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風波里
這幾天,連續刷到馮小剛去美國的事。怎麼說呢?個人不太關心娛樂八卦,總體來講對這事並沒有太多的惋惜或者其他情緒。
網傳:馮小剛夫婦在洛杉磯的豪宅
但想不到的是,網絡上關於馮小剛移民美國的事持續發酵。據稱,其位於洛杉磯豪宅價值1100萬美元。
先表下態:馮小剛移民美國,無須過度解讀,但是提醒我們應該早日對富豪移民徵收棄籍稅!這也是與國際接軌,國際通行的做法。這樣的做法也有諸多好處。下文會提到。
一、馮小剛其人
馮小剛,人稱北京老炮,國內著名大導演,創作過許多在海內外知名的電影,應當說對中國電影界是有傑出貢獻的,同時也收穫了成功和海量財富。
當然,馮小剛的成功,明眼人都知道主要是取決兩點,一是馮小剛本人能力;二是搭上了時代的春風。簡單說,就是受益於國內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精神需要日益旺盛,有錢也有需求,也不存在水土不服的情況,國內導演無不是受益於此。
二、馮小剛移民美國?
馮小剛是否真的去了美國,還有待核實。即使真去美國,是否移民,放棄國籍,也不一定,沒必要過早下結論,而且糾結這個沒有多大意義。
此外,去了美國後,要呆多久,也說不好,在美國養老也是他個人自由。沒有必要追着不放。甚至過度解讀。
就個人觀察,有美國華人表示,在網絡上看到一些關於馮小剛移民美國的極端言論。
怎麼看他的觀點?不排除吧。但是個人真的沒有發現有這樣的極端言論。因此,不排除是這位美國華人將國人看低了。或者他是在說謊。
另外,網絡上看到有不少網友討論馮小剛導演是不是就留在美國,不再進行導演了。這個當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因為這些年大家都清楚。華人知名演員、導演都有嘗試叩開好萊塢的大門,希望得到美國民眾的買單。但是往往不盡如人意。
這歸根在於文化的差異性很大。說到底,經濟商貿可以很快就能打成一片,但文化的相互理解、包容註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很多外籍演員在美國難以闖出名堂,但在國內卻比較容易受到追捧,闖出一片天地。如劉亦菲、王力宏等等。
從這個意義講,如果馮小剛導演仍打算繼續從事導演,仍有興緻創作更優質的電影。當然,中國是他最好的選擇。這是文化的包容性和市場的接納度決定的。
只是對於像我這樣並不喜歡看電影的人來說,也不太關注娛樂八卦,對馮小剛基本沒啥了解,也提不起多大的興趣。
三、馮小剛移民美國,無須過度解讀,但提醒我們應該早日徵收棄籍稅
我真正關心的是,「國內掙錢國外花」。我個人是反對富豪們移民國外後,不僅抽走大量資本,更有甚者兩頭沾,仍在國內賺錢,但主要投資和消費卻是在國外。
因此,我強烈認同全國人大代表陳晶瑩的觀點:部分富豪移民逃稅後仍在國內賺錢,建議對富豪移民徵收棄籍稅!這也是和國際接軌。
要知道,在美國和歐洲,如果公民把在一個國家賺的錢轉移到國外,就必須要交納一種資產轉移到國外的稅。
換言之,財產轉移國外,必須上繳高額資產轉移稅,已經是國際通行的做法。這也是陳晶瑩女士建議立法收稅的主要原因。
從本質上來講,國內富豪賺的是國內老百姓的錢,也就是說老百創造的價值,這些價值絕大多數就應該在國內供全國人所有,而富豪移民後則把中國廣大群眾創造的價值被無價地轉到國外,增加外國社會的財富!
這是不合理、不合法,也是不道德的。
此外,任何人收入五萬以上需向銀行證明收入來源、向稅務局證明是否上過稅,這一條實施了就和國際接軌了。可惜現在國內還做不到。阻力太大。
可以說,這些人可能就是好處都想占,但是需要承擔的義務卻往往閉口不談。
就個人觀察,還沒有見到網絡有報道過哪位富豪公開呼籲國家徵收棄籍稅。更有不少人會生出自己憑本事賺錢,憑啥要交錢的荒唐觀念。
比如,下面這位網友的觀點,就明顯存在錯誤。比如,馮小剛去美國後,賺得收入,難道不應該交稅?難道他的豪宅敢不交物業費、稅費。現在他到美國後,難道今後想要其他國家進行投資時,你覺得美國人會不收財產轉移稅?
如果馮小剛及他子女今後想移民其他國家,美國人會不不要求他繳納棄籍稅?顯然無力,幾乎不可能。
最後,個人認為,我們遲早要和國際接軌。並且對富豪徵收棄籍稅是非常有現實意義的。
這樣做的好處有:一是與國際接軌;二是提高財政收入,為保障社會福利制度提供財源;三是能大幅降低社會中仇富現象。
就拿馮小剛舉例。馮小剛賺的是國內老百姓的錢,理應「掙人民幣花人民幣」。
此外,針對美國華人說他發現網絡上看到一些針對馮小剛移民美國的極端言論。
我想,只要馮小剛交納了一筆棄籍稅,也算是正式相忘於江湖了,算是一個儀式。
民眾也會因為他依法交了稅,就有極少數人仍然不理解他的選擇,但想來不至於糾着不放了。畢竟交上筆稅,既為社會財政作了貢獻,也讓人知道這是相忘於江湖。不應該去指責不愛國、國內掙錢國外花之類。因為已經了清了。
從這個層面講,也就沒有什麼所謂的仇富心理。
更值得民眾支持的,交上大一筆稅,也是為整個社會福利保障做貢獻,更應該支持。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