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跳槽,都說「金三銀四」。結果,我們部門確實相應這個說法,三月剛結束,部門內已經有4、5個離職的了。
人離開了,部門還是要繼續運行下去,雖然也有在積極招人,但是人招進來,總歸是有一段時間的,而且,新人上手還需要一段時間。沒辦法,留下來的人,就要分擔離職人的任務。因為我個人之前既負責研發設計,也負責購買部門內所需設備,所以,有一個設備的採購遺留事情,就交到了我的手裡。
剛開始我還沒有太在意,以為和我以前做過的事情差不多,結果發現,我想的太簡單了。上一個人之所以沒有做完這件事情,甚至拖到他離職了,這件事情還在他的手裡,就是因為這件事情是個爛攤子,他也沒有辦法處理掉。在我了解完這個事情的前因後果後,原來,這件事情已經拖了快2年了,這還是因為供應商來催款了,才想起這件事。我勒個去,這不是坑我嗎!你是走人了,後面供應商後面肯定會直接找我,煩我。最主要的是,因為這件事牽扯的部門太多,同時,拖得時間太久,當初處理這件事的其他部門的人都已經離職了,這就進一步加大了這件事的處理難度。
唉,沒辦法,事情已經這樣了,我也只能硬着頭皮先接着,再嘗試溝通一下,看看怎麼處理吧。誰讓咱沒有離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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