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的事,永遠都說不準。
說得不好聽,我就是一個老寡婦。我以為自己一碗水能端得平,可哪想到人老了是一點用沒有,付出了一輩子,兒子姑娘沒一個念着自己的好,落得個裡外不是人的下場。
早些年,老伴兒走了,我一個人把兒女拉扯大。兒子有出息,念得好大學,一畢業就有了一份好工作。可閨女就不一樣了。
女兒為了供哥哥讀書,完成了九年義務就出去打工了。這麼多年她的委屈和不容易我都清楚,好不容易談了個城裡的男友,正準備談婚論嫁時,兒子卻帶著兒媳回來了。
兒媳是城裡人,長得漂亮,說話嬌滴滴的,當時我就覺得不對勁兒。兒子之前是怎麼都不願意結婚,快三十的人了,竟然連個對象都沒有。我剛告訴兒子他妹妹談了男朋友,他就帶着準新娘認門兒了。
這喜事兒都往一塊兒湊,我個孤寡老人哪有那麼多錢呢?
可兒媳說:「媽 ,我和文超早都在一起了。他一直說先忙事業,這不是我已經有了嗎,總該結婚了不是?」我一聽兒媳都有了,也跟着樂呵起來。
可後面兒媳話里的意思是,肚子里有了孩子得在小姑子前面先結婚,又是雙喜,怎麼也得拿20萬彩禮。
說心裏話,這麼多年全家都愧對女兒的。同樣身為女人,我怎麼會不懂女兒的難處?該讀書的年紀去工作,吃了不少苦,幫養家,供哥哥讀書,現在女兒好不容易找個城裡男朋友,我本想給她辦個體面的嫁妝,讓她嫁了人能過上好日子,別再吃苦,可她哥哥非要這時候來趕時間結婚。
這麼想着,我就說:「現在你們城裡人結婚不是不弄啥彩禮了嗎。前兩年我也幫着文超首付買了房,現在你們要結婚,也正好算是有婚房了。
當時那個裝修還是他妹妹文靜幫了忙的。說心裏話,現在文靜要也要結婚,我家沒啥好條件,手上真拿不出這麼多錢。」
沒想到兒媳立馬拿出手機,讓我看她的存款。她說彩禮就是走個過場,婚後她會存在夫妻賬戶上,不會花在她自己身上,只是想證明自己不是那麼容易娶回家的人,總要給她父母交代。
同樣為人父母,又要嫁女兒的我不是不願意給彩禮。只是時機確實不湊巧,但我還是咬咬牙,妥協了。
經過商量,彩禮錢給了十萬,又把老人家留下來的翡翠鐲子給了她。我想着,自己已經把身邊最好的東西都給她了,兒子指定高興,兒媳也肯定能孝順我。可我沒想到啊,兒子兒媳結婚四年,一次家都沒回過。
這四年裡頭,我上過一次門伺候月子,被嫌棄不幹凈給攆回家了。後來他們一大家子出去旅遊,孫女太小帶着不方便,我就上門又看保姆又看孩子的帶了幾個月孫女,除此之外,我和兒子的交流幾乎為零。
女兒雖說比兒子好一些,可她因為多年的委屈和結婚的事兒,徹底和文超鬧掰了。我經常打電話問女兒的情況,她也只是說:「媽,你放心,我們過得好着呢!」
對於這個兒子,我是真的失望透頂!早知道他娶了媳婦就變白眼狼,我還不如舔着這張老臉,把彩禮要回來給女兒填補嫁妝。現在卻鬧了個兒不管,女兒心寒的結果。
後來發生個事兒,讓我有了補償姑娘的機會。
我家在鎮上,這幾年經濟發展得快,要搞旅遊區,正好我這房子被劃在發展的區域里了。我給女兒打電話,讓她儘快回來把房子過戶給她,萬一真能拆遷給點補償,我也能給女兒留下點私房錢。
「媽,這消息您都知道了,我看要不了多久嫂子他們就不嫌棄你那兒不幹凈,要上門紮營了。家裡側屋那套房空着也是空着,你租出去算了,手裡還能多點錢。至於我,真不用你操心,就算過戶給我拿了錢,也給你留着備用,以防萬一好養老。你女婿也說不佔你老房的便宜,本來也值不上幾個錢。」
女兒掛了電話之後,我這心是一揪一揪地疼。我真是後悔死了,為什麼當時非要文靜休學供文超讀書呢?明明知道兒子心眼兒多,為什麼還妥協給他娶這個媳婦呢?
為了兒女結婚,我弄得里外不是人,現在倒好!兒子一家不認我這個媽!女兒雖然遇見好婆家過得好,可也跟着女婿也嫌棄我這個老房子不值錢!我明白女兒是好心,可仍然覺得憋屈,覺得自己真是瞎了眼!
後來還真被文靜說對了,沒幾天兒媳就打電話說要來看我。我不想讓她來,可是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啊!我總不能不讓她進這個家吧?可她真要住下來怎麼辦?我總不能又被她拿捏,轉着耍吧!那幾天我是夜夜失眠,日日焦慮,人也跟着瘦了一大圈。
可我想前想後啥也沒想明白,反而更心慌了。最後決定不管女兒願意不願意,都得趕緊把房子過戶給她,絕對不能再拖!
我趕緊給女兒打了電話:「閨女啊!你趕緊回來一趟吧!」
沒承想我剛提到房子過戶的事,兒媳就領着小孫女上門了。一聲「媽,我們來了。」喊得我魂兒都打顫。我電話還沒掛,人就直接癱坐在地上,就聽女婿女兒在電話那頭喊我,又聽著兒媳接過電話罵了起來。
這頓罵架從電話里轉移到我家,這下好了,兒子兒媳小孫女,女兒女婿小外孫,人都齊了。我折騰大半天弄了一桌子的菜,一家人變三家人,各有各的想法,但也算吃了頓團圓飯。
女兒提到了關於我的養老問題,兒子同意以後要孝順。兒子說女兒現在條件好,女兒說她願意分擔。一切都很和睦,兒媳最後還是把話題扯到老房上來。我知道,這是我這個當媽的留下的結,還得我自己去解。
「當年你們一起結婚,我手上就20萬。給你們一家10萬,寧願虧欠我女兒,也把我最值錢的鐲子給了麗麗。文超啊,沒能如你們的願給20萬彩禮是媽沒能耐。可你想過嗎?你結婚後4年都不回家,如果不是房子要拆遷,如果不是我要把房子過戶給你妹妹,你會坐在這兒陪我吃這頓飯嗎?」
兒女結婚四年了,一家人總算都團聚了。我最後決定把房子過戶給他們兄妹倆,妹妹早年吃的苦多,佔六成,兒子兒媳也都同意。這下好了,以後是拆遷賠款還是拿去賣了,我都管不着了。
我不知道這一家是不是就算和好如初,反正現在他們都會常來看我,不管真心還是假意,總之我再也不寂寞了。就這麼到老,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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