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光,被罰!

根據公示信息,群光大陸實業(成都)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因於2024年4月11日前在汕頭市龍湖區長平路98號群光廣場四周外立面未經許可設置廣告設施,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日前,被汕頭市龍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處以罰款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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