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後,57歲的李明坐在自家的客廳里,回憶起曾經為伺候父母所做的一切。他的父母已經年事已高,需要他和妻子的照料。
但是,他們並沒有將服侍父母當作一項重擔,而是將這件事情看作是一種責任、一種義務。
李明越想越覺得應該在伺候父母時建立一些規矩和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父母的尊嚴,讓這個家庭和睦而有序地運行。
於是,他總結了自己的經驗,立下了三條規矩。
第一條規矩是義務均攤。家庭中的所有成員都應該承擔起照料父母的責任,而不是將這個任務全部壓在其中一人的身上。
無論是李明還是他的妻子,都要分擔起照顧父母的工作。
他們輪流值日,每天都有專門負責照顧父母的時間。這樣可以確保父母得到全面和充分的關愛,同時也減輕了單一家庭成員的負擔。
第二條規矩是不做事就閉嘴。在家庭中,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都有自己的責任和壓力。
但是,在伺候父母的時候,不管有多忙,都不能推諉和抱怨。父母年老體衰,需要更多的關心和照顧,他們從不計較自己給予的付出,作為子女,也應該做到默默付出。
不做事的時候,就要閉上嘴巴,不說任何抱怨的話語,而是積極主動地去做自己的分內之事。
第三條規矩是制定贍養老人的具體金額。李明明白,即使是照顧父母,也需要一定的經濟支持。他和妻子一起商議,制定了每個月給父母一定的生活費。
這個金額不會太高,但也不會太低。他們會根據父母的實際需求和家庭的經濟狀況來進行調整。
制定具體金額的目的是確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同時也讓自己有一個合理的財務規劃。
這三條規矩在李明的家庭中得到了遵守和執行。父母感受到了子女的愛和關心,也感受到了被尊重和被理解的尊嚴。家庭變得和諧而溫暖,相互之間的關係更加緊密。
從此,李明明白了伺候父母不僅僅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幸福的感受。
他明白,父母的關愛是無價的,而作為子女,儘早建立規矩和原則,可以讓這份關愛得到更好的傳承和延續。
他希望自己的子女也能夠在未來的日子中,繼續將這三條規矩傳遞下去,讓這份親情一直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