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頭天,丈夫拿出一份「婚後協議」,妻子:我不是你買來的

都說結婚是人生的轉折點,也在很大的程度上決定了自己下半輩子的生活,所以要在結婚的時候謹慎又謹慎,也一定要好好地考慮清楚,不要因為一時的頭腦發熱,或者是因為一時的衝動而選擇婚姻,有的事情若是在婚前沒有解決,那麼終究會在婚後漫漫的顯現出來,最後導致矛盾的爆發,導致一家人的感情破裂,輕則後悔不已,重則離婚重新生活。

所以說在婚前要看清對方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有人說結婚選擇對象的時候最看重的事情就是選擇好對方的家庭,若是對方的家庭善解人意,處處都能夠互相考慮,懂得講理的話,那麼便能夠避免很多的麻煩,也能夠讓往後的日子越來越好,但若是對方的家庭是個蠻不講理,或者是有一些無法接受的不好的習慣,風俗的話,那麼不如結婚,畢竟往後的日子是離不開家裡人的態度以及聯繫的,只有相互之間心在一起,才可以讓往後的生活過得更好,也才能夠讓自己的婚姻更加的幸福。

不過,這一切都離不開自己的選擇!

萬小姐,32歲

萬小姐32歲,年輕的時候一直都想着找一個條件好的男人,想讓自己的婚後生活更加的幸福一點,但是這些年以來的她雖然也一直都有自己的標準,有自己的要求,可是卻也沒有遇到自己合適的,也談過幾場戀愛,只是最後都沒有了下文,最長的一段戀愛談了半年,最後還是分手了。

其實對於結婚這件事來說,萬小姐雖然年齡越來越大的,但是心態卻依舊得很堅定,她始終認為自己的婚姻應該是有感情基礎的,也應該是有一定的物質基礎的,她自己所堅持的要求若是達不到滿足,而是選擇湊合的開始一段婚姻,那麼即便是結婚了也會離婚,無論父母怎麼說,她也從來都沒有降低過自己的標準。

在說到萬小姐對於婚姻的要求的時候,她說:

「我三十多歲了,另一半可以比我大一點,也可以是比我大幾歲的,但是不能超過我五歲,不然以後的生活怎麼養老,可以二婚,但是不能帶孩子,要是需要承擔起對自己孩子的責任,那麼起碼也要有那個經濟實力,我嫁過去不是過苦日子去的,工資要在一萬以上,長相也不能太胖,另外家庭父母健全,並且有自己的退休金,養老的事情也不能完全靠我,彩禮十六萬,結婚之後若是想要要孩子的話,起碼要等到我35歲的時候再要,我還想這幾年拼拼事業,要是拼出來了,35歲生完孩子之後工作也穩定,要是拼不出來,那麼35歲之後我就安心做個家庭主婦。」

萬小姐的執着其實有的時候也會被父母責怪,覺得萬小姐想的一切都太理想了,自然心裏邊覺得很難遇到合適的,儘管一遍遍的勸說萬小姐降低自己的標準,去找一個人老老實實的結婚,可是萬小姐卻遲遲都沒有選擇降低,而是繼續這樣一直都在尋找適合自己的人,

在去年的時候萬小姐通過相親認識了劉先生,劉先生比萬小姐大兩歲,是離異的,結過一次婚,但是很快就離婚了,離婚之後也是一個人生活,上一段婚姻中的劉先生也並未有孩子,與萬小姐的相識也是通過身邊人給介紹的,不得不說劉先生的各項條件都十分的符合萬小姐,並且也同意了萬小姐在結婚之後可以先不生孩子,所以這讓兩個人有了進一步接觸的機會。

兩個人接觸了近一年左右的時間之後就開始商量結婚的事情了,基本上也都是按照萬小姐提出的要求來的,包括各項的禮金等等,也都贏的了萬小姐的滿意,就連萬小姐的母親都說:

「雖然是二婚,但是畢竟結過一次婚,人還是挺懂事的,而且各方面條件不錯,也挺認真的,就好好過日子吧。」

本想着一切順利,可是在結婚的頭天晚上,劉先生拿出了一張紙,是一張協議書,需要萬小姐簽字,也正是因為這份協議書,讓萬小姐扭頭就要走,剛剛結過婚就要離婚。

協議書上有幾條協議:

第一條,婚後的財產aa,除了兩人日常的花銷之外,所有的個人工資所得都是個人的財產,對方無權過問,即便是在離婚的時候,也無權平分。

第二條,婚前的所有財產均與女方無關,房子是婚前購買,雖有房貸,但是婚後用男方的工資來還,車子是全款,與女方無關。

第三條,若是以後感情不順,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女方腿還十六萬的彩禮。

第四條,婚後若是女方無法生育,或者是五年之內無法要孩子,那麼男方可以選擇離婚,而女方依舊需要退還彩禮。

第五條,男方父母的養老若是女方不負責,女方父母的養老也與男方無關。

第六條,若是婚後因女方原因而長時間分居,感情不和,男方有理由提出離婚,且女方退還全額彩禮。

看着這幾條所謂的協議,萬小姐心底里也是開始後悔,直接怒懟:

「你這是過日子,還是談合同,你是找老婆,還是找夥伴,句句不離彩禮的事情,處處都是針對我的,感情我跟你結婚了以後一輩子都是你的人,你是花了十幾萬把我買斷了?」

劉先生卻說:

「這是對咱倆相處最好的保障了,我這個年紀了,要是結婚的話肯定也是奔着一輩子去的,況且你之前提出的條件也很苛刻,我也沒有介意,你都這麼大了,還要那麼高的彩禮,還不願意在結婚之後生孩子,還不負責公婆的養老,你的要求我都沒有反對,我提的要求也沒有損害你的利益,只是為了保障我們的婚姻而已!」

劉先生的話讓萬小姐徹底崩潰了,扭頭就想要走:

「我現在回家就把彩禮給你還回來,結婚的開銷你要是覺得吃虧了,你列一份清單,我把錢給你!現在就離,我不是你買來的!」

萬小姐說完之後就連夜找車回娘家了,最後跟娘家人說了這件事之後,所有人也都支持她離婚,這場婚姻才剛剛開始就畫上了句號,用萬小姐的話說:

「要是對我的要求不滿意,早點說,就不浪費時間了,還提出那些無理的協議,誰能接受啊,多虧了他提出來了,不然以後吃虧了想離都離不了!」

不過經過了這件事之後的萬小姐也改變了自己的態度,有了對婚姻重新的認識以及定義,而至於她自己之前的結婚標準,也改變了不少。

寫在最後:

結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結婚之前好好的去接觸,好好的去互相了解,去熟悉彼此,去將彼此心中的想法用最直白的方式說出來,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只有在結婚之前將所有的不滿以及不悅好好的訴說出來,若是能夠解決,那自然是最好的,但若是解決不了,不如慎重決定,不要耽誤了對方,也不要結婚後離婚,得不償失!

另外,婚姻始終都是需要以感情出發的,很多的物質條件,現實條件或許也是被很多的人當作了標準,但是需要明白的事情是婚姻到最後都是由感情基礎決定的,不要過多的去依賴各種物質條件,也不要一意孤行,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忽略對方的感受,忽略婚姻的本質,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