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原告是一位92歲的老人,被告是老人的二兒子,也年近古稀。一年前,老人家瞞着其他幾個子女,將自己唯一的住房贈送給老二。房子已經過戶,老人家又反悔了。這房子還能要得回來嗎?
涉案房產位於豐城市市中心,原本登記在李某某老人名下,是她唯一的房產。2023年10月31日,老人瞞着其他幾個子女將房子過戶給了二兒子陳某輝。
對此,陳某輝解釋稱,前些年他離婚後凈身出戶。此後,他一直和母親居住在一起,母親也就由他照顧得多。由於母子情深,2022年,母親主動提出將這套房子贈與他。
被告、二兒子 陳某輝:
母親心甘情願將房子贈與我,讓我給她養老送終,豐城有這個鄉俗。而且她自己也說,陳家的東西要歸陳家。
李某某一共生育了5個子女,最小的兒子陳某明於1994年因病去世。20多年前,老人的丈夫也去世了。大兒子陳某欽很早就定居上海,生育了一個女兒。二兒子陳某輝生育的則是個兒子。
被告、二兒子 陳某輝:
我有兒子,有孫子,就相當於我母親有孫子、重孫, 她心甘情願把房子給我。
原告 李某某:
我當時把房子給他,腦子是蒙的。他又對我蠻好,他說去過戶,我就答應了。
老人家表示,自己是受老二的哄騙才稀里糊塗同意把房子給他。直到這次吵架,此事才暴露出來。老二不願意把房子還給母親,老人便將兒子起訴至法院。其他三個子女得知後,以第三人的身份也加入了庭審。
原告 李某某:
我有四個小孩,手掌是肉,手背也是肉,只給他一個,其他幾個就不會理我。他這樣對我,我不敢信任他了,也沒有安全感,所以想把房子拿回來。李某某還表示,儘管二兒子陳某輝年近古稀,但他最近找了一個女朋友。從這以後,她明顯感覺到自己備受冷落。
原告 李某某:
他這個女朋友不理我,大年三十,他們倆人在房間里看電視,我一個人坐外面,心裏好難過。 種種原因讓李某某越來越後悔將房產過戶給二兒子,可如今木已成舟,老人還要能要回自己的房產嗎?
豐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員額法官 黃艷君:
如果認定是贈與合同,李某某需要有法定的撤銷事由。比如,被告確實不履行贍養義務,或者有遺棄、虐待老人等情形。目前,被告沒有上述行為。
不過,在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師提出,這套房產雖然之前是登記在李某某老人名下,但實際上她並沒有單獨處分這套房產的權利。
案涉房屋不僅僅是原告自己所有,只是登記在原告一個人名下,但還存在本案第三人的份額。
原來,這套房產的由來說來話長。
1994年
李某某夫妻給小兒子陳某明購買了一套單位集資房用作婚房,買房沒多久,陳某明就病逝了。幾年後,該房產轉移到李某某丈夫陳某余的名下。而丈夫去世幾年後,房子又被拆遷了。
2018年
李某某用拆遷補償款置換了現在這套房產,並登記在自己名下。原告方與第三人認為,這套房產實際上是李某某丈夫的遺產,老人的其他三個子女享有繼承權,母親未經他們同意,不能擅自進行處分。
被告代理律師 袁某某:
其他三個子女要繼承父親遺產,在父親逝世的三年內就需要主張權利,如今都過去二十年了。
豐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員額法官 黃艷君:
兄弟姊妹原來的感情是很好的?
第三人、大兒子 陳某欽:
相當好,都是互相幫助。我們三姊妹,我對他的付出最多。
為了維繫這一家人的親情關係,在受案之初以及開庭時,法官都曾組織過調解,無奈雙方矛盾激烈,均不同意。按正常程序,法院不久就會做出判決。不過,法官不願放棄。在一次與被告的交流過程中,法官覺得案件或許還有轉機。
豐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員額法官 黃艷君:
被告說自己開完庭後一直睡不着,覺得老母親確實不容易,不忍心鬧成這樣。當我看到他有這方面的動搖時,就覺得這個案子還有調解的可能。
前不久,承辦法官再次將雙方當事人請到法院,又一次進行調解。法官希望這家人的親情能夠延續,一邊耐心地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法理,一邊時不時向他們打感情牌。二十多分鐘後,被告陳某輝做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舉動。他走上前向母親道歉,表示願意歸還房子,並希望母親能保重好身體,母子二人摒棄前嫌,緊緊地擁抱在一起。
母親都這麼大歲數了,我心甘情願把房子還給她。
當場,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隨後,陳某輝便陪同母親前往豐城市市民中心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這起母子之間的房產糾紛終於畫上了一個圓滿、溫情的句號。
來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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