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湖北黃石陽新縣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特殊」的詐騙案件。
男子陳某隱瞞已婚事實,以假名在短視頻平台上結識被害人王某,「奔現」後,兩人一直保持着不正當關係。不久後,因女兒早產急需醫療費用,手頭拮据的陳某動起了歪念。他虛構身份和投資項目,詐騙情人王某6萬元,並將騙取的錢支付其妻女的住院費用和女兒滿月酒,並交給其妻子現金3萬元。

▲資料圖
最終,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到派出所報警
女子才知道情人真實姓名
現年40多歲的男子陳某是湖北陽新人,無業,因涉嫌犯詐騙罪,於2024年4月被警方逮捕,今年1月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根據陳某的供述和辯解,2023年12月底,他通過短視頻平台認識了王某,聊過幾次後就慢慢熟悉了,陳某隱瞞自己已婚並育有小孩的事實,並以假名「陳某洋」與王某交往。
2024年2月底,兩人相約見面後一直保持着不正當關係。陳某稱,2024年3月初,因女兒早產急需醫療費用,「沒辦法我就想到找王某搞點錢,就編了個理由騙她說我母親有個工程項目。」當年4月7日,王某約陳某見面,讓他補簽投資合同,「我在上面簽了『陳某洋』的名字,回去之後發了一個假的身份證信息讓她寫在合同上。」
所得錢財,陳某用於支付其妻子及女兒的住院費用,和其女兒的滿月酒席款,還給孩子買了東西以及用於日常開銷,剩下的錢給了自己老婆。陳某的妻子潘某某證實,其愛人給了她3萬元,「他說是幫別人『做媒』別人給的他3萬元。」
據被害人王某陳述,她通過短視頻平台直播間認識的陳某,後面和陳某發展成情人關係,陳某化名「陳某洋」,謊稱自己未婚且是實習醫生、藥店老闆。「以帶我投資入股賺錢的名義讓我把錢給他,幫我把錢入股到工程裏面去賺錢。」
王某的丈夫樊某某察覺到妻子的異常後,發現投資合同存在諸多疑點,意識到可能被騙。樊某某證實,2024年3月初的時候,王某突然提出跟他離婚,問其原因,「她就說她已經出軌了」,查看合同才發現有問題。
直到王某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後,才知道對方真實姓名叫陳某。
男子犯詐騙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陽新縣法院經審理查明,2024年2月,陳某通過短視頻平台認識了王某,陳某隱瞞自己已婚並育有小孩的事實,並以假名「陳某洋」與王某交往。
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後,陳某虛構可以投資分紅的事實,誘騙王某投資。王某於2024年3月兩次從銀行取現共計6萬元交給陳某。事後,王女士因擔心資金安全,要求陳某簽訂投資協議。當年4月,陳某在王女士草擬的合夥投資協議書上籤下了假名「陳某洋」。
陳某將所騙取的6萬元用於支付其妻子及女兒的住院費用,以及女兒的滿月酒席款,並交給其妻子潘某某現金3萬元。陳某和王某交往期間,陳某分多次通過微信轉賬和支付現金的方式給王某1000元,陳某將剩餘資金則用於其個人及家庭日常開支。
案發後,陳某的妻子潘某某已退還給王某3萬元,餘款2.9萬元雙方約定分期退還,王某向陳某出具了諒解書。審理過程中,陳某對陽新縣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陽新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陳某當庭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其親屬已代償部分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
5月20日,陽新縣法院作出判決,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翟鈺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