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套房子180萬都給弟弟,女兒5年沒回娘家,父親:養女兒有什麼用

過年回家,是我們內心的歸屬感。

還有一部分人,對回家沒有想法,就如汪小芬,5年沒回娘家,自從媽媽走了,就覺得自己沒有了娘家。

王小芬姐弟二人,弟弟比她小8歲。

看到年齡差,大家就能猜出,她有一個重男輕女的父親,為了有個男孩傳宗接代,非讓身體不好的妻子又生了二胎。

在王小芬心中,自己童年還是很快樂的,母親對她很疼愛,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也沒過分苛責她。

有了弟弟後,父親就沒再出去打工,就近找了個工作,收入不高,但他覺得很滿意,每天能看著兒子。

由於母親身體不好,再加上要帶弟弟,沒辦法出去工作,再加上弟弟是超生,罰了一部分錢,家裡的經濟條件下降很多。

王小芬初中畢業,父親就不讓她讀書,安排她去跟着小姑學裁縫手藝,學徒三年,王小芬沒掙到錢,但不用在家吃喝,父母也沒說什麼。

手藝學成後,王小芬去南方工廠打工,憑着吃苦耐勞,她的收入是小組第一,每次發了工資,父親都讓她趕緊寄回家。

那時候王小芬不懂,認為自己跟父母是一家人,把錢給父母也是應該的,除了少量生活費,工資全部寄回了家。

21歲的時候,王小芬回家,父母托媒人給她介紹了對象,男方家條件還可以,願意給12萬彩禮,並且蓋了新房,里子面子都有,父親催她同意,說是為了他好。

王小芬沒談過戀愛,想法比較簡單,認為父母肯定為自己考慮,就在父母安排下結了婚,結婚的時候,心裏有點小失落,只有一點嫁妝,還是母親心疼她,將手上的金戒指給了王小芬。

婚後,每次回家,父親都向王小芬要錢,讓她幫幫弟弟,讀書需要錢,上大學的費用,就包在王小芬身上。

母親安慰她,自己不會重男輕女,以後家裡的財產姐弟平分,就算是房子,也是姐弟平分。

王小芬知道母親的意思,對方只是表達對女兒的關心,她也沒想過要父母的房子,那時父母條件已經好多了,父親做點小生意,掙錢將家裡的房子翻新,蓋了3層小樓。

幸運的是,一條高速公路經過她家,房子拆遷補償2套房,還有180萬補償款,由於王小芬的戶口和田地都在娘家,她想着父母肯定會給自己分點。

誰知,當她回娘家問這件事時,父親瞪了她一眼,說:「你出嫁女兒,怎麼好意思回娘家要錢?我把你養這麼大,你一點都不知道孝順。」

母親低聲對父親說:「按理應該給女兒一部分,她的戶口在家裡啊,女兒也分到一部分。」

父親瞪了母親一眼,說:「這個家我說了算,不許再提,你要是不服氣,咱倆就斷絕關係,我就當沒你這個女兒。」

王小芬哭着離開,丈夫知道情況後,勸她想開點,自己家也不是太窮,日子過得去,王小芬表示,自己難受不是為了錢,而是父母的態度。

從那以後,王小芬就很少回娘家了,說到底,是心裏的疙瘩沒解開。

母親生病的時候,弟弟在外地,父親讓她回來伺候,王小芬沒說二話,請了長假回去照顧,她心裏暗下決心,等送走母親,就不再回家了。

父親對她態度依舊冷漠,除了喊她做事情,連醫藥費也讓王小芬出,一點都沒有讓兒子分擔。

母親離世後,王小芬擦乾眼淚,再也不想回娘家,就算是過年,也不回去。

父親幾次打來電話,讓她回家準備年貨,王小芬都拒絕了,說自己家很忙,走不開,要是父親有需要,就打電話給兒子,養兒防老,應該找兒子。

父親氣得大罵:「養女兒有什麼用,果然是白眼狼。」

王小芬直接掛斷電話,她不想解釋,認為自己沒錯,父親一輩子偏心弟弟,年老了應該找兒子,自己孝敬了母親,已經盡到了責任。

她問:「我這樣做過分嗎?」

我覺得她做得對,雖說兒女應該孝順老人,但凡事講究因果,父親的偏心,早已寒透了女兒的心。

父親不想給女兒付出,一味地要求女兒回報,本身就是問題,如果父親不知道改正,可以預見晚年會更孤獨,因為被寵愛的兒子靠不住,自己的女兒又被推得太遠。

這樣的家庭矛盾,對老人來說是孤獨,對女兒來講,又何嘗不是傷害,彼此過得都難受,可惜老人不自知,還想用道德捆綁女兒,註定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