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晚,*ST廣道(839680)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認定情況,公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ST廣道將於6月16日起停牌1天,並在6月17日復牌之日起被北交所疊加實施重大違法類退市風險警示。

圖片來源:公司公告
多年持續財務造假
觸及重大違法行為
根據公告,深圳證監局已對*ST廣道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調查完畢,並依法擬做出行政處罰。
調查顯示,*ST廣道通過製作虛假購銷合同、發票、銀行回單、發貨通知單及入庫單等方式虛構銷售和採購業務,從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ST廣道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43億元、1.92億元、2.23億元、2.49億元,3.04億元、2.83億元、7164.61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分別虛增營業成本6465.26萬元、8541.64萬元、1.17億元、1.33億元、1.63億元、1.52億元、3863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4.53%、91.17%、98.41%、83.30%、99.13%、92.26%、83.81%。
上述行為導致*ST廣道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草案)》存在虛假記載。
深圳證監局稱,*ST廣道可能觸及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深圳證監局擬從嚴從重處罰
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ST廣道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
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金文明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作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罰款1000萬元)。調查表明,金文明明知和放任公司實施財務造假,協調第三方借款,審批同意其控制的兩家關聯公司配合資金流轉。
對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秘趙璐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調查稱,其組織公司員工實施偽造合同單據等財務造假行為及攔截詢證函等應對審計行為。深圳證監局還擬決定:對金文明、趙璐二人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上述擬定的處罰方案,對公司、金文明以及趙璐,均是頂格處罰。
此外,對公司副總經理宋凱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調查稱,宋凱根據趙璐的安排,在多份虛假銷售合同和發貨通知單上簽字,指導財務人員製作虛假銷售合同列表。
對公司兩位監事劉海軍、陳友志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調查稱,二人參與財務造假,卻簽字保證公司年報等公告真實、準確、完整,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公司財務部經理鄒璧鴻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對採購經理李威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獨立董事安秀梅、董事楊彬、獨立董事WANG,YANG(王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三人均擔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雖表示不知悉、未參與公司相關財務造假行為,但未能提供勤勉盡責的證據,履職期間未質疑過相關業務的真實性,未在審議相應定期報告及信息披露文件時提出異議。
對公司董事陳曦、監事會總監周紹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上述處罰內容,公司以及相關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保薦機構擬牽頭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
作為*ST廣道的保薦機構,五礦證券向公司發送《聲明》並公告,明確擬採取包括先行賠付在內的一切可能措施,最大限度維護投資者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穩定運行。擬牽頭聯合相關方出資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用於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因廣道數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遭受的投資損失。
目前,五礦證券正牽頭開展先行賠付方案的研究與制定工作,積極與相關各方保持密切溝通。後續,五礦證券將繼續秉持對投資者及市場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推進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設立的籌備工作。
記者從專業人士處了解到,先行賠付的賠償用時較短。主要由於先行賠付無需等待行政處罰的做出;同時能夠通過「自願和解+後續另行追償」的方式避免漫長的訴訟流程,較為快速地賠付受損失投資者。如萬福生科案、海聯訊案、紫晶存儲案從賠付基金設立到賠付到位僅用時2個月,欣泰電氣案也僅用時4個月。
此外,先行賠付的賠付比例較高,如在已有的先行賠付四單案例中,受損失投資者的獲償金額占應賠付總金額均超過98%。主要由於中介機構在先行賠付中實際上發揮了「深口袋」作用,其為了獲得從輕處理,保證業務正常運行,往往會主動進行高額賠償。另外,先行賠付主體為了追求良好的社會效果,賠付標準一定程度優於司法標準,如系統性風險扣除較少,不予扣除非系統性風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