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冬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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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世間最美好的事,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什麼是對的人?那一定是既有眼緣,也能入心的人。
所謂眼緣,就是初見時便覺得親切、熟悉,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沒有陌生感、疏離感,可以十分自然地交流,不會覺得尷尬、彆扭。
所謂入心,就是相處一段時間後發現,彼此之間有很多相似之處,如生活習慣、興趣愛好、思想觀念等,兩個人可以輕易地走進對方的內心世界,因而十分默契,彷彿對方就是散落天涯的另一半自己。
有眼緣的人,可以很快成為朋友。
能入心的人,可以很快成為知己。
你可以和很多人成為朋友,卻未必能遇見一個真正的知己。正所謂:「千金易得,知己難求。」
知己,也被稱作靈魂伴侶,遇見是幸運,擁有是幸福。只是,幸運的人終究是少數。
因此,我們都應該像詩人徐志摩說的那樣坦然——「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用一句話概括,那便是:知己難得,唯有隨緣。如此而已。
02.
世間很多事,越是強求越不得,越是隨緣越有緣。
曾經,我也滿懷期待,一路追尋,遇見比較投緣的人,便以為遇見了知己,心中欣喜萬分。
可在相處一段時間後發現,彼此之間存在很多不同,並非真正的一路人,漸漸地也就疏遠了。有些甚至連普通朋友也做不成,成了真正的陌路人,此生都不會再有任何交集。
曾經的朋友後來成了陌路人,本該感到遺憾的,可內心卻很平靜,既不憂傷,也不眷戀。為何?因為彼此本就只是生命里的匆匆的過客,緣分很淺,並未入心,縱然失去了,也並不覺得遺憾。
只有真正走進內心、彼此相知相惜的靈魂伴侶,才是今生永恆的眷戀。世間無數人,尋尋覓覓,只為遇見一個真正懂自己的人,以慰靈魂的孤寂。
可惜,越是強求,越是遇不到。反倒是放下執念、一切隨遇的人,一個不經意的轉身,便遇見了。
正如那年秋天,我遇見你。沒有早一步,沒有晚一步,就在我放下執念,不再強求的時候,你剛好出現了。
恰逢其時的相遇,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命中注定的緣分。千言萬語道不盡心中感恩,唯有好好珍惜,不負相知不負緣。
03.
與你相遇,是三生有幸;與你相知,是千百次輪迴的修行。
故事的開始,是一見如故,似曾相識。
故事的發展,是靈魂相似,兩心相知。
故事的結局,未完待續,需要用一生的時間來書寫。
如果不曾遇見你,我不會知道,有人相知、有人懂得,是多麼幸福美好的事。那種一個眼神交匯,便知對方心中所思所想的默契,一般人永遠不會有。那種一聲嘆息、一陣沉默,便有人關心、有人在意的溫暖,一般人永遠給不了。然而這些,因為你的出現,我全都有了。
何其有緣,與你相遇,從此花開花落皆是詩意。
何其有幸,與你相知,從此春夏秋冬皆是美景。
有一種幸運,叫與你相遇。
有一種幸福,叫與你相知。
餘生,有你相知相伴,一路同行,縱然風雨如晦,也能心向陽光,篤定前行。
-END-
作者:安冬悅,自由撰稿人,以溫情的筆觸,寫走心的文字,願在最深的紅塵里與你相逢。歡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