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47萬餘元,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原區長劉慶獲刑十年三個月

2024年6月26日,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原區長劉慶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慶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已退繳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未繳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劉慶利用擔任貴州省赫章縣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赫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人員和有關貸款公司在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業務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個人和單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47.6036萬元,其中250萬元系未遂。

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慶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劉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認罰,積極退繳受賄所得贓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銅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