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春節晚會和馬樹山等事件的關係

央視春晚只看了幾眼,其它時間一直在聽。

看幾眼的印象是:

還是大哄大嗡。

還是皮笑肉不笑。

主持人還是沒完沒了的說一些車軲轆話。

相聲小品鬧哄半天不知道要表現個啥,笑點就更談不上了。

這還是相聲小品嗎!,

與其眼花繚亂,乾脆關掉了電視機。

二十年前的2004年,我曾寫過一篇春晚評論。

那時候網絡還沒像今天這樣發達。正好進城辦事路過報社,便把打印稿裝進信封,放在了收發室的窗台上,沒成想還真見報了。

二十年眨眼過去。

如今的春晚和當年比起來,差的不是一星半點,而是十萬八千里!

儘管如此,相信大年初一仍能見到收視率有多麼多麼高的宣傳。

還有春晚有多麼多麼好,甚至能總結出一二三四好幾條亮點的文章。

但本人已沒有任何評論的興趣了。

說到春晚,怎麼扯到馬樹山身上去了?

這就涉及到關鍵問題也就是問題的關鍵了。

毫無疑問,春晚不是給少數人看的,而是給全國老百姓看的。

此時此刻,老百姓最關心什麼,最想看到什麼,作為導演,你心裏沒數嗎?

馬樹山事件,這是多麼好的節目素材呀!

為什麼不利用相聲小品鮮明獨特的藝術形式把他表現出來,讓全國老百姓的翹首期盼得到回應。

如果這樣做了,收視率會達到何等高度,用爆棚來形容,應該不算誇張。

馬樹山事件的笑點很多,淚點也很多。

舉報材料竟然返回到舉報者手裡,辦公室竟然可以報案,說舉報是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影響了大局穩定。

這不是典型的笑點嘛——舉報材料又不是街上貼的大字報人人都能看見。而是寄給了有關部門,有關部門不說,誰也不知道舉報的事。怎麼可能影響政治生態和大局穩定呢——這不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一個縣的公檢法竟然把一個沒有犯罪事實的舉報者拘留,逮捕,起訴,說成是誣陷誹謗罪。

人家是實名舉報,走正常的渠道,行使黨員幹部應有的權力,天底下有這樣的誣陷誹謗嗎?

作為春晚的導演,對這種活靈活現的節目素材你不抓住,不把它藝術化生活化地生髮開去,形成萬眾矚目的看點,豈不是太可惜了。

還有環衛工人們頂着漫天大雪,去有關部門討薪,

他(她)都是生活在最底層的普通老百姓,年齡大了還在風雪中勞動,就為了掙幾個微薄的辛苦錢養家糊口。有的每月只有幾百塊錢,卻仍然拿不到手。

如果把它製作成相聲節目,用藝術化的形式表現出來。諷剌鞭撻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這是多麼好的節目素材呀,完全是百分之百的正能量。從下到上,是個人都會拍手叫好——收視率定然爆棚。

可惜呀,如此有看點、有笑點、有淚點的素材,春晚導演卻不去關切不去表現,反而整些個花里胡哨的東西充斥舞台。

有人發文質疑:央視春晚為什麼就不能聽聽老百姓的聲音?

我想,還是用陳寅恪大師的話來回答吧:

所謂風光,不過是苟且有術。

行路坎坷,不過是苟且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