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知乎上看到過這麼一句話:「人為什麼要對婚姻忠誠?」
其中,一個高贊的回答是這樣的:對婚姻的忠誠就是對你選擇的生活的忠誠。
小芳和丈夫小林結婚以後,卻不顧家庭選擇了拋棄丈夫,和別的男人遠走他鄉,並且還給對方生下了一個孩子,哪知道,沒多久,小芳出軌的男人就將她拋棄了。
隨後,小芳帶着出軌男的孩子一起跑回了婆家,希望丈夫可以重新接納她。
面對這樣的情況,小芳的公公直接提出了兩個要求,如果小芳答應了,那麼林家還是可以接受她,見狀,小芳沒有任何猶豫地同意了,但之後小芳再度變卦,場面更是混亂不已。
這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原來,小芳在外打工認識了一個男人,隨後,兩人就選擇了同居,並生下了一個孩子,然而,男人並不願意為小芳負責,且在小芳向男子提出要求,希望他能夠承擔起孩子的費用。
聽到小芳的要求,男子直接狠心將其拉黑,見狀,小芳做出了一個決定讓人大跌眼鏡。
當調解員詢問小芳「以後怎麼辦」的時候,小芳卻表示,只希望丈夫一家人能夠重新接納她。
一時間,調解員也傻眼了。
緊接着,小芳向調解員解釋道,其實她是有丈夫的,與之生小孩的男子並非她的丈夫,而是她出軌的對象,眼下,對方不想要她了,所以,小芳才想要得到丈夫的接納,重新回到丈夫的家裡,並且希望丈夫可以接受她出軌所生的孩子。
很顯然,大部分人聽到此話已經是覺得無法理解了,畢竟婚內出軌本身就不對,還與出軌對象有了孩子,同時,又在被對方拋棄的情況下,希望得到丈夫的理解。
但對此,小芳卻並不認為自個兒過分,一是當初嫁給丈夫並非她願意,而是養父母逼迫,二是丈夫是一個殘疾人,她與丈夫沒有任何感情可言,但眼下,她出了事情卻希望能夠得到丈夫的幫助。
說實話,小芳才是這段婚姻的背叛者,但她卻始終認為是丈夫欠她的,因此,她理直氣壯地告訴調解員,她和丈夫認識僅有一個月,就被動地結了婚,但沒想到的是,對方不僅是一個殘疾人,而且性格暴虐,動不動就會向她發火。
無奈下,小芳只能選擇外出打工,後來又認識了她的出軌對象。
按照小芳的意思,出軌的錯不在於她,而在於丈夫根本無法給予她想要的「愛」,所以說,眼下她被出軌對象拋棄了,丈夫理應接納她。
面對小芳出軌又想回來的要求,丈夫小林還沒有作何表示,一旁的公公就直接表示到:你想回來也不是沒有辦法,但你必須答應兩個小要求,一是你出軌生的孩子必須跟我們林家姓,二是你以後不能再外出打工。
或許很多人會感到疑惑,為什麼公公對於出軌的兒媳會如此寬容,並且願意接納兒媳出軌所生的孩子?
事實上,小芳的公公是不樂意的,但鑒於兒子的情況,以及家醜不外揚的原則,他和兒子商量後,還是無奈地接受了這一切。
本以為林家的退讓能夠讓小芳欣然接受,但沒想到的是,小芳不僅沒有快速答應,而且在丈夫小林提出了一個「兩人以後必須有一個共同的孩子」的合理要求之後,她卻語出驚人。
小芳表示,我不同意,還是離婚吧!
而她之所以如此「不知好歹」,甚至向給她台階下的小林提出離婚的原因則是,本身她回到婆家就是想要找一個安生之所,可以給她和孩子提供吃喝住,但經過深思熟慮以後,她覺得自己和丈夫小林沒有任何感情,不能委屈自己和對方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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