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張亮同居兩年後,發現他跟別人曖昧,我找到他理論,他直接跟我提出分手,理由是:他和他家都不能接受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女人。
我心裏冷笑:報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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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董晴,今年40歲,我曾有過一段婚姻,28歲結婚,30歲有的孩子,但我的命運卻卻在那一年全部改寫。
我跟老公算是工作中認識的,自由戀愛,最後順利步入婚姻。
兩家不論在哪方面都沒有發生過什麼不愉快,主要是公婆家條件比較好,公婆都是正式工,至少條件在我家之上,所以彩禮、婚房等一切事宜都是按照我們當地最高格給的。
婚後我們倆和許多年輕人一樣,車房存款(彩禮)全部都有,所以我們生活的起點不低,也沒有什麼壓力。
我們也不是丁克主義,只是想先過兩年二人世界,再要孩子,雙方家長也認可。
老公在一家國企上班,月薪7000多,工作穩定,年底還有點分紅,我打工,月薪3000多,雖然不多,但也夠用了。
特別是我們吃喝基本都是在公婆那解決,偶爾婆婆來家還會給我們大包小裹的拎點,所我們自己的掙的錢,基本就用在自己的零花上了。
老實說這樣的日子於普通家庭來說,已經是算是小康的日子了。
兩年後也就是我30歲那年,我意外懷孕了,既然來了那就要着吧。
從懷孕那天開始我就辭了工作,安心在家養胎。
我自己的家跟公婆家還有自己媽家都是一碗湯的距離,所以我在家養胎,飯的問題不叫問題,每天兩家都會爭着問我吃什麼,上哪吃,有時我不願意思動了,乾脆做好了,就給我送來了。
連我媽都說現在的年輕人太美了。
可就在那天一切都變了。
那天突然接到單位打來的電話,說是老公出事了,人正在醫院搶救,讓我們趕緊過去。
雖然通知人,並沒有在電話中說具體情況,但我聽着情況緊急,便趕緊通知了家人迅速趕往醫院。
但到醫院時,老公人已經走了。
是在工作中高空墜物砸傷,算是工傷。
單位給了近120萬的賠償,有我的和公婆的。
我們強忍着悲痛先把老公的後事辦理完,公婆就全部病倒了。
而我那時已經快7個月了,忙活完後,也受了不小的打擊,也在家中靜養了一段時間。
待我情緒稍稍穩定後,母親跟我談心,問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怎麼打算的。
我這才想起腹中已經7個月的孩子,好在受了那麼大的打擊,他居然沒什麼事。
可憐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父親。
母親猶猶豫豫地開口說:你這一生還長着呢,肯定還得再走一步,如果帶着個孩子,將來你再找人,條件稍好點的都會介意的,你就沒那麼多選擇權了。
我明白母親的意思,但是現在我該怎麼辦呢?
母親的意思,長痛不如短痛,與其以後後悔,不如現在就打掉孩子,人總要向前看。
母親說完我也覺得有一定的道理,人總要向前看。
但沒想到,公婆好像是類到我們的打算,他們還沒有恢復好就迅速的出了院,很快就聯繫了我。
他們很明確地表示,希望我能生下孩子,因為老公是獨生子,現在這個孩子是他們唯一的希望的牽掛和希望了,也是對兒子唯一的一點念頭了。
他們一再表示,我只管生下來就行,以後吃喝拉撒、上學等一切事宜我都不用掏錢,也不用管。
為了讓我安心也為了說服我,他們說他們可以放棄那筆賠償款,我從現在到生產的一切費用他們全包了。
另外現在我們的房子,也就是當年他們全款購買的房子可以加上我和孩子的名字。
我猶豫了。
我沒有正式工作,打工也沒掙幾個錢,而且大手大腳的也沒攢下,現在又因為懷孕早把工作辭了,本來靠着老公和婆家的贊助,日子還能衣食無憂的。
可現在老公走了,我一沒工作,還懷着孕,他們都有退休金,本來就應該替我着想,現在倒好,還拿這事來要挾我。
我心裏有怨氣,但沒帶出來,只是先回去想想。
待我回家和母親說完後,母親也跟我是一樣的想法,現在他們需要這個孩子所以才把話說的那麼好聽,生下來,如果他們不管,法律也管不了,必竟我才是孩子的生母,哪有生而不養的道理,這不是給自己挖坑嗎?
但那筆賠償款就得分他們一半,還有那房子也沒有我的份。
最後想了想母親給我出了個主意。
後來公婆再找到我時,我就說:先立好字據,聲明是自願放棄的賠償款,還有先把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我得有個保證才能生。
最後跟公婆交涉後,公婆同意立放棄賠償的字據,但房子要求孩子生下來後,再加名字。
就這樣我得到這全部的賠償款。
很快我就偷偷從那個家裡搬離了出去,並住到了母親提前為我租好的房子里。
母親也提前聯繫好了為我流產的事宜,在孩子7個多月時,我忍痛打掉了孩子,是個男孩。
我知道公婆一直在找我,但我們去哪了,跟誰也沒說。
直到半年後,我調理的也差不多了,本來想賣掉那個房子,再去別的地方買一棟的,可還是遇到了公婆。
公婆質問我孩子呢,我說流產了。
他們大罵我言而無信,讓我把屬於他們賠償款還給他們。
我們家和公婆家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我家咬死說是不小心流產了,不是成心做掉的,並說那筆錢是他們主動放棄的,而且我流產也傷了元氣,就當是我身體的補償。
我們的事鬧的沸沸揚揚人盡皆知,最後不歡而散。
周圍人對我們也頗有微詞。
好在很快我們就搬離了那個小區,事情很快也就平息了。
一年後,一個叫阿強的男人開始對展開了猛烈的追求,雖然他的條件沒有前夫優勢,但也算還好。
我們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就在他買的房子里同居了。
他自己開着飯店,飯店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他帶我去看過,他說我不用上班,他的收入足夠養活我。
我也幾年沒上班了,樂得不上呢。
後來因為口罩原因,結婚的事也先推後了,他說等口罩過去再領證辦事也不遲。
加之這期間飯店生意也很不景氣,我們每天都在吃老底,他也沒那個心情。
沒想到這一推就是三年,我旁敲側擊讓他先把證扯了,但他總說飯都快吃不上了,哪有那個心情。
最後他跟我說,讓我能不能先資助他點,飯店很快就撐不下去了。
我猶豫着該不該給他拿錢。他見我猶豫就明顯地不高興了,摔摔打打說話很喪氣。
為了安撫他,我只好給他先拿了20萬。
後來他又陸陸續續從我這拿走40多萬。
後來他再找我要錢時,我也多了個心眼,我讓他先打個欠條,要不就把證先扯了。
就這樣,他答應我先領證,但領證前要各自先做個婚前檢查。
這個是應該的。
但沒想到檢查結果卻讓我蒙圈了。
醫生說我可能是那次引產後沒有護理好,可能很難懷孕了。
怪不得我們同居兩三年了,有時也沒有措施,但都沒什麼動靜。
我不知道怎麼跟阿強說,可也知道這事瞞不過去,最後只能跟他說,醫生說是傷到了,懷孕有點困難,需要調理一段時間。
阿強沒有說什麼還安慰了我。
隨後還跟我扯了證,我很感動,覺得阿強還是靠的住的。
但是後來飯店還是沒有撐過去,他最後想把飯店盤出去了,還欠了一筆錢,說暫時沒有彩禮能給我了。
我也知道他的情況,所以也沒有介意。
口罩過去後,他想重振旗鼓,又問我借40萬,我想到自己可能不能懷孕了,總覺得在他面前沒有底氣一樣,加之也領證了,最後還是猶豫着又把錢借給了他。
此時我已所剩無多,因為所有的家庭開支基本上都是我在維持。
好在後來飯店磕磕絆絆的也算做起來了,生意卻不如從前,勉強糊口吧。
但很快我就發現阿強經常很晚才回家,甚至夜不歸宿。
我問他,他就說做餐飲的,哪有關門早的,顧客還沒吃完呢,能關門嗎?有時實在顧客用餐太晚了,我也累了,就宿在餐館了怎麼了,你天天在家閑獃著,你當然不知道賺錢有多辛苦了。
我無言以對,因為我確實每天在家閑着,但是他憑什麼那麼理直氣壯啊,不是他說不用我出去工作,他可以養我嗎,再說沒有我的資助,他能東山再起?
我倆時常因為這些事發生爭執。
直到我聽說並發現他跟飯店一個小服務員關係曖昧時,我去質問他。
但沒相到,他一口承認了,連辯解都沒有一個。
我大罵他忘恩負義不是人,他一臉無賴的冷笑道:咱倆彼此彼此,誰也別說誰,你的錢哪來的,你以前做的那些事,你當別人都不知道呢,你為什麼懷不了,你心裏沒數嗎?
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不想瞞你了,我不想做丁克,我們家也不能接受一個懷不了孕的媳婦,所以咱倆還是趁早離婚吧。
我已經40了,又很難再懷孕,還沒有工作,以後能怎麼辦啊,我看着他又哭又鬧,但他卻鐵了心的要分手。
現在的我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啊,不知道這是不是冥冥中的因果報應呢?#精品長文創作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