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期間,學習近代史,總看到清朝給列強賠款,今天給這個賠款,明天給那個賠款,亂紛紛的,也沒個頭緒,最近正好有時間,就梳理了一下。
以時間為序,看看列強是怎麼壓榨中國的。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條約》,也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賠償英國2100萬西班牙銀元。
1858年6月26日,中英《天津條約》,賠償英國白銀四百萬兩。
1858年6月27日,中法《天津條約》,賠償法國白銀二百萬兩。
1860年10月24日,中英《北京條約》,將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增加為八百萬兩。
1860年11月2日,中法《北京條約》,將中法《天津條約》的賠款增加為八百萬兩。
1881年2月24日,中俄《伊犁條約》,賠償俄國兵費九百萬盧布。
1895年4月17日,中日《馬關條約》,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白銀。
1895年11月8日,中日《交收遼南條約》,清政府以三千萬兩白銀「贖回」遼東半島。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與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十一國簽訂《辛丑條約》,中國賠償四億五千萬兩白銀,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計達九億八千多萬兩。
這些賠款直到清朝滅亡,很多賠款都還沒有賠完。
到了民國時期,民國政府沒有膽量一概廢除前朝政府的不平等條約,賠款還在繼續。比如辛丑條約的庚子賠款,雖然有部分退款,但中國一直賠款到1936年,達到了6億多兩。對日本的賠款,甚至一直賠到日本投降的1945年。
從1842年賠款開始,到1945年徹底結束,中國經歷了整整一百年的賠款屈辱。
然而這並不是全部,「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洗劫了故宮和圓明園,搶走的珍貴文物、金銀財寶,無法計算!
引用一段網友的評論「我翻開西方歷史一查,他們的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着「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公平」幾個字,我橫豎睡不着,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來,滿本上都寫着兩個字:「吃人」!」
個人能力所限,沒有統計的,歡迎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