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屬違法行為,而且很危險

俗話說「捉賊捉贓,捉姦見雙」。出軌之事,自古有之。捉姦之事,也自古有之。那麼,捉姦之事到底有什麼危害性和違法性呢?

一,捉姦的危險性?

1.害人。出軌人士都會做賊心虛,一旦姦情敗露,往往會做出狗急跳牆之事,如果是跳窗逃跑,容易摔傷或摔亡。

2.害已。一方面,極易受到出軌人士的人身攻擊,若自己怒火攻心,失手傷人殺人,要負刑事責任。

3.害家庭。無論男或女出現姦情,必定給家庭蒙羞,有孩子的,甚至影響孩子的心靈成長,被人看不起。

4.害社會。一個小區,一個村子,若姦情頻發,通姦成風,人們不可能專心搞經濟建設,社會風氣必然敗壞。

二,捉姦的違法性?

1.侵犯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即便是夫妻關係,各自也有隱私權,你拿着結婚證讓酒店賓館給你查詢出軌者開房記錄,酒店無權透露客戶信息。到別人家捉姦,又涉嫌私闖民宅,出租房也屬廣義的民宅,私人領域。

2.報警處理。首先,通姦、開房或搞一夜情,屬道德範疇,警察無權過問也無義務幫你捉姦。如你報警說有人賣淫嫖娼,後查證屬假,你則屬報假警,面臨行政拘留

3.破門而入和拍照錄像。破門而入行為屬於嚴重侵犯隱私權行為,非法也!而非法取得的證據法院是不會採納和支持的。

三,遇到姦情怎麼辦?

婚姻和愛情,兩個人品嘗是甜甜蜜蜜,三個人共享則是如飲毒吃砒霜。不愛了,或結婚前「眼睛瞎了」,那就好聚好分,趁早離了吧,沒必要偷偷摸摸。既想吃着碗里,又惦記着別人的鍋里,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