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學生結婚辦婚宴,家長被批評教育,小女孩(新娘)已回娘家

初二學生被家長安排結婚,引發社會關注。雖然婚禮儀式不等同於領取結婚證,但此舉仍涉嫌違反《婚姻法》,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家長應認識到錯誤,保障孩子完成學業,實現自我發展。未成年人結婚易引發家庭暴力、婚姻不穩定等問題,需引起重視。

摘要由作者通過智能技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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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的初二學生,每天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學習,以便在中考上考個好成績,能上一所好高中

尤其是山東這種高考大省,家長更是盯得緊,要是說誰家孩子初二談戀愛,家長肯定是急得團團轉,恨不得把孩子揍一頓。

萬萬沒想到,有兩對家長卻沒有這麼想,他們在得知孩子早戀之後,沒有拆散他們,反而是給他們舉辦了婚禮。

對,沒錯,這兩對家長,給自家初二的孩子舉辦了婚禮!讓兩個小孩兒結婚了。

按照6歲上一年級算,沒有留級,沒有跳級的話,初二的新郎小朋友,也就13歲或者14歲呀。這家長是怎麼想的呀?

不過,從門當戶對的角度看,這兩家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三觀倒是挺般配的。他們都認同這樣的娃娃婚姻,都算是骨骼清奇的「人中龍鳳」了。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男的得22周歲,女得得20周歲,才到法定結婚年齡。

這個小男孩,離他真正可以當新郎的年紀,還差了8、9年呢。13、14歲,正是長身體,好好學習,好好玩耍的年紀,這麼急於進入婚姻幹嘛呢?能撐起一個家庭嗎?能養家糊口嗎?

而小女孩,這個歲數的孩子,正是在父母跟前撒嬌賣萌的時候呢,怎麼就急於去給人家當妻子、當兒媳婦了呢,相夫教子、侍奉公婆這些字眼,可能都還不明白是啥意思呢。

儘管舉辦婚禮儀式不等同於領取結婚證,但在民間習俗中,婚禮往往意味着兩人確立了夫妻關係,並可能開始同居生活。

有些家長,為了規避法律限制,會提前舉辦婚禮,等到孩子達到法定年齡後,再補辦結婚登記手續。這種做法在一些農村地區確實並不罕見。

坦白說,這事真的怪家長。小孩子懂個啥呢?就算他們早戀了,也就是兩個小孩牽個手而已,讓他們結婚,男方這是要童養媳嗎?女方這是大號練廢了,想放棄了?讓她去婆家帶着,重新練小號?除此 ,我真的找不到兩邊家長允許這麼兩個小屁孩結婚的理由。

婚禮上,無論是小新郎還是後面的伴郎們,都一臉稚氣,還是小孩子的模樣。

未成年人結婚,是對公然違反《婚姻法》,小孩不懂法,家長不能不懂。《婚姻法》設立法定結婚年齡,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避免過早承擔婚姻和家庭責任而影響學業和個人成長。

部分農村地區仍存在"越早結婚越好"的傳統觀念,這與現代文明社會的價值導向背道而馳,亟需加以扭轉和引導。

而且,未成年人結婚往往意味着輟學。兩個小孩兒結婚了,住一起,每天一起上學,不被班裡小孩笑話嗎?

據統計,我國初中階段的輟學率約為2.6%,其中女性輟學率高於男性。一些女孩之所以輟學,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早婚早育,無法兼顧學業和家庭。

未成年人結婚比成年人結婚,更容易引發問題。比如家庭暴力、婚姻不穩定、貧困代際傳遞等。

由於心理和生理髮育尚不成熟,缺乏應對婚姻挑戰的能力,未成年人的婚姻質量普遍不高,極易走向破裂。同時,早婚家庭往往經濟基礎薄弱,養育和教育子女的能力有限,容易造成惡性循環。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需要慎之又慎。對於未成年人來說,完成學業、實現自我,比過早步入婚姻殿堂更有意義。

幸好,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織教辦、公安、民政一起進行了教育,家長也認識到了錯誤,讓小女孩回到了原先的家,也就是親「娘」的家。

希望這兩對家長,被教育批評後,能夠認識到錯誤,既然女孩子跟爸媽回家了,那就回去好好學習,不要私下又要孩子們繼續「婚姻生活」,過早讓他們承擔不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小孩的成長需要家長用心呵護,請家長們不要這麼急於放手,畢竟,生了孩子,好好養育,那是作為父母的責任呀。