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事很難說,就好像我從來不曾想過。平平無奇的我,竟然會和老闆娘的白富美閨蜜發生一段情。
故事講述者:44歲蘇先生
老闆娘張姐叫我過兩天跟她去上海出差,那邊有幾個大客戶,需要她親自出馬。
我們是去工作,剛好她閨蜜小桃要去上海參加一個時裝秀,所以張姐讓我訂三張機票,一同前往。
這是我第無數次見到小桃,以前公司聚餐,團建,她都會參加。她平時也會經常到公司找張姐。
小桃51歲,在我印象中是個真正的白富美。她性格開朗,愛說愛笑,和我們老闆娘張姐的沉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她們能成為十幾年的閨蜜,我想一定是性格互補吧!
她比我大好幾歲,按理說該尊稱一聲姐,可她很不願意別人這樣叫她,她說顯老。
確實,她保養得當,身材也好,看上去比我年輕好幾歲。
小桃是做服裝生意的,在市區的商場開了兩家專賣店,賣的都是上千塊一件的高檔女裝。
我和小桃雖然見過很多次,但我們就是泛泛之交,僅是打個招呼,隨便聊聊的那種。
這一次我們一起前往,心裏多少有些緊張,因為她是那種讓男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多看幾眼的女人。
我雖然是已婚男人,可看到美女,依舊會忍不住面紅心跳,多瞅幾眼。
不過一路上,小桃的熱情化解了我的緊張。她似乎忘了我們之間還有一個張姐在,而不停地問我要吃什麼喝什麼。
張姐路上忙着工作,飛機上閉眼睡覺,全程沒有怎麼搭理我們。
小桃很喜歡分享自己的故事,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她那麼多的事。
她說她以前是車模,在工作時認識了買車的丈夫。他們認識兩個星期就閃婚,然後半年就離婚了。
她前夫比她大15歲,有過一段婚姻,但因為他前妻不能生育而離婚。
他着急結婚,一是看中小桃年輕漂亮基因好,二是他想快點為家裡添丁。
而那時的小桃才24歲,還沒玩夠的她壓根沒想過要生孩子。
而且她很怕生孩子會影響容貌和身材,所以直接拒絕了前夫的要求。
除非等到她30歲,那她會考慮生孩子。
她前夫哪裡等得及,就提出了離婚。
一開始小桃死活不願意,後來他賠給小桃30萬離婚費,小桃才同意離婚。
小桃也用那30萬,開了女裝店,生意越做越好。
之後她就再也沒有想過結婚,因為她看多了當了「媽媽」後的狀況,她壓根就不想生孩子。
她如今有房有車有錢,不需要依附男人過日子。
所以她的生活理念就是尊重自己的選擇,談戀愛可以,結婚免談。
聽了她的故事,我很驚訝,想說些什麼又不知道該說什麼合適。
半晌,我才勉強擠出一句:「活得明明白白,佩服你。」
我跟她觀念不一樣,我覺得女人就應該有自己的婚姻家庭和孩子。當了媽媽的女人才是完整的。
我們到了上海後,我和張姐分開工作。
她白天去哪我不知道,她只讓我呆在酒店用電腦工作,隨時提供她需要的資料給她。
晚上她就見不同的朋友,和她們吃飯聚會。我就相對比較輕鬆,沒事幹。
小桃晚上也沒事,就常約我去江邊走走。
上海的夜景很漂亮,江邊也很涼快。
小桃打扮得漂亮,一直拉着我給她拍照。
可我無論怎麼拍,她都不滿意,一會說我把她拍矮了,一會說我把她拍胖了。
其實我內心很厭煩,我又不是她的誰,憑啥幫她拍了照片還要被各種嫌棄呢?
可能她也看到了我很不耐煩的樣子,就收起手機,說請我吃晚餐當作感謝。
她跟着網上推薦,帶我去了一家能看到東方明珠塔夜景的餐廳吃飯。
不用看菜單,關是看風景和裝修,以及服務態度,就知道這餐廳肯定很貴。
我一個拿死工資的人,自然不會進這高檔地方吃。既然她說請客,我就悉聽尊便。
不看菜單也不點菜,一切聽買單人的安排。
吃飯的過程,她一直追問我的家庭情況。我並不太想聊起我的妻子和兩個孩子,便岔開話題聊別的。
那天她買的單,簡單一餐花了1500塊。這是我家半個月的生活費。
這消費水平讓我唏噓不已,果然我們不是同一個生活水平的人。
在之後幾天,我們又約了幾次見面和吃飯。
她似乎總能讀懂我內心的想法,我們相處起來很舒服自在。
我不得不承認,她真的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
以至於我每次和她分開,腦海里都會浮現她的一顰一笑,夢裏面也都是她的蹤影。
我發現,短短几天的相處時間裏,我對她有了不一樣的情感。
有一天晚上,小桃穿高跟鞋忽然扭到了腳,張姐忙着做事,就派我去照顧她。
那兩天,我忙前忙後地伺候她。
給她買她喜歡吃的東西,背着她去這去那,盡一切可能讓她開心。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因為感動,在回程的最後一個晚上,含情脈脈地看着我,像我表白了。
我承認自己外形也算高大帥氣,但收入平平,怎麼也不可能獲得小桃的青睞。
我疑惑地看着她,以為自己會錯意了。
儘管我的內心是有些開心的,畢竟被人喜歡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但轉念一想,我是已婚人士,便直接拒絕了她,拿起手機往門口走去。
誰知我還沒走到門口,她就一撅一拐地跑向我,從身後緊緊地抱住了我。
那一刻,我想沒人能抵受得住。
我們就這樣在一起了,一直保持到現在。
我背叛了妻子,對她心懷愧疚,可面對小桃,我又實在無法拒絕。
她對我很好很大方,從不要求我把時間給她,更是從來不問我要一分錢花,反而經常買貴重的禮物給我。
我要是問她需要什麼,她就說,「只要有你陪着就夠了,其他什麼都不要。」
我以為我們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可就在前不久,她突然向我提出了四個要求。
第一、讓我凈身出戶離婚,娶她;
第二、我不能留孩子在身邊,但可以和孩子保持來往,不能和孩子媽媽見面;
第三、她不要彩禮也不要我提供任何房產財產,婚後住她家;
第四、家裡大小事聽她的。
對於她的條件,我確定心動過,可是……
我現在很為難,不知道該怎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