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破產法庭法官到科利亞公司調查。
好的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競爭力。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中,「辦理破產」是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指標。
近年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目標,持續深化破產審判工作改革創新,不斷釋放破產審判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高質量發展效能,為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自2019年12月廣州破產法庭成立以來,新收各類破產及強制清算案件3569件,審結3419件,累計化解債務635.37億元,在全國、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廣州「辦理破產」指標連續兩年位列第一,獲評全國最佳實踐。
文/魏麗娜、譚鶴欣、劉冬梅、張雅慧、張靜怡
強化救治功能
更實舉措支持困境企業新生
2020年下半年,國內知名的日化用品生產企業——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浪奇」)因貿易板塊「爆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考慮到廣州浪奇主業經營狀況良好,具有重整價值。為實現對困境企業的儘早挽救,2021年4月6日廣州中院決定對廣州浪奇進行預重整。
11月9日,廣州中院主持召開廣州浪奇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重整計劃草案高票通過,11日,廣州中院裁定批准廣州浪奇重整計劃。
作為該院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用時僅43天,為廣州浪奇恢復持續經營,穩定二級市場股價、保住上市資格創造了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廣州浪奇在預重整、重整期間正常經營。
為此,廣州中院指導債務人、臨時管理人與金融債權人委員會協商談判,爭取到金融債權人給予廣州浪奇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信貸支持。
「建立常態化重整、預重整識別機制和全流程破產和解機制,不斷豐富破產重整、和解制度實踐,已通過調解、重整、和解制度挽救462家困境企業。」廣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正根表示。
廣州中院拓寬困境企業救治渠道,根據不同企業需求提供更多更優救治方案。制定助力中小微企業救治和退出實施意見,圍繞五方面提出11項舉措,發佈典型案例,引導困境中小微企業及時通過破產程序實現再生和有序退出。
同時,推出中小微企業救治「組合拳」——明確中小微企業適用簡易清算程序、簡易重整程序的識別標準,加大中小微企業救治力度;探索破產早期預警機制,通過精簡中小微企業審理流程、縮短簡易重整審理周期、靈活適用管理人選任規則等,降低重整制度性成本;拓寬中小微企業重整融資渠道,為中小微企業重整提供流動性支持。
截至今年6月,廣州中院共受理預重整案件9件、重整29件,批准重整計劃17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結破產案件911件,通過破產前調解實現422家中小微企業儘早挽救,運用破產和解制度使得23家中小微企業免於破產清算。
強化技術賦能
更大平台推進破產審理全面升級
「作為這個案件的管理人,我最大的感受是廣州地區重整案件的審理在提速換擋。」納斯威爾公司管理人有感而發。
廣州中院通過技術創新,讓企業重整跑出廣州加速度。
在納斯威爾公司重整快審程序中,使用智慧破產系統(簡稱「智破」系統)召開網絡債權人會議,極大節約了表決的時間成本和費用。需要處置的資產也全部在重整智融平台進行網拍(簡稱「智融」系統),將重整階段的主要費用降至最低,並且利用該平台大流量、廣覆蓋的優勢,迅速匹配到重整投資人,從發佈公告到招募到重整投資人僅僅用了19天。
從裁定受理重整到批准重整計劃僅23天,納斯威爾公司的運營能力得以存續。
「智破」系統在2019年6月13日正式上線,是全國首個地區破產案件智慧管理系統,實現了「4個首創」:全國首個地方管理人智能服務平台、全國首個地方破產審判動態監管平台、全國首個債權人評價監督平台、全國首個破產審判區塊鏈協同平台。
截至今年6月,通過「智破」系統召開網絡債權人會議共計215場,為47971位債權人提供服務,劃轉破產資金14551筆,合計39.05億元。
針對破產審判中存在的破產財產處置難、重整企業融資難等痛點,廣州中院還上線破產重整「智融」平台,整合網絡拍賣機構、金融機構、行業投資者等資產處置生態圈優勢資源,提供項目推介、交易操合、評估詢價、招賣物流等資產處置全流程服務,在債權人、債務人、投資方之間建立起高效精準的線上對接「橋樑」。
據了解,通過「智融」平台發佈招商推介信息百餘條,累計瀏覽量超過20萬,吸引126家投資人與管理人接洽,11家重整企業通過「智融」平台匹配到投資人。
強化制度建設
更快速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
2020年8月13日,廣州某文化公司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向廣州中院申請破產清算。
8月17日,廣州破產法庭裁定受理,考慮該案債權債務關係簡單,財產狀況明晰,合議庭決定適用快速審理程序。
9月18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9月28日、29日,裁定宣告某文化公司破產,並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予以認可,30日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從申請到審結僅用43天。
「探索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通過簡化程序,優化流程,集約辦理,信息化手段以及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對債權債務關係清晰的簡易破產案件進行快速審理,公正高效審結破產案件,促使在市場競爭中失敗的市場主體實現迅速退出。」廣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翔表示,該案創有賬冊審計、有財產可供分配破產案件最短審理時長紀錄。
據介紹,目前快審適用率達76%,快審結案周期127天,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改革經驗入選國務院創新舉措並向全國推廣。
為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廣州法院健全破產工作協調機制,推進破產和強制清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搭建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綠色通道。
廣州法院先後與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會簽涉企業退出、涉稅務辦理、涉金融事務辦理、國有企業司法處置、民營企業保護10份文件,實現破產工作府院聯動機制常態化運行。
同時,建立破產清算公益基金、國資專項資金、財政專項經費「三位一體」的破產費用長效保障機制,解決無產可破案件啟動難題。打破數據壁壘,完成共享數據需求46 項,與14家單位實現「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數據共享。
通過建立破產財產優先網絡拍賣機制,整體提高債權清償率。截至今年6月,累計破產財產網拍成交額21.65億元。探索開展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清算企業簡易註銷,實現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快速退出、優勝劣汰。
強化創新引領
更深層次實現破產改革走在前列
廣州凱路仕單車股份公司是共享單車「小鳴單車」的二級供應商,受「小鳴單車」退出市場影響發生巨額虧損。
2019年2月,債權人向廣州中院申請破產重整。案件審理中,管理人發揮重整經驗豐富的優勢,為公司量身定做重整方案。2020年4月8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
「本案創新管理人選任模式,通過由主要債權人推薦並申請,選任出在國內具有豐富重整經驗的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具有重要實踐意義。」廣州破產法庭庭長劉冬梅表示,對債權人利益的充分保護是破產法的主要原則之一,「債權人參與指數」是世界銀行評價營商環境辦理破產水平的重要內容。
破產管理人是破產事務的執行者,廣州中院創新管理人選任和監管機制,允許債務人與主要債權人協商一致推薦管理人,重大案件採取競爭方式選任管理人,充分保障債權人在重大財產處分中的決策權。
為落實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清單,廣州中院持續加強管理人履職保障與便利化機制改革,明確管理人代表破產企業的法定資格,暢通辦理涉破產企業事務渠道。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發動機』,既要『優勝劣汰』,又要『吐故納新』。」楊正根表示,通過快速破產重整,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接下來,廣州法院將充分發揮良好的破產制度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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