他們要與貨主、商人、麵包師傅打交道。他們要選定長期合作的人選,為他們提供特殊許可和稅收優惠政策。工匠或石板商人組成的消防隊也能獲得稅收優惠。因而,各種團體可以在它們所處的地區獲得較高的地位,通過富有成員捐贈來增加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