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開始在中央的帶領下,地方就在上調養老金的最低發放基數,今年已經是最低發放基數上漲的第18個年頭了。今年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金,實現了「雙上漲」的目標,到手的真金白銀增加了,退休老人的物質生活,也能得到更好更全面的保障。一直以來養老金的上漲,與諸多因素都有着分不開的緊密聯繫,倒也遵循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根本原則。
根據現有的情況來看,明年我國的養老金最低發放基數,還是會接着上漲。有人說明年再上漲養老金標準時,應該不再與參保人的工齡掛鈎,這一設想實現的可能性有多大?首先可以肯定的說,這樣說的人都搞錯了一個概念,接下來我們一同看看這是怎麼回事——
第一,養老金的調整方式有哪些?
根據歷年的情況來看,全國養老金的調整方式一共就只有3種,分別是定額調整、傾斜調整、掛鈎調整。有些城市做到了三者的統一,有些地方則只採用了其中的兩種,部分地區只用了一種調整方式。
.定額調整
定額調整就是不論參保人的養老金水平如何,同一個地區的參保人,都統一上調一樣的額度。這樣的調整方式既簡單,又很好的體現了公平的原則,便於社保部門計算,以及參保人的核對。
.傾斜調整
傾斜調整一般情況下,傾斜的是那些上了年紀的老人,體現了我國對弱勢群體的關照,有些地方也叫做高齡傾斜調整。我們一定要跟高齡補貼區分開來,補貼是一筆固定的金額,只要退休人員的年齡達到了,就能向有關部門申請領取。
.掛鈎調整
掛鈎調整是與參保人的繳費年限以及繳費基數掛鈎,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的人,一般上調的額度會更高一些。如果你所在城市,採取的是這種調整方式,選擇高的基數繳費、延長個人的繳費年限,還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養老金調整與工齡的關係
從第一點的表述中我們不難發現一個事情,那就是這3種調整養老金的方式,都跟工齡沒有直接的關係。自然沒有表明,工齡長的人在養老金的上漲中就佔據更多的優勢,工齡短的人就不佔優勢。
工齡在某種程度上,的確代表了一個人繳費年限,因為按照規定來看,不論公司的規模是大是小,都有義務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但幾十年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並不完善,不少勞動者也沒有意識到繳納五險一金的重要性,可能工齡有30年,但實際繳費只有20年。
受繳費基數調整影響的養老金有兩部分,那就是基礎金額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所在地區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社保平均繳費指數*賬戶前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計發係數。所以明年上漲養老金時,原本掛鈎的就不是工齡,而是人們的繳費年限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