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女友與他人開房,男子怒提分手並索要借款,女友卻這麼說

龍岩長汀的阿輝與阿麗是一對情侶,因情感不和,雙方鬧分手。但由於經濟問題,雙方一直協商不下來。

阿輝:目睹女友與異性出入酒店

阿輝今年28歲,與阿麗戀愛兩年多,雙方感情穩定,阿輝也有了結婚的想法。但最近半年的時間,阿輝感覺到阿麗有些反常

前段時間發生的一件事,讓阿輝徹底放棄了這段感情。

阿輝懷疑阿麗背叛了他們之間的感情。

阿麗的回答,讓阿輝更加堅定了分手的想法。

阿輝提出分手

並要求阿麗返還共同開銷

阿輝表示,事後雙方一直處於爭吵狀態,他希望結束這段感情,並要求阿麗返還戀愛時共同花銷的4萬多元

除此之外,阿輝表示,曾借給阿麗父親10萬元用來裝修房子,這筆錢也要一併返還。

阿麗:阿輝疑心太重

對此,阿麗表示,沒有做對不起阿輝的事,反而是阿輝的懷疑讓她感到很壓抑。

面對調解小組的問話,阿麗沉默許久。最終,她坦白當晚有跟異性朋友一起去酒店

阿麗表示,一開始跟阿輝相處得也很穩定,但後來她發現阿輝總是懷疑自己,讓她感到不被信任,慢慢地對這段感情失去了信心。

阿麗拒絕返還共同開銷

調解小組認為,情感的問題可以相互磨合,也可以提出分手;但在沒有明確結束戀愛關係的時候,阿麗的這種行為有悖於公序良俗。通過溝通,阿麗也意識到了自己存在的問題,同時也明確結束與阿輝的關係,但她不同意返還4萬多元共同開銷。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共同開銷屬於一般贈予,10萬元借款需要返還。

律師

在本案中,男生給女生的款項的性質,主要有旅遊送禮物、微信轉賬,給女方父親10萬元裝修房子,一般來說旅遊送禮物等,都是男方為了增進感情,表達愛意,是屬於日常的開銷,該部分的一個款項的話,是不屬於為結婚而贈予的一個款項,是屬於一般的贈予,對於給女方父親10萬元修房的款項,系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的贈予,由此可見,本案中男方贈予的一個大量的錢財,已明顯超出了情侶之間,日常情誼交往的一個範疇,不在合理的範圍裏面,帶有為今後共同生活打算的意思表示,那麼這個10萬元的話是需要返還的。

阿麗的父親表示,若阿輝和阿麗不繼續相處,他願意返還10萬元

調解小組認為,阿麗父女應該對這10萬元有個明確的還款態度。

考慮到全款還給阿輝有一定的壓力,調解小組建議先還5萬,剩餘的5萬分期到今年年底結清

針對4萬多元共同開銷 雙方說法不一

關於戀愛期間共同花銷的4萬元中,買禮物和外出旅遊的2萬元,調解小組認為屬於禮尚往來,戀愛期間雙方均有相互贈送和共同支出,不建議追償。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旅遊、贈送禮物、轉賬屬於一般贈與,不支持返還

律師

情侶之間的話,正常的消費轉賬,一般視為是一般的贈予,在分手以後也不能要求對方進行返還,只有雙方往來款,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的一個限度,那麼數額較大,並且是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而給付的一個財產的時候,那麼人民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予時間和方式,那麼財務價值認定上面來綜合判斷,這個是否是屬於彩禮的一個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考慮到自身存在過錯,阿麗願意返還阿輝1萬元。最終雙方約定:一、雙方終止戀愛關係,好聚好散;二、阿麗先還給阿輝5萬元欠款,另外5萬分期到年底結清;三、阿麗返還阿輝1萬元的共同開銷。雙方確認無誤後簽字。

愛情是美好的,需要雙方的共同呵護,這其中包含着信任、忠誠與責任。當信任被背叛,愛情的基石也會動搖。在這場愛情風波中,阿輝選擇放手,雖然痛苦但是守護了自己的尊嚴和底線。調解小組希望雙方在這次經歷之後都能成長,尋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