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雁默】
統一後實行「一國兩制」,是否會出現台版李嘉誠?若答案為是,是否該實行「一國一制」?相信很多網民直覺上就會這麼想,認為「一國一制」即可永絕後患,然而,世事若這麼單純,早天下太平了。
香港長和事件所暴露的問題是多層次的,其與台積電事件算是「異卵孿生」的關係,均為美國掠奪政策下的產物,但兩者面貌大不同,命運可能也很不一樣。而值得探討的層面,應包含「一國兩制」的問題,以前瞻台灣回歸後的治理模式。
長江和記與台積電事件的相同之處,即兩案皆為美國政府掀起的「政治事件」而非「商業事件」,最大的差異,即此岸選擇「聲討李嘉誠」,彼岸選擇「相信魏哲家」。實在令人啼笑皆非,長和恐怕就恨自己不是台商,乃至遭全國聲討,台積電則恨自己不是陸商,所以遭美國掠奪。
意思並不是說,台積電熱愛祖國,而是「在商言商」,台積電當然最清楚,投資美國無異於自毀,若政治靠山是北京,就不會被華盛頓掠奪。也正由此,香港長和在政治靠山如此強大的背景下,仍丟盔棄甲光速投降,顯示所謂「在商言商」不過是賣國求榮的粉飾。
但話說回來,考慮到「愛國」有時等於「助紂為虐」——例如,你覺得英偉達應該愛國嗎?——此一概念對於澄清是非對錯的效力並不穩固,對商人的道德綁定在市場經濟里也不見得完全符合國家利益。因此,對長和的道德勸說或曉以大義,可以作為達標的輔助工具,不能賴以為解決問題的藥方,輿論宜適可而止。
如果目的是阻止這項交易,最可靠的藥方還是法律。
根據觀察者網的時評揭露,中央政府可使用「反壟斷法」規範此類有損國家利益的交易,但問題在於,香港特區也有自己的「競爭條例」規範港商,解決方案應該選哪一種才不至於抵觸「基本法」,損害「一國兩制」框架?
從台灣人的角度看,在經歷了「台積電劫案」後,我們感到最納悶的是,為何中央或港府沒能事先預防長和「賣港」?民進黨當局不敢忤逆美國「爸爸」,所以在特朗普政府的掠奪過程里,絲毫沒有台北的政治力干預,但中央政府與港府顯然沒有這個問題,何以香港長和也像台積電一樣自行其是?
於此,有一件事可能是確定的,即此項交易並不抵觸香港的「競爭條例」,但抵觸了內地的「反壟斷法」。根據內地學者的解釋,中央政府之所以沒有提前介入,是基於對港府(或長和)的「政治信任」,若此言非虛,那麼可以判斷:不是中央政府沒想到會出問題,而是不方便干預港府。
既如此,「長和賣港」一案,亦能看做調整「一國兩制」的契機,而作此調整,勢必要考慮到未來的台灣治理。若台灣版的「一國兩制」不夠周延,統一後「台商賣國」的案件勢必遠遠超過香港。
言及此,一定有大陸網民直覺反應稱,台灣還想「一國兩制」?「一國一制」不就天下太平了嗎?都收了你還怕管不了你?必須說,這個直覺與現實的差距很大,無論是理論面或現實操作面,比所謂「中華邦聯」更不可能。
3月4日,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赴白宮會見美國總統特朗普,並表示要在美投資至少1000億美元。美聯社
「一國一制」是有意義的假議題
如果只是因為港商賣港,就索性實行「一國一制」,並在日後複製到台灣,這叫做「因噎廢食」,完全不懂「一國兩制」內藏的治理智慧。
也正恰好,最近,在王毅外長說了「中國台灣省」後,許多大陸網民就自動腦補成「一國一制」,台灣島內也開始討論大陸是否有意放棄「一國兩制」。但在我看來,這根本是兩回事。
什麼是「一國兩制」?其實就是仿效我國古代的「羈縻」制度,在遠離國家核心地帶的邊緣領土,實施最大程度的地方自治,只要「邊民政府」不鬧、不亂、不獨,盡可讓你們自理地方事務,朝廷表示尊重。相對地,如果該地方發生天災、疫病、外敵入侵這類的大事,中央政府會投入資源予以協助。
考慮到邊疆地區的文化風俗與核心地區差異頗大,「羈縻」的智慧在於降低治理成本,同時保護核心與邊疆的發展利益。而為了追求「一國一制」的長遠目標,中央會在邊疆視情況實施「教化」工作,促進民族融合,有了這個基礎,才談得上一制,這便是「融統」的核心意涵。
在大部分民眾認知里,「一國一制」代表「一切都一樣」是吧?如果台灣回歸後,與大陸一切都一樣,那台灣必亂,而且禍亂會快速蔓延到大陸,中央政府將面臨各種意義上的遍地烽火。這麼說會不會太誇張?不會喔。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今天政府宣布,將有房者的產權70年歸零,你覺得會發生什麼事?那些按月繳房貸的人還願意繼續繳嗎?顯然不會,那麼就會立即觸發金融危機,主要靠房貸運營的銀行壞賬暴增,大規模存戶擠兌,社會一夜陷入動蕩。
台灣地區的房屋產權是永久性的,調整成產權70年與大陸對齊,形同消滅了契約精神,自然也會天下大亂。日據時期,台灣島內曾發生日商倒閉所引發的金融危機,並立即傳導至日本本土,甚至另一個殖民地朝鮮。光是這一個例子,你就能理解為何「一國一制」不可行,以及,為何香港要「50年不變」,這還只是一例,除此之外,還有成千上萬個禍端,十篇長文也說不盡。
讀者們要換位思考,不是站在台灣民眾的角度想,而是要站在中央政府的角度想,你若是決策者,也不會搞「一國一制」,因為那是自找大麻煩的愚行。當然也有人會嗆「留島不留人」,省得麻煩,那我看你智商不到50。
正確的思路是:「一國一制」是名詞,「一國兩制」卻可以是形容詞,前者沒有解釋層面的彈性,後者彈性空間就非常大,任何智商正常的決策者,都會選擇空間大的框架,而不會畫地自限,因為彈性調整可以因地制宜,也可以因時制宜,相較之下,硬邦邦的框架等於自縛手腳。
說極端點,儘管制度差異頗大,但要將美國聯邦制解釋成「一國兩制」,也不是做不到。「羈縻」是一張猶如白紙的制度性安排,塗鴉空間大得很,這是純中國式的戰略模糊。
多年前,我也曾認為「一國一制」比較好,因為台灣「普選」制度是個大禍根,不除不快,但此一想法只維持了一周,我很快察覺到自己的幼稚。如果只是想取消「普選」,根本不需要因噎廢食地主張「一國一制」。
現在我甚至認為,中央政府對統一後的想法是,除了特首(或省長)的產生方式還有懸念,其餘選舉照常。因為只要比照香港,提高選舉門檻或改變選舉規則就能解決問題,不需要消滅制度,以致橫生枝節。
事實上,無論是日據初期,或國民政府接收台灣的初期,都未曾搞過「一國一制」,而是先以懷柔方式攏絡有影響力的地方士紳,盡量維持彼此均可接受的現狀,硬的一手則只集中對付武裝反抗者,或敵對勢力的支持者。說穿了,都是治理面上的成本考量。
據此可說,即便是通過戰爭完成統一,並隨即展開戒嚴階段,一樣是「一國兩制」,數十年內都不會實行「一國一制」。
上個月我投書歐洲媒體,詳細解釋為何中國不可能接受「中華邦聯」,用副標題一言以蔽之,「北京最討厭什麼?混亂。最致命的混亂是什麼?將美國隊友納入中國體系」。「一國一制」也是同樣道理,此舉猶如往自己血管里注射空氣,讓氣泡堵住心臟是會致命的。
因此,「一國一制」是假議題,然而,這卻是有意義的假議題,我們可以就此回頭檢討「一國兩制」的漏洞,以及補正之方。香港的各種案例,方便我們檢討未來台灣回歸後的治理模式,哪些地方應該與大陸一制,哪些最好不要。
單就長和的案例來看,很顯然,過於寬鬆的「政治信任」是不行的。新加坡前外長楊榮文曾說,香港回歸時,港府曾承諾要自訂國安法,但支票始終沒兌現,內地致力於發展,也沒催促。由此可知,香港的顏色革命,不就是在中央政府「政治信任」的保護傘下藏污納垢的後果?
雖然如此,就算髮生顏色革命,也不需要改為「一國一制」,將國安法補上就能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並且不妨礙內地專註於發展。重點是,中國若因為邊疆問題而發生動亂,此乃境外敵對勢力最樂見的局面。
李嘉誠賣港口,也給中央治台提了個醒。路透社
台灣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一國兩制」的極簡解釋是,主權共享,治權分離。從法律角度看,後者不能凌駕前者,在此基礎上,前者可以尊重後者。「凌駕」是一番兩瞪眼的詞彙,「尊重」卻是可以分等級的,100%尊重是尊重,50%尊重還是尊重。
由此評估台灣版的「一國兩制」,中央政府日後尊重台灣的「等級」,端視統一的形式,以及當前的香港經驗。
以長和的案例來看,在不抵觸基本法的條件下,內地的「反壟斷法」與香港的「競爭條例」是否應該建立位階關係,或從屬關係?如果此路不通,是否該新設或完善相關的現行法律,例如有論者提出「外國投資風險審查法案」,讓港、澳與未來的台灣適用於此法?
以台積電的案例來看,由於是對外投資,情況較單純,台灣現行法律就明定了投資審查法規,但凡重大投資,不是企業說了算,無論該企業的外資比例是否超過50%,高管是否都有外國籍。換言之,只要台灣當局敢於阻擋,台積電就去不了美國。
然而,假設台灣已回歸,中央政府又給予寬大的政治信任,島內就算有完整的涉外商業法規,也不能排除某些不肖台商會鑽法律漏洞賣台賣國,因此,建立一個分層治理的法律框架是有必要的,以免未來的台灣地區領導層出現失誤,中央政府也無法可管。
總言之,這是牽涉到國際政治角力的「一國兩制」問題,對特別行政區抱持政治信任並沒有錯,只是「尊重等級」要有所斟酌,要因時制宜,以應對當前尖銳又複雜的國際情勢。
李嘉誠的投降,雖與魏哲家性質不同,但同樣都是光速舉白旗,為自保而賣港、賣台。不過,李嘉誠背負了理所當然的歷史罵名,魏哲家卻被精緻吹捧,明明賣台還被說成「為台爭光」,這背後所暴露的醜陋奴性,以及民進黨當局的卸責意圖,令人深惡痛絕,也難怪會有這麼多人期盼「一國一制」,全部打掉重練。
「一國兩制」是正確的選擇,只是,尊重等級可以往下調,因為台灣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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