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
近日,河南信陽一家長發帖稱信陽某高中要求家長陪餐和監考,這位家長因有事無法前往而拒絕後,家委會的管理者表示,如果每位家長都不配合陪餐和監考的話,「學校就開不下去了」。
細看聊天截圖,不止家長的言辭透露着氣憤,家委會的管理者也十分無奈。學校提出讓家長參與監考和陪餐,作為家委會的管理者,既要完成好校方交予的任務,也要協調好家長們的時間、照顧家長們的情緒。在這位家長沒時間參加的情況下,這位家委會管理者已經頂上了兩次,平心而論,已然十分盡責。
但校方對此的回應是「學校不直接參与管理家長陪餐監考,由家委會管理」。學校制定製度,卻讓家委會管理,無論從責任邊界還是從教育管理的專業性出發,都頗為不妥。家委會的職能本是「溝通、監督、建議」,而非直接參与學校的管理。校方把家委會置於高於家長的層級,顯然會讓管理者陷入兩難的境地,不免有「甩鍋」之嫌。
近年來,多地教育局都鼓勵「學校建立家長陪餐制度」,校方自然要跟進落實。讓家長陪餐,本是一件加強監督的好事。將食品採購、驗收、加工、烹飪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等重要環節置於家長監管之下,是保證孩子們「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舉措之一。雖然明確了「自願」原則,但還是有不少質疑之聲:在實際落實中,家長有沒有自主選擇的權利,是否會演變成強制「自願」參與?另外,家長陪餐過程中,是否有足夠的話語權、建議權也有待驗證。
再者,這個制度的初衷並非讓家長成為這一監督機制的主導者。畢竟,這並不是家長的本職工作,況且這種頗具專業性的監管工作,能勝任的家長又有幾何?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家長陪餐制的作用只能是打打輔助,家長並不能成為主力,更關鍵的是要構建權責清晰的監管體系。
家長與學校的關係,始終處在輿論的焦點,近年來的此類新聞也總能引發關注。孩子的事情,家長總是甘願買單。因為家長生怕自己的「怠慢」會引來校方的偏見,於是,許多「自願」工作也就漸漸變成了「強制」。家長「自願」參與監考、自習課值班、護校等工作,「自願」繳納額外的餐食、教輔、研學等費用,「自願」捐獻書籍、教具、錢款等物品……「家校共育」的提倡似乎變了味,這讓不少家長苦不堪言。
我們總呼籲着給孩子減負、給教育減負,如今來看,也需要給家長「減負」。教育的專業性決定了學校必須堅守管理主陣地,而家校共育的本質在於互補共贏。我們都期待着孩子們有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也期待着家庭、社會、學校三方成為更穩固、更良性的教育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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