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的婚姻(5)

結婚六年多了,婚姻生活好像還沒有進入平穩期,我依然活得像個十六歲的初戀少女。

每天跟老公的相處時間僅有晚上下班後的兩小時,這兩小時的大部分都是用來各自洗澡以及默默玩手機,他竟然能在三天內就使我哭了三次,雖然最後又把我哄好了。

昨天上班時,雖然前晚哭了一場,雖然工作很煩,但我覺得我的家庭生活真幸福啊,太快樂了,還想着今晚回家要跟他在客廳里跳舞呢。

今天吧,心情卻還延續着昨晚的不快,緩不過來。

敏感型人格,就是這樣,大起大落的。

其實公平地說,這三天他也沒有做錯什麼,我代入他的角色想一想,無理取鬧的可能是我。

可是從我的角度呢,又覺得有些情境下作為配偶該如何應對是1+1=2那麼簡單又自然的事,你怎麼就是不會,或者說不願呢?太打擊人了!每天兩個人在一起也就那麼幾句話,你不能說得令我開心一點?

我知道他在覺察到我的不悅後已經非常耐心地撫慰我了,但我自己又何嘗不是在心裏極力勸服自己學會接過台階,要不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每一天的生活都像是開盲盒,心情好壞取決於他今天是給我甜豆子吃還是苦豆子吃。唯有惱人的工作是不變的常量。

意識到這點,就對於即將開啟的新一天有種畏懼和抵觸,因為這天是什麼滋味都掌握在別人手裡,我好像沒多少主動權。

太煩了。想把老公當成室友,當成不存在,省下情緒都圍繞自己,可是不切實際,很難做到。

結婚數年,我總結了婚姻的三條定律,雖然可能只適用於我自己:

1.兩人在一起長期生活,只能選擇交付真心,做真實的自己。把另一半當老闆、當一份工作——我不是甄嬛,我做不來;

2.你只能選擇在一起開開心心的,或選擇在不開心的時候物理上分開,沒房沒錢無處可去也得分開。假如兩人在一起極其不快卻還不得不屈身在一個屋檐下,那絕對是種對心靈的酷刑,比無處容身還慘;

3.婚姻是極其脆弱的一種關係。今天還恩恩愛愛,明天也可能反目成仇;此刻還晴空萬里,下一刻也許就烏雲密布。儘管有孩子、共同財產的約束,但那些不過是外力,是不得已。最關鍵的維持婚姻關係的根基,是無形的,它一旦裂開,就天翻地覆,難以回去了。

由定律3我引申出某種程度的血緣崇拜,血緣真是最堅實的,有些親人之間,其實根本沒有多少愛,也沒有什麼理解和尊重,但就因為那點血肉連結,也能讓一個談不上有責任感的人維持一輩子的撫養或贍養義務

什麼時候機械人愛人能上市,永遠溫柔體貼,永遠耐心傾聽,永遠包容偏愛的那種。我願意節衣縮食存錢買。我不介意他並非肉體凡胎,沒有真實情感,時刻需要充電續航。



END


我是作者 - 卿卿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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