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普及月 | 投資者適當性:投資不能太貪心,高收益伴高風險

風險提示: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股市發展的所有階段。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您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您自行負擔。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您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和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並謹慎做出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