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多名公職人員因泄密被處分

使用普通u盤等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存儲涉密信息

【典型案例】

2020年4月,有關部門發現某不具有保密資質的打印複印店處理過國家秘密文件。經查,2019年8月,某縣直單位工作人員秦某誤以為存儲文件的u盤裡沒有涉密文件,實際存儲有多份涉密文件,便將u盤交給該打印複印店處理,導致國家秘密泄露。事件發生後,秦某被給予政務處分。

【點評分析】

本案中,秦某原本是將普通u盤交給不具有保密資質的打印複印店處理,這一行為本無可厚非,並不違反保密規定。但是,秦某的問題就出在誤以為該u盤裡沒有涉密文件,實際存儲有多份涉密文件。從歸責角度看,秦某應當為其疏忽大意的不當行為承擔相應處分,對將涉密文件存儲到該普通u盤的人,則應加重處罰。

【預防建議】

一是完善移動存儲介質管理制度,明確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禁存儲、處理涉密信息。二是建立移動存儲介質台賬,將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納入有效管理範圍,定期開展自查和互查,確保不留死角。三是避免移動存儲介質在多台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定期查殺病毒。

手機拍攝、社交媒體群發涉密文件資料

【典型案例】

2020年6月,某市教體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胡某在收到1份秘密級文件後,為儘快落實該局領導傳達學習的要求,使用手機對文件進行拍照後,發送至其建立的某微信工作群中,並安排相關工作。隨後,文件被層層轉發,迅速擴散至40多個微信工作群。案件發生後,胡某及該市教體局辦公室主任孫某均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局長黃某被該市紀委監委約談提醒。

【點評分析】

本案中,胡某主觀上是出於工作考慮,「為儘快落實該局領導傳達學習的要求」,才使用手機對文件進行拍照後,發送至其建立的某微信工作群中,並安排相關工作。但是胡某的行為並不是 「好心」 辦錯事,究其根源,還是保密意識薄弱,保密常識欠缺,才會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涉密文件被層層轉發,廣為擴散。

【預防建議】

一要堅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則,嚴格把好建群審批關,並建立微信工作群管理台賬,實名管理,實施備查。二要堅持「誰建群誰負責」原則,壓實群主為群管理員的保密管理主體責任。三要堅持「建立——解散」全程管控原則。

信息安全靠大家 保密時刻為國家

【典型案例】

某年2月,某縣政協工作人員楊某為方便《地方志》撰寫工作,在未經保密審查的情況下,擅自在單位將收集的5000餘份文件資料(其中包括1份機密級、2份秘密級國家秘密)上傳到某網盤,回家下載後使用。事件發生後,楊某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點評分析】

百度網盤、360雲盤等就像一個放在互聯網上的「大硬盤」,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在線存儲、分享文件資料。部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錯把它們當作「涉密硬盤」,違規存儲、傳遞、分享涉密文件資料。

【預防建議】

不得使用網盤、雲盤等互聯網存儲服務器存儲國家秘密。

還有這些信息值得關注!

來源:自治區黨委保密辦、自治區國家保密局

編 輯:尼瑪次仁

責 編舒     山

審 核:扎     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