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被實錘,大家紛紛吃瓜!然而,隨着吃瓜的群眾越來越多,也讓這件事上升了一個高度,那就是法律。
博主「胡灣ONE」就給造謠者來了一個「深刻記憶」。
9月14日,博主「胡灣」報警,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她稱「李某峰事件」與自己無關,博主「_blase灣灣」冒充自己,致使自己捲入不實言論中。
「博主H灣」為自己維權,那麼,李某峰會不會以「肖像權」為自己維權呢?
很可能會。
官方通報的只有「多次PC」,而沒爆料其過往以及感情故事,還有一點,過分的消費與曝光某位藝人,很可能已經涉嫌侵犯「肖像權」了。
一起來看幾個案例,或許您就知道了。
一、
2002年4月,上海海人民出版社的《青年一代》期上刊登了一篇「本刊特稿」《都是漂亮惹的禍》,文中對「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婚姻」進行了所謂在「進行一組有關婚姻與家庭的調察與採訪」基礎上的探討。
文章中一部分描寫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眾容貌的陳某紅」拋棄前男友,與某大酒店副總結婚,後該副總因出差時嫖娼被警方抓獲並被停職。
後來,陳某紅與其離異。
文章中,附帶了兩張陳娟照片,被陳某紅以侵犯其名譽權和肖像權,狀告該文刊,索賠130萬,並要求其登報道歉。
在對簿公堂的時候,編輯才說出了「真話」,稱此文是一篇調查報告,不針對任何人。文中的陳娟虹是杜撰出來的,並非模特陳某紅。
用了兩張照片是工作失誤。
最後,駁回其對《青年一代》編輯部的起訴,以敗訴收場。
陳某紅不服,再次上訴,經審理後認為,該文使用的文字及配圖足以誤導讀者,被告行為構成侵權,獲賠7萬。
對於,陳某紅很多人是不熟悉的,好奇這個人是誰,在零幾年就以兩張照片索賠百萬,她值這個價嗎?
當然值。
陳某紅,90年代初期獲得過「世界超級模特」稱號。是中國從T型台上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還被國內媒體選評為「中國最美50大女人」之一。
二、
1994年,16歲的蘭州女孩楊某娟因一個夢改變了一生。
她夢見了偶像劉德華,從此之後,開始不上學、不工作、不交朋友,聽劉德華的歌,看照片發獃。
一心想見一次劉德華。
楊某娟追星花光了家裡的積蓄,後來求助媒體,希望通過媒體曝光來完成自己的夢想,父母多次上節目希望華仔來看看女兒。
2006年3月,父親賣腎籌措資金幫女兒赴港追星。終於,在媒體的曝光之下,楊某娟終於有機會擁抱偶像了。
3月25日,楊某娟見到了劉德華,還被安排上台跟劉德華談話及拍照。
轉天,楊父就跳海自殺了。
並留下遺書痛斥華仔:
劉德華,你以為你是誰?你很自私、很虛偽,你不敢承認現實和事實,非常可悲。我的孩子楊麗娟為能見你一面,做出驚天動地的犧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價,走過13年血淚之路,幾乎把命都搭上了……
這樣的要求既無力又搞笑。
父親去世的第二天,楊某娟就對偶像翻臉,埋怨華仔,而此時的母女二人已經負債纍纍,流露街頭,母女二人還不忘在街頭悲傷痛哭並向媒體展示遺書。
媒體開始關注這個傾家蕩產、迫使父親賣腎後自殺的「狂熱」追星13年的楊某娟,華仔得知追星背後的代價之後,怒斥其「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
沒想到楊某娟仍然執迷不悟,並聲稱:「劉德華比我父親更重要!」
這件事在當年影響很大,宋祖德就這件事在其3個博客發表了《劉德華的粉絲楊麗娟,別再出來丟臉了!》等3篇文章。
起訴宋祖德,對其及其父母構成了侮辱和誹謗。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由於網絡的虛擬性,楊某娟無法舉證證明宋祖德發表了侮辱楊麗娟的三篇文章。
楊某娟敗訴。
2007年4月12日,《南方周末》也刊登了《你不會懂得我傷悲——楊麗娟事件觀察》的文章。
文章客觀地講述楊某娟及其父母的社會背景、社會關係、成長經歷,相關隱私是揭示追星事件悲劇性和反常態的關鍵要素。
2008年3月10日,楊某娟和母親一起狀告南方某報,認為報道侵犯了楊父、楊母以及楊某娟的名譽權,三起案件共索賠30萬元精神損失費。
她認為《南方周末》刊登的《你不會懂得我傷悲》的這篇文章完全置本人的隱私與名譽不顧,嚴重侵害了我的隱私權、名譽權。
文章大意:「楊某娟已經十多天沒換衣服了,也沒洗過澡,她脫掉黑紅色的皮鞋,坐在床沿上,低頭摳着腳趾……」
經過法院審理,法院認為楊某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動聯繫、接受眾多媒體採訪,均屬「自願型公眾人物」。
楊某娟敗訴。
而後,楊某娟仍不死心,居然狀告劉德華,其律師稱華仔發佈其言論的某網絡媒體共同侵害了楊麗娟的名譽權。
並索賠100萬。
還公開炮轟昔日的夢中情人:「讓他去死吧,我恨他!我現在根本就不在乎他在哪裡!」
不過她又說,華仔應當拜祭她爸爸,這樣才能完成他的遺願,而楊父最大的遺願就是華仔單獨與女兒見面。」
專家曾解讀過楊某娟的內心,稱她就是想通過追星來改變家庭現狀,從而走上了不歸路。
如今她回歸了生活。
2009年,在公交車上被網友偶遇,脾氣還是那麼大,與媽媽還是吵架。網友說別打擾她們了。
現在的她可曾後悔,如果媽媽在沒了,她該何去何從?
三、
2014年5月15日18時許,北京警方根據群眾舉報,在北京工大建國飯店將正在嫖娼的黃海波(男,38歲,演員)當場抓獲。
經審查,黃海波對嫖娼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一石激起千層浪,黃海波嫖娼被拘留的消息一經證實,涉嫌賣Y的女主角劉某某也在一些媒體的「關心」下成為網絡熱點。
某醫院將劉某某整形前後的相貌之變令人咋舌,引發了公眾的質疑。
有專家認為,劉某某和黃海波不一樣,她不是名人和公眾人物,涉及賣Y事件被抓後,相關部門和機構有責任保護其隱私權和肖像權。
對她個人信息的曝光和傳播,對她本人和家人來說,可能造成很深的心理傷害,而且還涉嫌侵犯其名譽權。
「PC」男女主角紛紛落網。
男主角星途盡毀,女主角被判刑6個月,而後,網絡紛紛對女主角進行深挖,竟然挖出了一個「變性人」的說法。
還遭到了網絡攻擊。
因為被稱為變性人,劉某予自稱精神崩潰,有家不敢回,多次想結束生命,相處四年的男友也離她而去……
為了維護權益,請了律師,為自己維權。
律師曾表示,對一些網絡上侵權行為和個人資料被公開的問題,已經進行了證據保全並且公證了。
劉某予對「百度」、「樂視」,只考慮影響力和點擊率,不顧其作為普通公民的個人感受,於是將兩公司分別起訴至法院。
各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50.1萬元。
2016年8月,經審理,法院認為樂視對原告「窺探、宣揚、公布、散布、披露他人隱私的行為,即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依法應當承擔責任。」
一審判令樂視公司侵權,賠償劉某予1.1萬元;
百度公司不侵權,駁回劉某予的訴訟請求。
宣判後,劉某予、樂視公司不服上訴,市一中院對兩案均維持原判。在羈押一年多之後,劉某予被釋放,在接受採訪的時候,她說「在裏面我每天都在反省,算是罪有應得」。
同時祝福黃海波:「時間會淡忘一切,希望他今後能過好,我也能過好。」
四、
2018年6月,群眾舉報范某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稅務部門高度重視,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在調查期間,微博大V就發佈了一篇造謠文章。
文章中無中生有了「范某冰私生子」一事,之後他收到法院傳票,范某冰稱自己名譽權受到嚴重侵犯,要求索賠50萬元。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大V敗訴,賠錢道歉……
「陰陽合同」偷逃稅款事件,一直備受公眾關注,引髮網友持續討論,經過幾個月的調查,范某某的問題被徹底查清。
經查:
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最後,稅務部門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約8.84億元,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范某冰刊登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8億多,這對普通人來說是個天文數字,即使對明星來說也不是「小錢兒」。
怎麼還?
范某某很有辦法,她磨刀霍霍,開始向網絡「肖像維權」,上百起官司,少則幾萬,多則200多萬,這筆收入很客觀……
12月末,維權成功的就12起,累計獲賠355萬。
從被封殺到現在已經過去4年了,但是關於她的消息與維權一直都有,前年一位自媒體,寫過幾篇關於她的文章被起訴,獲賠7萬。
五、
2020年12月5日22時許,馮某(女,28歲,時任吳某凡執行經紀人)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約都某竹(女,18歲)到吳某凡(男,30歲)家中參如配會10餘人共同玩高游並飲看, 次日凌晨七時許,其他聚會人員陸續離開,都某竹看後在吳某凡家中留宿,兩人發生性關係。
當日下午,都某竹在吳某凡家中用餐後自行離開,期間兩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吳某凡給都某竹轉賬3.2萬元用於網絡購物。
此後至2021年4月期間,兩人保持微信聯繫。
6月初,都某竹與好友劉某文(女,19歲)商議, 在網上公開與吳某凡交往過程以提高網絡知名度,遂劉某文就以微博「劉美麗同學_」的微博賬號發佈都某竹被吳某凡「冷暴力」的博文,博取流量。
當既引發各方面的關注。
在事態逐步發酵中,7月8日至11日期間,都某竹跟進發佈三篇文章。
吃瓜群眾迅速跟進
吳某凡在這個時候,通過工作室發出聲明,委託律師,取證、提起訴訟,還嚴厲譴責造謠者,等等一系列手段。
13日,網絡寫手徐某注意到了都某竹,當即聯繫都某竹,經離議後,共同策劃並由徐莫撰寫「決戰」 10餘條微博文章。
16日起,由都某竹微博陸續發佈……
19日,吳某凡工作室出面闢謠,稱所有消息都是假的,並稱已經啟動法律程序,誓與吃瓜群眾血戰到底。
自己也為自己澄清:從來沒有過什麼「選妃」、沒有「誘J」、「迷J」、更沒有「未成年」,如果有類似行為,請大家放心,自己會進監獄,對以上的話複發率責任!
晚上,吳某凡工作室出面澄清「都某竹事件」,聲明強調吳亦凡與都美竹至2021年7月19日晚為止只見過一面,工作室也從未註冊過微信號,並曬出截圖為證。
然而,打臉來得異常的快!
20日早間,都某竹發佈最新動態「這個世界怎麼了……」,隨後,吳亦凡相關的品牌方紛紛單方面解除了與吳某凡的合作關係。
31日,吳亦凡涉嫌強姦被拒。
8月10日,有媒體報道,吳某凡涉嫌在洛杉磯QJ未成年女粉絲,此案目前正在核實當中。
16日,檢察院對吳某凡進行批捕。
後來的事兒,大家也了解一些了,都某竹曾直播,一夜漲粉幾百萬,在之後就沒了蹤跡。
今年3月14日晚,都某竹曬出一張律師聘請合同的照片,就網絡暴力起訴維權,同時發文回應近期的網絡爭議。
這波操作真的讓人看不懂。
不是您自己公開與吳某凡的信息嗎?不是您自己想用輿論的力量讓你得到了應有的回報嗎?
怎麼現在「卸磨殺驢」拉?
六、
2022年9月2日,有網友爆料,說李某峰因為嫖娼被抓。
下午,李某峰在直播的時候,就稱「落地了」,看到其安然無恙,直接破除「被抓」謠言。但是,他的粉絲卻沒「落地」,誓死要為偶像與「爆料者」決一死戰。
有些粉絲更是帶節奏的要看李易峰的「中秋表演」,可反轉的就是這麼快。
而後「三字男藝人」、「李易峰」同時上了熱搜。
中秋晚會上,他的節目果然被「一剪沒」了。
「雪花飄飄,北風蕭蕭」的時候,李易峰磨刀霍霍地發佈了一篇小作文,為自己闢謠,稱「一個公開透明的法治時代,誰有本事逃脫違法的後果?」
總之,就是一句話:「我沒問題」。
而他的這番操作簡直是「見易思簽」,一個聲稱自己會進監獄,一個聲稱法治時代,誰有本事逃脫違法的後果呢?
沒錯,誰也不能。
於是,李易峰的粉絲拿出落了灰的鍵盤開始討伐爆料者,很有一股「不打死幾個絕不放手」的意思。
這股來勢洶洶的鍵盤力量,讓爆料者膽戰心驚。
就在天平即將傾斜在李某峰那一邊時,一個重磅賬號宣布了重磅信息。
平安北京發文稱: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李某某是誰?
大家在疑惑的時候,央媒給出了大名「李某某就是李易峰」。
一片嘩然。但再看他的闢謠聲明就顯得無比可笑了。
而後的反轉是,早前被他取證起訴的人,紛紛向他要說法。
但,這種無力的訴求顯得很渺小,就像,吳某凡曾被某網友爆料稱其是「加拿大炮王」,被起訴,索賠22萬,最後被判賠償對方36500元。
如今「炮王」進去了,可官司已經定了,網友還得給他掏「伙食費」。
李某峰被實錘,吃瓜群眾就像「無邪」一樣,翻山打洞地扒出了李某峰的「前前後後」各種疑似緋聞,隨着蛛絲馬跡,找到了某網紅的瓜!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叫「_blase灣灣」的網紅出現了。
「_blase灣灣」是誰,與李某峰什麼關係,兩人到底是「PY」還是交往的男女朋友,或者是那種付錢的關係……
隨着深入地扒,一個叫「H灣one」的博主出現,讓大家很是激動,終於抓到了把柄,網絡上有大量的不實消息,導致博主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取證起訴造謠者。
經過幾天的發酵,這件事真的就塵埃落定了?
當然不會,「_blase灣灣」、「H灣one」還有一個為李易峰洗白的「Blase_灣灣灣」都不會這樣輕易放過這個可以紅的時機。
幾個案例之下,我們不難看出,即使明星出事,也會用某種手段維權,比如肖像權。
早前,萬小刀就曾被沈某以肖像權起訴。
即使以客觀的角度去分析,去解讀某位明星、事件爭議人物,都會存在肖像權的爭議,所以吃瓜需謹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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