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搭夥10天就分手了,阿姨:只是搭夥過日子,憑什麼盡夫妻義務

前言:

關於搭夥過日子,大家怎麼看待呢?覺得這樣的關係是情侶還是夫妻呢?曾阿姨跟一個男人搭夥10天就分手了,然後曾阿姨還說:「只是搭夥過日子,我們又不是夫妻,憑什麼要盡夫妻義務呢?」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來看一下吧。

曾阿姨自述:

我是一個很注重打扮自己的女人,我覺得作為女人,一定要讓自己漂漂亮亮的,我的老伴也特別支持我打扮自己,他說他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只要我漂漂亮亮的,他就覺得很開心,然後就有了工作的動力,得到我的老伴支持之後,我更加用心的打扮自己了,我有空的時候就會去做美容,我還經常跟朋友去逛街,女人真的靠打扮,以前我是一個長得挺普通的女人,但是因為我用心的打扮自己,然後我也變得越來越漂亮了,有一次我遇見我的老朋友,我的老朋友都覺得非常驚訝,沒想到我現在那麼漂亮了。

我跟我的老公也非常恩愛,他說他很喜歡漂亮的我,而我也非常喜歡他,因為他很會照顧我,而且也非常能包容我,我覺得我們是非常般配的,我們倆的性格很合得來,我們在一起很少爭吵,而且我們會為彼此着想,在很多人的眼裡,我們是模範夫妻。

我還跟我的老公計划著我們退休後的生活,我們打算退休後回鄉下生活,租一套鄉下的房子,然後過着歸園田居的生活,養一些雞壓中一些青菜,簡簡單單的,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好。

但是還沒有等到我們退休,我的老伴就去世了,真的是世事難料,什麼都計劃好了,最後卻發生這樣的事情,那時候我真的特別悲傷,我以淚洗面了三個月,後面終於慢慢走出來了,然後開始面對生活。

那時候我是一個人生活,我兒子想叫我過去跟他們一起生活,但是因為我還沒有退休,所以沒辦法過去,那時候工作比較忙,所以也沒有那麼孤單,後面我退休了,退休了之後,我去我兒子家住了一個月,但是我在我的兒子家住得非常不自在,所以後面我就回到我自己家生活了,有空的時候我就跟朋友出去玩,有時候還會去旅遊,後面我認識了張先生。

張先生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一副知識分子的樣子,對人非常有禮貌,我覺得他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男人,覺得他應該會照顧好我,我也問過我朋友的意思,我朋友也覺得他還不錯,所以後面我就試着跟他交往了。

那時候他的兒女不同意我跟他在一起,因為她的兒女覺得他們家經濟條件比較好,覺得我是貪圖他們家的錢,所以才跟他們父親在一起,聽到他們這樣說的時候,我覺得很可笑,雖然我的經濟條件沒有他們的好,但是我也不缺錢,我自己也有退休金,我自己的退休金足夠我晚年生活了,而且我的兒子也很聽話,現在在大城市工作,每個月有兩萬多的工資,他每個月都會給我匯錢,所以我是不愁錢的,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覺得我貪圖他們家的錢,可能就是自我感覺太良好了吧?

後面我就跟張先生按照搭夥過日子的方式來生活,兩人生活在一起,但是不領結婚證,她的兒女覺得這樣的方式還不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沒有金錢上的糾紛,就是簡簡單單的互相照顧。

本來我以為我妥協了那麼多,會換來幸福,但是後面我發現我錯了,沒有人會在意你的妥協,他們甚至覺得那是你應該做的,我跟張先生搭夥過日子之後,張先生的兒女就把他們的孩子送過來了,讓我幫忙照顧,而且他們整天回來吃飯,讓我做一家人的飯菜,我跟張先生抱怨過,但是張先生說這是夫妻義務,我嫁給他了,我就要照顧他的家人。

聽到張先生這樣說,我覺得有些奇怪,首先我並沒有嫁給他,我跟他只是搭夥過日子,按理說我沒有這個義務,而且就算我嫁給他了,我也沒有照顧他們全家的義務,夫妻倆生活在一起,家務本來就是一人一半的,後面我就對張先生說:「我們只是搭夥過日子,憑什麼我要盡夫妻義務呢?」張先生因為我這樣說話就生氣了,覺得我太計較了,後面還把我趕出來了,我覺得很好笑,不過我覺得出來了也好,我根本就不想在他們家生活了,我跟張先生搭夥了十天,通過這十天的搭夥過日子,我已經看透了張先生一家人,他們一家人就是自私自利,什麼都考慮自己的利益,完全不為別人着想。

結束語:

張先生一家人真的非常自私,都是考慮自己的利益,還是分開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